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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3         ★★★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遮风挡雨、排忧解难。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民利犯罪。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集中整治活动,办理“ 地沟油” 、 “ 病死猪”、“毒豆芽”、假劣药等犯罪836人,立查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犯罪77人。开展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 416 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157 件,防止了打击不力。 为促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教育招生、医疗卫生、 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777 人,同比上升51.9% ;集中查办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新农合资金、农机和小麦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884 人,追回惠农资金 1.6亿元。

    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围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 122 件;对侵害幼女、伤害留守儿童、欺凌孤寡老人的违法犯罪,从重从快予以严惩,批捕479 人,起诉537 人。围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申诉案件 208 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3 人,督促发放农民工工资 3000 余万元。围绕保障残疾人、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困难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办社会保障、扶贫救济、残疾救助、就业扶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212件。

    健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以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为平台,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以群众诉求信息化办理为保障,构建服务民生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全面推行网络受理、远程视频接访,开通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民生微信等 290多个,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结合起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群众诉求。深入推进“ 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更加自觉用脚步丈量与群众的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一年来,联系群众 21.8 万人次、企业 1.2万家,提供法律服务 3.6 万次,帮扶困难家庭 2.5 万户,化解矛盾7660 起,解决群众诉求4.1万起。

    

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编)

2013年工作回顾

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增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实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蓝黄”战略、“一圈一带”规划的实施,先后推出新的服务举措 452项,努力为打造山东发展新优势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千名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组织 2230 多名检察人员深入关系国计民生的1280 余个大项目,配合加强对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提供法律咨询 5180 余次,协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60多项,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安全顺利。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查办危害公共投资、生态能源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环境保护、 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732 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3071 件,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和专利等犯罪258件,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的重要内容,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发展关切。加强“检企共建”,与 4033家企业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定期走访调查、提供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2930余个。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活动,惩治对企业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犯罪175件,查办行政执法管理过程中,借机向企业索贿受贿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296 件。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 27.3亿元。

    扎实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43289 人、起诉73088人。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0883 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等作了不捕不诉决定;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等制度,坚持阳光执法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成和解8385 起;健全人性化执法方式,探索建立无羁押必要涉罪人员观护帮教制度,联合热心公益的企业设立帮教基地 110 多个,观护帮教2977人,均未重新犯罪;重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1265 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了宽缓处理,使503人重返校园,有 35 人考入大学。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后群众信访大量进入检察环节的新形势,创建省院领办、市院参办、交叉办理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对涉检信访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360 件,全部妥善处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坚持把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程,集中攻坚全力推进,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步。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大力创建“ 执法主体、执法制度、 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编制《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探索推行律师预约和电子阅卷系统,三级院全部设立了案件受理服务大厅和标准化律师接待室,共接待律师阅卷、会见 3.2 万人次。加强执法检查,通过巡视、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等多种形式,查找解决执法中的问题。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检察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化,着力打造山东检察机关的“信息航母”和“信息超市”。我省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率先试点单位,精心组织,先行先试,将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业务流程,全部、全程在网上录入,网上运行,网上监督,执法办案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检院在我省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现场会。加强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动职务犯罪侦查从传统人力型向现代科技型转变。省院与浪潮集团签署检务云计算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涵盖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8 大子系统的检务综合平台建设,以信息化促进资源整合和工作机制改革,赋予检察工作更多科技元素。

    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强化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把人财物更多地向基层倾斜,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接好地气,全力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全省共建成与派出法庭对应设置的派驻检察室556 个,配备工作人员3106名。派驻检察室建在基层,离老百姓最近,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和辖区企业,把法律服务送到“村头、地头、街头”,开展警示教育5880 场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096件,提供诉讼监督线索3260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573 件,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为百姓撑起了维权伞。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

    加大办案力度。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260人,同比上升 13% ;立查大案要案2105 件,同比上升13.1% ,其中县处级干部 133 人、厅级9 人、副省级1人。在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薄熙来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依法指控和证实薄熙来的犯罪事实,昭示了党和国家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经高检院指定管辖,查办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重大职务犯罪;立查了枣庄矿业集团原总经理王明南,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夏津县原县委书记杨同军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人事权、审批权,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93件;查办国企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213 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对171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同步介入爆炸、火灾、矿难等重大事故调查,立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92人。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严格规范侦查取证活动,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律师会见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客观公正。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3177 人,法院已判决 2997 人,案件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正确把握法律政策,通过办案,为104 名受到错告、诬告的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澄清是非,还以清白。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五届研讨会, 79 个国家和地区的 300 余名与会代表深入研讨反腐败国际技术援助,向世界全面展示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成效,展示了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展示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得到了高检院和与会代表的好评。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办案与预防同步推进,大力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加强社会预防宣传,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年活动,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 560 余部,在电视、电台、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广泛进行公益宣传;全省组建153 个预防警示教育宣讲团,深入3400 多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巡回宣讲,受教育人数48万余人;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在派驻检察室建成预防警示教育展览室 474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0.8 万名基层干部接受教育。深化社会化预防协作,实现了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查询,提供查询4 万余次,建议取消 66个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792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158份。

    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以学为先,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边查边整边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省院具体实施意见;开展“守纪律、正检风、 做表率”、 清理违规公务用车等专项活动,集中整治庸懒散,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群众观点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夯实广大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意见,广泛开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学习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共组织业务培训班812 期、培训 3.2 万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810 余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公开招录了 624 名大学毕业生和公务员充实基层。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了1530 名检察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在高检院组织的5 次全国性业务竞赛中,我省6 人进入前十名,是获得全国十佳最多的省份之一。高度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认真执行电子执法档案、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密防范检察权的滥用,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信访同比下降9.4% 。

    一年来,全省广大检察人员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省有 119 个检察院、346 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32 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随机抽查显示,去年全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0.66% ,同比提升0.64 个百分点。

2014年工作展望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全力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撤案 2213件,决定不捕不诉16026 人;监督立案1758 件,追捕追诉5763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 3380 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51 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抗诉刑事案件 330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39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177 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问题2145 个,促进了文明安全监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变单一抗诉的传统监督模式,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支持起诉等监督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1145 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387件,采纳检察建议 565 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374 件;开展诉讼违法调查1302次,监督纠正违法行为911件。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778 件,办理民事调解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992 件,挽回经济损失 8.3亿元。

    强化诉讼监督实效。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对不服公安机关正确决定和法院正确裁判的1190 余起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加大惩治司法腐败力度,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 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33人,清除了害群之马,纯洁了司法队伍。

    201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高检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着力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切实把服务经济的立足点转变到服务促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不断强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司法保护。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民生导向,持续推进“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打造山东民生检察新品牌。

    着力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 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法律监督,坚守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社会化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着力深化“三项建设”。加快打造“ 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强化执法主体建设,丰富执法规范化建设内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作用,启动“电子检务”工程,提升检察信息化效能。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促进检察工作扎根培土接地气、惠民生。

    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久久为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好“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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