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称被夫诽谤 蓝翔技校校长一审被判侵犯名誉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2 13:44:38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妻称被夫诽谤 蓝翔技校校长一审被判侵犯名誉权

  与妻子孔素英不睦的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称妻子是邪教组织成员”,结果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一审判决侵犯名誉权,应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2万元。

  

  

  

  蓝翔校长妻子 称遭丈夫诽谤

  “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看蓝翔”。去年,除了这句全国闻名的广告语,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和妻子孔素英的离婚大战,以及由离婚大战衍生出的种种事件,让这对夫妻成了公众、媒体眼中的新闻焦点人物。

  孔素英起诉离婚后,又撤诉。后荣兰祥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双方的离婚诉讼正在天桥区人民法院的审理之中,但是关于夫妻双方在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的出资以及山东蓝翔高级技工等蓝翔系学校的夫妻财产权益问题,孔素英已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离婚大战中,孔素英爆料丈夫荣兰祥有三个身份证、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丑闻”,并认为天桥区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要求法院系统变更离婚案件的管辖地。而荣兰祥也不甘示弱,称妻子是“邪教组织成员”。

  这一说法来自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原文如下:“前日,南都记者在蓝翔技校的会议室见到了舆论风暴中的校长荣兰祥……对此,荣兰祥几乎否认了近日关于蓝翔技校的所有负面传闻,并称这些老师都是被学校开除的,对他怀恨在心,造谣陷害。此次采访虽被设定不谈私人问题,只谈职业教育。但荣兰祥又无意中提到了‘搞教育是国家的,不是我个人的,不是家庭的,不能继承’。他还激动地称正在闹离婚的妻子曾经捐建过一个寺庙,是邪教组织成员。”

  对这一问题,孔素英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根本不是什么邪教成员,丈夫是在胡说八道,是诽谤,她要起诉。

  起诉丈夫一审胜诉 获赔2万元精神损失

  孔素英说到做到。2014年11月11日她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提起诉讼。她诉称,荣兰祥因为和自己有矛盾,通过媒体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并被各大网站发布、转载,损害了她的名誉权,严重影响了她和亲属的正常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荣兰祥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为自己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损失20万元。

  法庭上,荣兰祥不承认自己说过“妻子是邪教成员”的话,称这是个别媒体的不正当炒作,是媒体在断章取义恶意报道,后在网上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渲染,因此这些报道和自己没关系。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2014年10月22日报道刊发后,很多人给孔素英打电话,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造成了精神上的压力。

  法院审理后认定,荣兰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向媒体宣称孔素英是邪教组织成员,并为此引发网络媒体大量转载,呈现给大众的是孔素英的负面形象,直接导致了她的社会评价的降低。

  荣兰祥称没有接受过南方都市报采访,媒体是在断章取义恶意报道,但没有提交证据证实,法院对此说法不予采信。荣兰祥的行为侵害了孔素英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2015年9月29日,天桥区法院一审判处荣兰祥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孔素英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判决后,荣兰祥上诉。2016年1月21日,案件二审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开庭。

  二审期间,孔素英一方的意见和一审基本一致。荣兰祥一方,则坚持认为媒体报道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媒体记者的语言特性容易断章取义”,转述的语言与 本来的语言存在差异性。

  据了解,名誉权案二审开庭后,国内多家媒体再次开始关注孔素英和蓝翔校长之间的离婚大战,包括离婚案是否应变更管辖地、跨省群殴案幕后是否还有他人指使等。

  文/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