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保护涉嫌犯罪的山东省政协委员韩彦明 2013年3月14日山东省政协委员韩彦明被控告强奸,而就在此时,作为报案人身份证明的身份证竟然在派出所内离奇的失踪了,2014年3月20日韩彦明被以重婚罪立案侦查,2014年6月14日韩彦明DNA鉴定结果证实韩彦明同举报人之子女有亲缘关系,2014年6月16日韩彦明通过律师从看守所带出了亲笔信,2014年6月17日举报人被检察院依法询问,2014年6月19日韩彦明被取保候审,2014年6月23日举报人被韩彦明公司会计“借走”14万元,并至今未还,2014年7月9日韩彦明和举报人在韩彦明的律师办公室签订了谅解书和所谓的“抚养协议”。2014年12月29日,举报人也被公安机关以重婚罪立案侦查并被“取保候审”,2015年1月22日举报人被告知强奸案不予立案,在此期间2015年1月1日另一名女子也到同一派出所报案被韩彦明强奸,2015年2月5日也被告知不予立案,2015年2月12日复议决定还是不予立案。2015年3月5日韩彦明连要求抚养权和举报人要求抚养费案件同时在法院立案,只是不同的是举报人的立案材料在法院沉睡了一年之久。 从最初的控告人变成如今的犯罪嫌疑人,赵女士感觉自己已经陷入“恶性循环”,不仅找不到突破口,而且还把自己也搭了进去。“我是不是被人制造了圈套,而我现在就在这个圈套之中,自不量力。”难道顶着政协委员的光环,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赵女士又该何去何从? 是谁在“保护”韩彦明?又是因为什么?回想自己一年来维权路上的艰难,谜底似乎昭然若揭。而同时令赵女士异常困惑。“在派出所内,处处有监控,自己的身份证,怎么可能丢失?办案民警,作为从业十年的具有丰富经验的老警察,为何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而李赵女士的疑问,成为一个解不开的迷,她没有想到,原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横在她面前的是一条一直跨不过去的沟壑。赵女士不愿相信是否另有内幕,可是取保候审决定书就在自己眼前,她无法做到息事宁人,不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计生委举报答复,找不到韩彦明本人 早在2013年3月14日山东省政协委员韩彦明被控告强奸之前,举报人就曾到烟台开发区计生委,举报韩彦明超生的问题,而令人谛笑皆非的是,在开发区计生委早在2010年负责办理举报人社会抚养费的夏俊莉接待的她,当时就是夏俊莉教给举报事先备好了一段话,做了笔录,大意是举报人与一新疆籍男子相遇同居后怀孕,后生育子女,并以此做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并送达了处罚决定,然而在举报人明确表态该子女就是韩彦明所生之后,该举报就石沉大海,2014年2014年6月14日韩彦明DNA鉴定结果证实韩彦明同举报人之子女有亲缘关系之后,烟台开发区计生委更式以找不到韩彦明为由,一直没有对韩彦明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据知情人透漏,在韩彦明户口本上已经有三个子女,如果再算上这一个的话,最少是4个子女,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版规定:“第四十五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当时对举报人征收12432元社会抚养费计算,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是24864元,按照此标准,韩彦明应该缴纳161076元以上248460元以下的罚款,但韩彦明拥有烟台通用照明有限公司、烟台太明灯饰有限公司、山东明坤工贸有限公司、烟台杜威语言文化培训学校四大产业,其中山东明坤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就达到6600万元,其收入肯定不会是最低水平,按照韩上年收入的6倍以上,10倍以下交纳的话,也将是天文数字,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也没见烟台开发区计生委对韩彦明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没有交由法院强制执行。韩彦明的公司距计生委不足2公里,况且韩彦明现在还在取保候审期间,找不到韩彦明只能是计生部门在掩耳盗铃。
报案人身份证在派出所离奇失踪 看守所留出嫌疑人亲笔信 2014年3月11日,烟台开发区信访一位于姓女工作人员把举报人接到烟台市信访局,信访局孙局长将开发区法院立案庭王永健、公安局和于姓工作人员一起叫到了市信访局,孙局长公开要求开发区王永健给予立案,王永健也当场答应立案。第二天,烟台开发区于姓女工作人员陪举报人去烟台开发区法院,找到了王永健,王永健收到材料后告诉举报人已经立案了,让举报人回去等待,准备开庭,但未出具任何东西。而此案的正式立案是在2015年的3月5日,此时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当天下午,于姓工作人员又陪举报人去烟台开发区福莱派出所立强奸案,进去后他们找举报人要身份证,不到五分钟告诉举报人说身份证找不到了,在派出所这样一个监控森严的地方,短短的五分钟,居然丢了身份证,虽然后来派出所民警全程接送举报人办了临时身份证和正式身份证,并且未收任何费用,其中缘由,不言自明。而更离奇的是在韩彦明尚在刑事拘留期间,还能通过律师带出亲笔信,种种迹象都透着离奇与诡异。
统战部和慈善总会联手作假,意欲何为 2014年3月8日,两会期间,为生活所迫举报人带4岁的女儿到北京寻求帮助,考虑到家人的安全和名声举报人只反映烟台开发区法院不给立案的问题,山东中院的王厅长给举报人一个必须立案的单子,让我回烟台处理,3月10日,烟台开发区信访的一个王姓工作人员不让举报人去法院立案,让去烟台市统战部找杜部长解决问题,在开发区信访局,杜部长问举报人有何要求并杜部长当场电话联系韩彦明,更提出来一个荒唐的解决办法,就是由韩彦明捐款给你慈善总会,让后慈善总会以慈善资助的名义转举报人,同时要求举报人必须保证不能对外说认识韩彦明,堂堂慈善总会和统战部居然涉嫌造假,由于举报人拒绝接受通过慈善途径提供的所谓资助最后不了了之。而之后烟台统战部王部长也受市领导委托多次约谈举报人,意图通过慈善途径解决,都被举报人拒绝。而在联想起2008年汶川地震时,各大媒体报道韩彦明以烟台太明灯饰有限公司名义捐款42万,然而时至今日这笔捐款一分钱也没到账,而慈善总会既没有向韩彦明追索,也没有向社会公开捐款的明细和去向,不能不让人对慈善总会提出质疑。众所周知,经过郭美美事件的打击,中国红十字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每当红十字会发出捐款倡议,网上都是一片“呸呸呸”、“滚滚滚”的骂声。而韩彦明汶川地震的诈捐事件和为解决私生子而提出的假捐事件很可能会让烟台慈善总会再次攀上诚信危机的风尖浪口。 涉嫌重婚罪的韩彦明,还在取保候审期间怎么可能不知所踪,为洗脱罪名不惜牺牲统战部和慈善总会的诚信,是谁在有意保护嫌疑人?还是另有隐情呢?谜团重重,期待真相!鲲鹏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