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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河:“巨丰公司”建厂占用70亩耕地受质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28           ★★★

河北清河:“巨丰公司”建厂占用70亩耕地受质疑!

时间:2014-3-28 13:40:00

  核心提示:“河北巨丰橡塑制品公司”(简称:河北巨丰公司);由该公司网站显示,其占地70亩着该巨大的耕地占用面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着严格的审批、确权、纳税、完税程序。...

    “河北巨丰橡塑制品公司”(简称:河北巨丰公司);由该公司网站显示,其占地70亩着该巨大的耕地占用面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着严格的审批、确权、纳税、完税程序。

    占用国家耕地是要获取“土地使用权”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权”也要如数缴纳“土地使用税”,在河北省清河县的“科技园区西区”漓江街33号完整坐落的“河北巨丰公司”已经建成投产。

    无论是如何变通了土地使用性质,依法纳税是应该的,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进行建筑施工才符合程序。

    质疑问题:

    1、使用70亩耕地的河北巨丰公司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呢?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了个体企业的工厂,如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3、河北巨丰公司占用的70亩耕地,履行了怎样的使用权变更过程?

    4、由哪个政府核发了《土地使用证》?确权的占地数量?

    5、被“西区”征得的土地是基本农田还是普通耕地?哪级政府批准的改变土地使用权?

    6、河北巨丰公司公司所占的70亩耕地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比例计算耕地占用税?涉案税额是多少?

撰稿人:王泓人 史方静

    相关法律法规:

    《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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