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社会 >> 正文
李宜航不再兼任《新快报》社长、总编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           ★★★

11月1日《新快报》头版: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新快报社有关问题的决定

新闻联播31日播出: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查处决定

羊城晚报集团调整新快报社领导班子 刘红兵兼任社长

羊城晚报讯 10月31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关干查处广东新快报社有关问题的决定》后,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迅速召开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决定对翻对新快报社领导班子做出调整:

由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红兵兼任新快报社社长,由集团管委会委员、羊城晚报社社委孙璇兼任新快报社总编辑,集团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总编辑李宜航不再兼任新快报社社长、总编辑;对新快报其他班子成员做出部分调整。

同时,按照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查处决定,继续调查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