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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政府重点工程涉嫌多项违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3         ★★★

德州市大外环快速通道被列为德州市2012年城建1号工程,2012年3月开始施工,历时一年于2013年3月竣工通车。

德州市外环路全长77.07公里,快速通道为双向六车道。包括国道104线于庄互通立交至国道104陵县西环段(即德州北外环、东外环)、省道353线陵县西环至京台南连接线黄庄互通(即德州南外环)、国道104线于庄互通立交至黄庄互通立交段工程(即德州西外环)。

外环快速通道的建成极大缓解了德州市城区交通压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成为展示德州形象的新名片。然而就是这样一项民心工程,却在通车半年后被爆出在不具备通行条件下通车,违规建设等诸多问题。

快速路上的要命线塔

有群众反映德州市外环路通车有半年多了,在北外环路减河桥东外环(北外环-104国道),段有两个线塔矗立在路中央,阻碍交通,行车至此处时需并道行驶,存有严重安全隐患。

记者在德州市北外环减河大桥东看到,减河大桥东100米北侧和400米南侧各有一个线塔,有导流桩将线塔隔离,车辆快速行驶至此需急刹车,缓慢进入狭窄的导流通道,有的导流桩被撞倒压扁。

这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道路是如何设计、施工、并竣工验收的呢?

BT项目不需要招标?

记者来到德州市公路局,德州市公路局办公室一名女工作人员说“这条路是BOT项目,不是由政府投资也不是我们公路局出资,而是这边一个集团出资建设的,不需要招标”。该工作人员还说“这个工程不是我们负责的,是政府那边专门成立了小组,由他们负责,开工许可也是由他们负责,不过工程结束已经解散了”,该工作人员表示投资人跟公路局没有任何关系。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即“建设--移交”,由投资人进行政府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然后再由政府回购。因为建设完工以后还由政府出资回购,所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凡是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

德州市2012年2月15日发布的《2012年中心城区城建计划》中表明德州市公路局为北外环、东外环和西北绕城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上图为德州市公路局

工程价款由土地款抵顶

负责大外环工程项目的投资商金鲁班集团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德州市大外环及S314线东环至中傲大道改造工程项目(BT模式)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在这份协议书上记者看到,此项目为BT项目,甲方为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为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为德州市公路局。

此协议书明确表明:工程完工后,以德州市审计局审计后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工程价款,经市政府批准后,以东七西和东七林庄项目土地款进行抵顶。由甲方和丙方协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审定工作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全部土地抵顶手续。

2006年,国家出台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即登记簿),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上述协议提到的东七西项目和东七林庄项目恰好是金鲁班集团要开发的项目,德州市政府在BT项目合作协议中明文规定以土地价款抵顶工程价款,不仅违反了中央的有关规定而且涉嫌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暗箱操作,指定金鲁班集团中标。

上图为金鲁班集团已经圈起的东七项目

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商业开发的国有土地必须进行招拍挂,招拍挂完成后,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0天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金鲁班集团很显然并没有这样做。

相关资料 山东金鲁班集团是经德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隶属市公路局,成立于20076月,注册资本5.78亿元,总资产28.3亿元,是一家以公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为主,涉足公路工程施工,工程勘察与设计,公路工程监理,交通项目技术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与维修,建筑材料销售,公路工程材料购销、运输,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农林业开发、旅游等多项领域的多元化产业集团。

工程违反多项建设程序

按照规定,公路工程项目必须根据规划进行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依法确定投资人;投资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等一系列程序并申请施工报告方可施工。金鲁班集团提供的项目三方协议签订日期为2012年5月29日,而大外环工程在2012年3月份就已经开始施工了,明显违反了相关的建设程序。

记者向金鲁班集团、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索取大外环项目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资料、设计资料和东七西、东七林场项目的土地出让情况上述单位均不能提供。

在跟德州市发改委办公室张主任就德州市以土地款抵顶工程款的合法性时,张主任说“也不是不可以,土地归政府所有,政府搞建设没钱,只能用土地来抵顶”。

德州市大外环工程款的抵顶问题或许只是德州市违规利用土地出让款的冰山一角,大建设中的德州市还有多少用土地换发展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在调查后得出明确结论,给民众一个实事求是的答复。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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