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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数家企业举报李得圣涉黑涉恶 谁在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4/29         ★★★

牡丹江:数家企业举报李得圣涉黑涉恶 谁在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近期,以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库投资公司、牡丹江标准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牡丹江标准广告有限公司、牡丹江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数家企业联名多次向多个部门举报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李得圣长期涉黑涉恶,王志斌利用部门巧设罪名给受害人即上述公司经营人员施压,最后达成敲诈勒索巨额财产的目的,并涉嫌强制交易、敲诈勒索、侵占相关公司巨额财产,并且多次高利放贷后利用社会涉黑人员非法讨债,给上述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上述企业经营人员带来巨大精神伤害,并且在生活中李得圣多次恶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败坏了社会风气,给牡丹江市的招商引资环境带来巨大消极影响。

据反映,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是牡丹江市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在参股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李得圣作为实际控制人涉嫌侵占巨额财产,掏空了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使得公司巨额财产去向不明,给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招商引资环境。

据反映,李得圣在实际操控经营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期间,谎称该公司有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的巨额注资,即将上市,向社会公众出售大量巨额的股票,在上述公司向相关部门反映后,事情败露,李得圣不停地回购曾经卖出去的股票,以图逃脱刑事责任的追究。

据反映,李得圣曾对原牡丹江市卫生局某位领导进行殴打致重伤害,对原宁安市委某书记进行当众殴打,并在此前后当众殴打过多名群众,现牡丹江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已对其立案侦查。

在李得圣得知牡丹江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郑继运、股东邹成志向相关部门举报其涉黑涉恶后,先是反复游说并许以好处,同时加以警告威胁威逼。当遭到拒绝后,李得圣通过其保护伞王志斌,于2018年11月30日将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阳光项目部的账务查封,迟迟不予归还;而2016年查封的牡丹江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账务已有三年之久,企业多次因需要给业主办理产权登记、需要清算等向王志斌申请归还账务,但是王志斌都不予理睬,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运营与发展。

据反映,2010年4月16日,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牡丹江标准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玉林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协定乙方应在东京城镇征地十万平方米投资新建一处相配套的生产厂房、制米车间、办公室、库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上述设施应水、电、气等技术设施全部配套齐全,与甲方置换地上建筑物2万平米....

在此建设项目中,李得圣作为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掌握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手续为便利条件,在牡丹江标准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付款1300万元完成后,以各种理由勒索公司资金,将价值3300万元的土地涨到5000万元。最明显的是李得圣让其外甥周玉林强行加入公司经营并分红900万元,并且后来将股份转到他的妻子李靓名下,都有书面证据为证。上述事情发生后,给牡丹江标准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带来巨大经济负担,导致公司延缓给付李得圣外甥周玉林的分红。经过社会涉黑人员恶意非法讨债后,王志斌施压,以涉嫌骗取贷款的名义将公司关联法人田勇扣押,将法人孟祥超网上通缉。随后,王志斌传唤北京睿库投资公司董事长孟涵,孟涵就准备到牡丹江市解决田勇和孟祥超的相关事宜,在牡丹江见到了早已在那里等候的李得圣,李得圣向孟涵索要周玉林的提前分红款400万元,并承诺可以放人撤案。当孟涵委屈求全答应后,李得圣又向孟涵多要200万元,说明是给王志斌的。在上述索要款项都到位后,周玉林于2013年12月25日向牡丹江标准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600万元的收据,这其中200万元是多给周玉林的,随后在半个月后就是2013年12月31日,牡丹江市对孟祥超执行取保候审,并于2014年12月22日解除取保候审,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撤销了牡丹江标准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骗取贷款案,有牡丹江市于2014年12月22日出具的牡公(经)撤案字【2014】6号撤销案件决定书为证。

需要说明的是,周玉林于12月25日出具600万元的收据,12月31日孟祥超被执行取保候审,前后仅仅相差6天的时间,是巧合还是如反映所说的,王志斌替李得圣以另一种方式讨要提前分红款、敲诈勒索资金呢?

对于上述关于李得圣涉黑涉恶的反映情况,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对于该事件的后续进展及处理情况,本栏目将持续关注。
来源:法制与社会http://fzgc.fzyshcn.com/news/1611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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