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社会 >> 正文
平阴县院人大代表可列席检委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4           ★★★

平阴县院人大代表可列席检委会

    本报讯 近日,平阴县检察院出台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参加联系会议等事项作出规定。对拟作不批捕、不起诉或者提出抗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谙熟法律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表决意见供检委会参考。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涉检信访案件,召开人大代表、办案人员和当事人三方联席会议,对案件公开听证,听取多方意见,确保息诉罢访。苏军  朱斌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