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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一街道书记叫嚣铐人抓人,非法强拆百姓房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15           ★★★

福州鼓楼一街道书记叫嚣铐人抓人,非法强拆百姓房产 

福州市民陈星铨和其妻子郑爱钦手里揣着一份福建省高院终审胜诉的判决书和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暂停拆除的通知,尽管是好消息,但依然满脸无奈。看着住了20多年的房子,经历了三年多的非人折腾和折磨,他们心力憔悴。

图:陈星铨和其妻子郑爱钦经历了三年多的非人折腾和折磨,已经心力憔悴。

陈星铨对记者说,明明房子是合法建设的,明明福建省高院判我们赢了,明明福州城管发出通知,暂停拆除,然而,鼓楼区城管和鼓楼区鼓西街道却置法律和上级命令于不顾,说一定要强行拆掉,并且说要停水断电。陈星铨喊道:“这是什么世道啊?”

领导干部公然违法,街道书记对百姓叫嚣:该锁的会锁,该铐的会铐,该抓的人会抓

2017年6月23日清晨六点半左右,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突然派出十余名身着黑衣黑裤不明身份的人员及建筑工人,在该房屋一楼门口搭脚手架,企图进行强拆。

陈星铨等人发现后,当即要求他们出示执法证件和相关手续,但这些人不予理睬,仗着人多势众继续强行搭建。陈星铨等人拨打110报警,警察到场后称此事不属他们管,于是便离开了。

在长时间的对峙后和冲突后,脚手架最终搭建到了二楼。他们的强拆虽然未得逞,但搭建的脚手架却严重影响了一楼商店的生意,以及住户的出入。

6月28日,陈星铨等人通过社区居委会,要求鼓西街道办将脚手架拆除遭拒,于是便准备自行拆除。但在拆除的过程中,一帮不明身份的人却前来阻止。在推搡过程中,鼓西街道工作人员推倒了陈星铨74岁的妻子郑爱钦,致其倒地以致颅脑外伤并脑震荡而昏迷,不得不拨打120送往省立医院进行抢救。幸好抢救及时,郑爱钦老人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出院小结》仍记载着:颅脑外伤,脑震荡,创伤性脑梗阻。

图:鼓西街道工作人员推倒了陈星铨74岁的妻子郑爱钦。

6月28日下午, 陈星铨等人找到鼓西街道进行投诉,没想到该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渊却说:“郑爱钦戏演得不错。”

陈星铨事后对记者说:“林渊书记居然污蔑我爱人在演戏,他难道不知道我爱人在医院抢救治疗吗?如果他们不做龌蹉的违法勾当,强行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如此强行抗争吗?”

陈星铨等人质疑过来搞强拆的人为什么不出示证件?为什么不穿执法制服?林渊书记居然霸气回应道:“我们执法为什么要给你们看证件?为什么要穿制服?”

除此之外,林渊书记还嚣张威胁道:“我们认定你违章,城管就可以拆违章;是你们塞了多少钱给他们办假证,结果没办下来。(对于被拆迁户)该锁的会锁,该铐的会铐,该抓的人会抓,我们走到最后!”

一大家人居住了20多年的房产,有完善的相关手续证明,却被指违建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鼓西路西峰里14号高度为七层的商住楼,是由陈星铨、范永来、陆升平、陈心用、高振秀五人,在1995年时共同出资建设的。

图:一大家子人住了20多年的房子,如今面临非法强拆。

根据福州市城市规划要求,经鼓楼区建设局等部门的批准,该房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指定设计院进行设计后,设计给出的基本指标为:房屋占地面积333平米,建设六层框架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1800多平米;底层为半地下室车库,层高2.2米;一层为商业店面,层高3.3米;二楼以上层高2.8米;要求建筑施工规范、建筑外表美观、框架安全系数为七级抗震,设计底图交由建设局存档。

“获批合法手续后,陈星铨等人便着手房屋的建设,房屋于1996年落成,后发现因顶层防水措施不当,导致顶楼大面积漏水,陈星铨只好个人出资在顶层之上再加盖了一层,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增加到2100多平米,并且在1997年已经缴纳了加盖层的行政和审批费用。

1999年,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处理我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根据文件精神,该房屋可完善相关手续。

一大家人居住了20多年的房产,有完善的相关手续证明,却在征收开始后被指违建,街道和区城管三番五次要非常强拆拆除征收。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一旦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对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物的合法性认定权限应当交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依法认定,其它任何单位如城管、拆违办、两违办等不属于配合征收中的“有关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更不能在开始征收之后再来认定违章。但是,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鼓西街道却一再以拆违章为借口企图实施强拆,在致陈星铨爱人受伤后还继续污蔑、威吓其家属,完全无视法律法规,没有道德底线。

鼓楼区建设局规划股原股长李国华因涉嫌职务犯罪入狱,遗失重要材料

在2000年左右,由于鼓楼区建设局之前为该房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划股王股长已调走,于是陈星铨等人将补办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交给了新上任的李国华股长。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在李国华股长为该房屋补办手续期间,却因涉嫌职务犯罪入狱了。更令人意外的是,陈星铨等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也因李国华股长的“出事”而不知所踪了。

此后的十余年,陈星铨等人向鼓楼区建设局查问无果,合法手续始终无法办理,申报材料原件也无法补回,致使该商住楼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图:原鼓楼区建设局规划股股长李国华遗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书。

出狱后的李国华,于2016年12月22日向陈星铨等人出具了《关于鼓西西峰里直巷20号陈星铨、高振秀、陈心用、陆升平等人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的情况说明》:

“陈星铨等人于1995年申请在西峰里直巷20号改建民房,经区房管局、建设局、土地局、公安消防科等部门审核批准后,于1996年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占地面积267㎡,建筑面积801㎡。由于在建房过程中超建,总建筑面积和建筑用地都超出审批范围。陈星铨等人于2001年至2002年期间向建设局申请“补办”建房手续。本人李国华,当时是鼓楼区建设局规划股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申请手续一起由本人收件。在办理“补办”建房手续过程中,本人因犯罪,于2003年初,被纪委“双规”,后被判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申请手续不知所踪。特此说明!”

这样一个被政府相关部门弄丢审批材料的房屋,本来行政机关应该尽力弥补错误,但是却始终没有部门来承担这应有的责任。在2016年底被政府列为被拆迁范围后,鼓楼区执法局和鼓西街道更是无视历史客观事实,并强迫陈星铨负担政府部门失职的后果,将该房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派出不明身份的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地前来强拆。

福建省高院裁定鼓楼区政府败诉,责令鼓楼区政府重新作出补偿

从2017年到现在,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和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一直以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想要拆除陈星铨等人的合法房产。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渊还嚣张威胁道:“我们认定你违章,城管就可以拆违章。是你们塞了多少钱给他们(疑指建设局)办假证,结果没办下来,我们该锁的会锁,该铐的会铐,该抓的人会抓,我们走到最后。”

图:福建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责令上诉人鼓楼区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无奈之下,陈星铨等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年7月11日,陈星铨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6月27日作出的(2019)闽01行初200号行政裁定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鼓楼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鼓房征偿字[2018]6号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有违公平补偿原则,撤销该决定书,并责令鼓楼区人民政府三个月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鼓楼区人民政府不服该裁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4月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给陈星铨送达(2019)闽行终996号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以原审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补偿决定,并责令上诉人鼓楼区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并无不当,鼓楼区政府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驳回鼓楼区政府上诉,维持原判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暂停拆除通知,鼓楼区城管却偏要非法拆除,究竟为何?

3月31日,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出《榕城管委行复停通字【2020】1号暂停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通知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暂时停止鼓综执限拆决字【2019】040002号《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执行。

然而,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已收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榕城管委行复停通字【2020】1号暂停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情况下,给陈星铨等人下达了《鼓综执强执决字[2020]040007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决定于2020年4月10日实施强制拆除。

图: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暂停拆除通知书。

2020年4月10日,鼓西街道依然不顾上级单位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做出的暂停拆除的决定,也不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两违办”的名义下达非法拆除的通知。通知书上写到要求4月13日前自行进行拆除,否则将进行强拆,并暂停房屋的供水和供电服务。

陈星铨告诉记者:“难道鼓西街道这些工作人员不懂法律吗?他们怎么可以不遵守法院的判决,随便拆我家的房子,还要断水断电,太可怕了。”

图: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两违”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违法通知。

陈星铨等人一直纳闷的是,福建省高院判我们胜诉,福州市城管委员会也做出暂停拆除的决定,为何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和鼓西街道却又要来拆除呢?陈星铨说:“我只有通过自己的办法,用生命来捍卫,来维护我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

鼓楼区一直采取以“拆违”代替“征收”,强行剥夺百姓的财产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早在2017年11月8日鼓楼区督查办公室就开过专题会“攻坚2017”,会议中重点讨论了对西峰里14号陈星铨等人房产的处理办法,要市容局(即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拆违,并要求11月15日前就开始行动,同时形成督办文件,文档号DB2017DC11007。记者还查阅到,当时鼓楼区执法局向福州市规划局发出了鼓执函(2017)118号函,市规划局2017年12月4日回复榕规函(2017)1455号函,声明西峰里14号近期没有办理过规划审批。但是这没有证明之前该楼没有办理审批规划,也没有对该楼是违法违建建筑进行过任何认定,而鼓楼区执法局却依照这个内容有限的回函在三年里先后多次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件。

陈星铨说,这就证明,从2017年至今,鼓楼区一直在实行以“拆违”代替“征收”的违法手段。

同时,福州市规划局的回函时间是在2017年12月4日,那么2017年6月鼓楼区鼓西街道“两违办”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又是以什么为依据的呢?明显在时间上是颠倒黑白的,这是不是进一步证明了鼓楼区鼓西街道“两违办”违法强拆,知法犯法。

鼓楼区和鼓楼城管在法律面前屡屡败诉,却不顾法律权威和尊严,依然要强拆,这是为何?

陈星铨的房屋已经存在20多年,在此之前,从未有任何单位或部门认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为何偏偏在征收的情况下才主张?鼓楼区明明在法律面前败诉,上级机关明明已经发出暂停拆除通知,他们却一意孤行,非要强行拆除,伤害老人和妇女。这是为何?

图:2020年4月10日,鼓楼区鼓西街道工作人员到陈星铨家,用脚踩其儿媳妇的肚子。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负责这次拆迁行为的,是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下属的一家拆迁公司。据其透露,整个包干费用是固定的。包干是指,整个片区的拆迁总体费用固定,如果有剩余,即为利润。所以,该拆迁公司就尽最大的努力,用尽各种非法手段,来降低拆迁费用,从而提高拆迁公司的整体收入。

陈星铨对记者说到:“你们想赚钱,自然不反对。但是,想赚黑心钱,本人坚决不答应,除非让我死。”(记者 黄正翼 刘弓理 福建福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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