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环境 >> 正文
河北涉县查处企业违法生产 防止大气污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9         ★★★
近日,涉县发布《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涉废水、废气、固废、辐射等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举报,一旦举报属实,符合规定条件,举报者可获得100—2000元奖励;对及时举报,成功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后视情况予以重奖,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0元。

  该办法规定,存在以下行为可举报: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污染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治理后擅自恢复生产;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擅自生产;各级政府已责令停产、关闭的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以上四种环境违法行为,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经查证属实,将根据违法情节对举报者予以现金奖励。

  据村民介绍,位于龙虎乡北乱石岩村旁的河北兆隆冶金铸造有限公司属于早应该第二批 增加环保设备名单的小钢铁厂,现在一直在停工环保设备正在整改。12月4日上午,记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来到了北乱石岩村。记者发现,河北兆隆冶金铸造有限公司就坐落在村民房屋旁边, 工人正在忙碌整改安装设备

  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涉县环境保护局。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说明来意后,记者要求查阅一下相关污染企业的环评手续,而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企业手续都有,局领导都不在,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记者采访应该先去县委宣传部。下午,记者来到县委宣传部,一位王姓副部长接待了记者,该副部长表示,下午上班后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记者见面。记者得知为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河北省涉县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为契机,采取加快淘汰、限期治理、节能降耗3项措施,严把企业环境准入关,保证减排任务落到实处。

  涉县环保局明确要求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先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没有相应的排放总量指标,不予办理立项登记手续,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工商、建设、土地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环保产业政策,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

  今年,结合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布局调整,有两家企业被圈定在首批末位淘汰的范围,要求在2007年11月31日前完成,对逾期未自行淘汰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设施,由县政府依法下达关闭决定。同时,涉县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量排污的单位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在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吊销排污许可证。

  涉县还把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作为节能降耗的当务之急。正在建设的天铁380万吨热轧板卷、国电河北龙山发电厂两个重大产业升级项目有望年底实现试生产,崇钢公司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还将投资两亿多元建设废钢渣综合利用、龙山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等一批产业循环发展项目。

  早在半年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河北省委也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河北省贯彻落实意见。面对当前持续的雾霾天气,包括邯郸市在内的河北省多个地市出台了机动车尾号限行防治大气污染的临时措施,涉县也成立防治大气污染临时指挥部,坚决治理大气污染。然而,在这种背景下,涉县仍然少量企业非法生产,作为当地环境监管的政府主管部门——涉县环境保护局责任重大,涉县有对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的污染进行制止,予以取缔,加强监管力度。当地宣传部门建议记者前往涉县井店循环经济园区的河北洁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记者被眼前整洁的厂区吸引了。当听说这个公司正在生产一种低碳环保的电池,并为多个汽车生产厂家配套生产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记者更是来了兴趣。

  跟随公司总经济师杜立军,记者体验了一把电动汽车的舒适。“车身有12米长,可容纳乘客60余人,充满电可一口气儿跑300公里,时速最高达80公里/小时。目前,市里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让这种电动城市客车投入邯郸市公交运营系统,初步时间表定在2013年。”

  党的十八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环保部门必须大有作为。国家好政策的贯彻落实还得靠地方政府,建设生态文明,还得靠基层环境保护部门下大力度动真格,严查企业排污情况,对非法排污行为要严格执法,不能姑息养奸,更不能同流合污。记者 陈玉东

 

 

文章录入:说法    责任编辑:zhy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