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袭警的村官,谁给的骄横底气!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30 21:24: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上门袭警的村官,谁给的骄横底气!

 

327日中午,渭南市经开区辛集镇大李村村长李某纠集一伙人,闯进该地交警中队食堂,将民警丁军壮一阵拳打脚踢,直接导致其头部外伤,还有下肢和腰部的软组织损伤。临走时该李主任还放言“今天就是来收拾你来了,我给说个事还搁不住,在我地盘上我说了还都不算了?再敢挡我们村谁的车,马上把你中队门封了去”。(3.30  中国网)

    李大主任何以如此行为夸张?皆因半个月前,交警中队依法扣了一辆车子,李主任曾出面说情让放车,办案民警丁军社坚持依法进行了处理。信心满满的李主任在如此“小事”上遭遇回绝,面子很受伤。为了挽回面子,树立威信,故而策划制造了此次大闹交警队的事件。

李主任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当前党和国家在推行法治中国建设,各省、各市也都紧跟形势在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建设,电视上、媒体上、社会公益宣传中无时无刻都在宣传着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规定和重要意义,都在倡导社会公民积极参与明理诚信社会环境建设。李某不可能不知法、不可能不懂法,而明知不可为而为止,是谁给了李某动力和助力?

事实上在当前的农村基层组织中,部分村干部的个人素质还偏低,一方面,他们对党建知识知之甚少,对自身权利义务没有清醒把握,对服务基层、服务民众、夯实执政基础、密切党群联系的政治的使命感是欠缺和薄弱的。村干部的身份又是双重的,他们一层身份是农民,与其他的社员群众一样,在土地上劳作、求生存;另一层身份他又是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干部,是公共财政供养系统中的一员,理所当然认为群众要对他们高看一眼,敬重一份。由于自身体文化素质不高,加之培训较少,所以村干部的眼界、认识都比较有限,政治信仰更是不高。另一方面在当前加速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大潮中,许多村社涉及大量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事宜又需要村干部做大量的实际工作,镇乡干部的倚重,外来客商的恭维又使得一些村干部自信膨胀,自视过高。实施上,许多村干部缺乏解析政策、深入宣传的技能和耐力,“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这份简单和粗暴饱受群众诟病。由于缺乏相对约束和管理,一些村干部在个人认识上存在严重误区,并享受其间,甚至不惜以身违纪、以身试法。比如此次事件,至今我们没有发现当地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意见,正是这样的放纵使得这些不合格村干部霸道、骄横之气日盛。

可以说村干部骄横既是个人素质使然,更是相关方面约束管理失范、乏力导致。村一级是国家基层政权的延伸,是村民自治性组织,它的自身建设对于稳定基层社会,建设美丽和谐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村干部也是干部,老百姓从村干部身上直观感受到党风、政风,好的村干部能成为村民的带头人、当家人、好参谋,群众信赖的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而恶的村干部会成为土皇帝、带头大哥,会成为群众的梦魇,成为党群干部关系的隔离器。我们不仅要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富饶乡村,更要建设好明理、诚信、和谐的现代法治农村。村级自治组织也要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管,所属镇乡、上级组织纪检、民政等部门都应该履行好规定职责,加强监管和查处,使村干部队伍建设进度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更好服务中国式乡村建设。(任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