中国律师形象:我们一起来维护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7 16:50:10  文章录入:说法  责任编辑:hn
 

 

  近期备受关注的夏俊峰案、李天一案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引起了社会公众包括律师同行对律师职业道德、价值与技能的思考,把有关律师形象的议论与质疑推向了高峰。同时,把整个律师行业推进了舆论的漩涡,律师协会也开始了对律师行业的整顿。这绝非仅仅是律师辩护失败的问题。

  有人说律师是人不是神。是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人们能宽容的通常是无意中的过错,且能容忍的过错必定是有底线的。律师要生存,要赚大钱,还想要出名,实在不易。在现行律师体制下,在律师执业的现实环境下,社会确实不该过分苛责律师。但这些只是外因。我们更应该从律师行业本身找到内在的原因。一名律师如果要做到真正的优秀、出色,缺少专业水平,丧失职业操守,又能以何德何能誉满天下呢?不顾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为了自己的知名度,炒作案件,炒作自己的做法,只能是坏了律师自己的形象,甚至会臭名远扬。

  为了能争取到案源,一味毫无原则地作无罪辩护的做法,毫无疑问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因蓄意违背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无罪辩护,律师在此前提下撰写出来的辩护词,毫无疑问是不够专业的,自然不可避免地出现逻辑混乱、前后冲突。如名义上是作无罪辩护,但事实上却是在进行着有罪论述。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因为缺乏法律底蕴、律师的专业素养,更是因为没有能够坚守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操守与道德底线。微博上更是对此案件的辩护律师议论纷纷,指责不断,引发了新闻媒体人对谁是坏律师的思索。这必将严重损害律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与此相反,在中国也有这样一批律师,律师职业早已经不是他们作为“饭碗”的工具,他们也超越了把律师作为事业。而是把律师升华当作志业,他们在办案之余,思考着民主和法治,致力于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律师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们具有先见之明,关注着时代热点案例,与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他们通过举行论坛,研讨会等方式来提高律师执业技能,增强律师职业道德意识,维护着律师的形象。2013年10月9日,由中国著名刑辩律师王思鲁律师发起的在广东省广强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南方首期律师论坛——金牙大状论坛,众律师针对上述二案件从律师伦理、价值、技能等方面进行了专业深入的探讨,是对如何维护律师行业形象的深刻反省。无疑,这样的律师、这样的活动给中国律师行业增添了无穷的正能量。这让人们从失望之冬苏醒,又感受到了律师行业的希望之春,他们也正是律师行业形象的守护神。

  

 

  (图:金牙大状论坛发起人 中国著名刑辩律师 王思鲁)

  律师形象的维护关系到整个律师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更关系到中国法治建设。透过此现象有更深层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与反思,那就是我们应该如何维护律师的行业形象。对律师体制的反思与执业环境的思索是必不可少的。尽管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加快,我们的律师体制也相应的有所改进。然而,还有很多地方亟待完善。比如,在律师管理上律师协会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听命于司法行政部门,诸多管理行为受限制,律师协会不能充分发挥其存在的价值。目前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与欧美一些法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律师执业环境更是相差甚远。使得大多数律师觉得是在夹缝中生存,让人们觉得这只是一个外表光鲜的行业。一系列的原因让律师为了生存,为了知名度,开始不择手段的争夺案源,不顾当事人合法权益而炒作自己。

  谁来维护你,中国律师形象?要积极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尽快完善我国的律师体制,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除此之外,我们每一位律师都可以为维护律师行业形象作出贡献,这就要努力地提高自身执业技能,提升专业素养,遵循行业纪律,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不要跨越律师道德的底线。

  维护中国律师形象,律师兴,则法治兴。让“法治”二字真正地崇高起来,让法治的光辉普洒神州大地。让“律师”二字真正地尊荣起来,让我们每一位律师都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