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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升泰嘉苑非法占地再涉嫌官商勾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17           ★★★

前不久,一篇题为《漯河市升泰嘉苑非法楼盘涉嫌官商勾联》的新闻在网上疯传,内容反映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在建的升泰嘉苑项目,假借新农村建设的幌子,非法占地、建设和销售,当地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众多跟帖的网友纷纷发表评论,矛头直指漯河市、郾城区“道具”官员前往作秀,最终沦为开发商骗取购房者的帮凶。

    近日,记者就该新闻的真实性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升泰嘉苑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直存在争议,目前仍处于法院审理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所持的规划、土地和建设等手续,均系违法办理。

    违法楼盘为何横空出世

    2月15日,在漯河市郾城区白云山大道与龙江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记者来到升泰嘉苑建设项目所在地。寒风中,几栋11层高楼房已经封顶,楼房下面就是彩旗招展、装饰考究的展示中心(售楼部)。

    在升泰嘉苑楼盘的销售广告宣传彩页上,煞有介事地宣称:证件齐全,大产权,78—113㎡,5万首付,政府补贴即时补,多校环线稀缺房。

    既然是展示中心,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楼盘还没有获得商品房的销售资格。据了解,升泰嘉苑的投资商为漯河升泰置业有限公司,是以郾城区孟庙镇五里岗新型农村社区的名义开发的,涉及孟庙镇五里岗村、马坡村、何庄村、坡陈村和新郑村。然而,在宣传彩页上,本应该限定购房者人群为涉及村庄农民,并不得作为商品房销售,然而,在宣传页上却没有任何标注。

掩耳盗铃的证明,反而证明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据相关资料显示,升泰嘉苑建设项目于2013年7月18日获得了郾城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并于2014年12月2日获得了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的批复,原则上同意孟庙镇五里岗社区作为漯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批复同时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完善土地、建设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在一份由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显示,该项目一期占地150亩,拟建7层电梯住宅楼5栋,11层小高层15栋,18层小高层3栋。二期占地199.05亩,拟建7层电梯住宅6栋,11层小高层28栋,18层小高层4栋,总建筑面积430464平方米,落款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在这份确认书上还特别备注着“……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然而,郾城区孟庙镇五里岗新型农村社区2015年3月26日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且楼盘于2015年11月就已封项。更为滑稽的是,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早在2014年6月12日就出据证明,认定孟庙镇五里岗新型农村社区第一期工程用地占用的孟庙镇五里岗行政村内土地,土地属于村庄建设用地,符合孟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却在14天后才对该块土地使用权人下达处罚决定。既然符合用地规划,为何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呢?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展开,升泰嘉苑建设项目存在的多种违法情况,渐渐浮出了水面。

    争议土地遭遇鸠占鹊巢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升泰嘉苑在建的楼盘不仅不是商住用地,而且占用土地其中一部分的使用权人漯河市新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公司”),土地证颁发时间为2010年1月8日。据该公司负责人张某称,2008年 7月,郾城区孟庙镇实施招商引资政策,新星公司决定投资建造粮库,与五里岗村三组签订了《占用土地补偿协议》并足额支付了土地补偿款,郾城区发改委(2009)73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该粮库。2009年12月25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漯河市2009年第一批村镇(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使用的批复》同意将该宗土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并批准给新星公司作为工业用地使用。2010年1月8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为新星公司颁发了漯集用(2010)第00063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对比确认书的落款时间,未批先建欲盖弥彰

    但是,让新星公司想不到的是,2013年12月10日,公司库房、围墙突遭暴力拆除,库房和院内价格300多万元的物品被哄抢一空。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立案后,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一方面于2014年6月12日就违法出具了证明,说明五里岗新型农村社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在之后的2014年6月26日才在《漯河日报》公告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漯河市新星粮油公司:1、责令退还24.378亩建设用地;2、没收在24.378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自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并开始对新星公司这块土地进行各种调查,试图将新星公司依法取得的土地证违法化。在这场掩耳盗铃的闹剧中,漯河市国土局及郾城分局都没有给漯河市新星公司陈述、申辩的机会,其用心昭然若揭。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2014年10月21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下发漯政土(2014)131号土地管理文件,突然对新星公司骗取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行政处罚,注销该公司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分明是巧取豪夺,新星公司岂肯坐以待毙,立即在法定时效内依法提起诉讼。2015年5月5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漯河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21日作出的漯政土(2014)131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漯河市新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骗取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行政处罚的决定》。漯河市人民政府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然而,漯河升泰置业有限公司在法院审理争议土地上能够违法开发销售,是否存在官商勾联,相信终究会水落石出。

    非法楼盘利用官员作道具

    作为争议之中的土地,本该维持现状等待法院的公正裁决,却以新型农村社区的名义开发建设,法律的权威性再一次受到了挑战。在升泰嘉苑“展示中心”大厅,郾城区及至漯河市领导视察的大幅图片贴在了墙上。这些地方的头面人物,心知肚明这块存在争议正处诉讼之中,如果没有内幕交易或者官商勾联,为何要将自己置于风口浪尖了呢?

区委书记王迎波、区长徐光华成了违法楼盘的销售道具

    在当地媒体上,记者查阅到了2015年10月28日上午,郾城区区长王迎波(现为郾城区委书记)、常务副区长徐光华(现为区长)率区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五里岗升泰嘉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的新闻。王迎波在视察中强调,升泰嘉苑项目是民生工程,要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上下功夫,在完善公共服务上多想一些办法。

    如此看来,升泰嘉苑销售商要利用官员的视察照片作道具,其用意无疑于此地无银三百两。

    采访结束前,记者又了解到一个让人费解的情况:《漯河市升泰嘉苑非法楼盘涉嫌官商勾联》发出后,先后有上百家网站先后转载,引起舆论一片哗然。然而,漯河市、郾城区相关部门却没有直面应对,更没有及时公开事情真相,。与此相反的是,前往采访的记者遭遇升泰嘉苑方面相关人员的言语威胁甚至是人身攻击,多家网站转载的这一新闻也相继被删除。至此,升泰嘉苑、郾城区甚至是漯河市相关职能部门试图掩盖真相的企图显而易见。

    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记者 郑 文)

来源链接:http://legal.china.com.cn/2016-02/17/content_37808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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