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揭晓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24 8:43:22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本报讯 12月19 日,省公安厅召开2013年度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会议,“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等13个项目获得应用技术类一等奖,“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视野下的侦查程序完善研究”等5个项目获得软科学类一等奖。省公安厅副厅长、评审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德生出席会议,并对评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评审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闫希军主持。

    评审委员会按照《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奖励委员会章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审阅了申报材料,听取了6 个专业评审组组长关于初评情况和推荐意见的报告。被提名为一等奖的20 个项目主要完成人,逐一介绍了项目研发背景、 技术水平、 创新点、推广应用等情况。通过质询和答疑,本着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原则,评委们对拟获奖项目进行了综合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2013年度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2013 年度获奖项目共 83 项。除一等奖外,有33 个项目获得二等奖,32 个项目获得三等奖。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科技是剑”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任务,针对当前公安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掀起了创业创新热潮。全省公安机关研究开发的一大批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在警务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公安机关自行研究的项目水平有较大提高,实用性强,有的填补了行业空白。完成者中既有市公安局及厅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又有来自公安一线的普通民警。 应用技术类项目贴近公安业务实际,在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厅直各单位研发的项目数量多、层次高、应用面广,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有的引起省、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对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影响较大。

    为做好此次评审工作,省公安厅于5 月份下发专门通知。厅科技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确定了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聘请专业人员26人,组成6 个专业评审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查和初评,提出了小组推荐意见,并成立了2013年度公安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委员会。评审中,各位评委坚持原则,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对所有项目反复讨论、多方比较、综合权衡,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了优秀项目脱颖而出,体现了奖励工作的权威性,使获奖项目对激励科技创新、打造“科技利剑”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芦东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