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法制 >> 正文
方舟子诉周鸿祎造谣案胜诉获赔1000元 后者当庭道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4           ★★★

1月23日消息,方舟子昨日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在文章中称,法院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同时,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方舟子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质疑称:“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据了解,事情起因于2012年10月在360搜索刚刚上线不久,方舟子公开宣称“360安全浏览器不安全”,随后周鸿祎在微博上回应:“方舟子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稳要灭了360搜索……”并转发”一些所谓的‘打假斗士’,抹黑360浏览器,试图以此遏制360搜索的发展”等言论。

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此案于2013年10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当庭未作出宣判。(明宇)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