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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拇指轻伤百万赔偿被指“蹊跷” 网友发问警方
作者:中国网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6         ★★★

  中国网南阳12月26日电 (记者 史刚营)河南内乡一男子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拇指轻伤获赔百万,事后被控敲诈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网友质疑。有网民直陈:该案中警员暗中配合男子的可能性巨大。而此前,办案警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因病取保候审与经济赔偿无关,不知道后面赔偿事宜。

  “蹊跷”的百万赔偿

  据媒体报道,内乡市民李女士反映, 2013年10月7日,丈夫黄现元去内乡县梁某某所开的饭店讨要2万元欠款,期间与梁发生争执。和黄现元一起去的朋友将梁打伤。后经鉴定,梁左手拇指近关节处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

  2013年10月23日,内乡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将黄现元及其司机、朋友等人刑拘,随后批捕、提起公诉。当年12月18日,黄现元被内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5月16日,黄现元被内乡县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李女士告诉记者,20 13年12月10日,关押在内乡县看守所的黄现元病情严重,南阳市中心医院为其出具的《刑事医学鉴定书》结论:黄现元“高血压病三级、二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内乡县看守所根据《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规定,随即通知办案单位对黄现元变更强制措施。

  李女士说,鉴定结果出来后,她遂即依法向办案单位内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主动向城关派出所交纳了赔偿梁某某医疗费1.8万元和黄现元及其司机的取保候审保证金2万元,共计3.8万元。但办案单位内乡县城关派出所仍迟迟未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李女士告诉记者,为尽快为丈夫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家人于 2013年12月17日与梁某某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梁某37万元。但当她将37万元交付梁某后,梁又继续索要63万元。

 

  李女士说,因迟迟办不下来取保候审手续,而当时丈又处在病危之中,为了保住丈夫的性命,她被迫瞒着丈夫四处借钱,于2013年12月18日,又给梁某某63万元。巧合的是,在给梁某凑够了100万元赔偿金的当晚,内乡县城关派出即为黄现元办理了取候审手续。

  网友发问:受伤手指是钻石做的吗?

  仅仅是大拇指受了一点伤,就索要百万赔偿?!事隔半年后,李女士思前想后认为:“梁某某是趁着黄现元病重时敲诈勒索,才迫使她给100万元的‘天价’赔偿。”与此同时,李女士向内乡县公安局控告梁某某涉嫌敲诈,要求警方“追回被敲诈勒索的款额63万元。”11月份,内乡县警方对此不予立案,称没有犯罪事实。

  此前,媒体将此事披露后引发网民质疑重重。网易浙江绍兴网友指出:“看来此事定有蹊跷……”福建三明网友称:“估计伤者只拿了一层,剩下的谁拿了?”搜狐广西南宁网友更是发问:“那一百万内乡警察叔叔有没有份呀?那个欠钱梁的手指是钻石做的?”

  据了解,当时承办此案的内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现为内乡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周小金及副所长刘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一笔37万元赔偿款,是在派出所的见证下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两人还作为协议主持人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对第二笔63万元赔偿款,两人均表示不知情。

  内乡县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刘涛强调,犯罪嫌疑人因病取保候审与是否给另一方当事人赔偿无关。媒体问,一般情况下,嫌疑人因病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多长时间?刘涛副所长回答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问起李女士曾向城关派出所交的给梁某某1.8元医疗费和2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退还?刘涛副所长表示:“都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因为黄现元违反相关规定了,就不退了。”

  时至今日,此事仍未有进展。12月18日中国网记者多番致电内乡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均无人接听,随后,该局宣传科樊科长给记者回电,他表示:“事情已经处理结束了,当事双方都非常满意。”然而,李女士对此予以坚决否认,她表示一定要讨回个公道。

    来源:法治中国网

http://legal.china.com.cn/2014-12/26/content_34415745.htm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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