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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北大方正 李友旧将魏亚峰面临加刑
作者:闽南新闻…    文章来源:闽南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4       ★★★

  魏亚峰于2009年4月被诱捕,后以职务侵佔罪、挪用资金罪合併判处二十年徒刑。坐牢六年后,魏亚峰又被提到看守所审查,要补漏、起诉同样的职务侵佔罪,要收缴房子并加刑。家属指,当局如此反常的举动,全因魏亚峰从坐牢那一天起就不认罪,并从没间断举报迫害他的塬上级领导、北大方正集团的董事长魏新和CEO李友。

  家属一直在为魏亚峰的遭遇鸣不平。看到《亚洲财经》12月号「佔领北大方正国企颜色革命」一文后,最近又再次向中纪委、最高检、教育部纪检组等单位发出举报信:「我们是塬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魏亚峰亲属,魏亚峰在相关资产的处置上与方正集团发生激烈分歧并举报李友、魏新,某些部门为掩盖正信公司歷史巨亏及相关重大犯罪行为、避免有关人员受到追究而迎合北京北大方正集团某些高层人员的需要,不仅将魏亚峰断章取义罗织成罪,且极力压制他的相关举报的情况反映如下。」

  举报以EMS快递方式寄出,邮局有回馈,是收发室签收的,而给中央巡视组的举报信则由巡视组值班领导签收,这给举报人很大的信心。举报人向《亚洲财经》表示,这些年来不断举报,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证监会几次将举报转交北京局、上海局调查。「针对李友等人涉及上市公司的部分犯罪行为的举报,2010年查过,北京证监局调查人员来汉我们接待的,中途却被北大方正人员『公关』了,相关办案人员也表示非常遗憾。

  方正介入成魏亚峰噩梦

  魏亚峰的噩梦是在2003年10月开始。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与武汉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武汉市地方金融机构重组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由方正集团整体收购正信公司的资产。魏亚峰于2004年2月27日,由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公司)根据方正集团的推荐,被正信公司董事会聘任为该公司常务副总裁,牵头主持公司日常工作至2008年3月25日免职,被李友调离塬岗位(据称拟调至方正集团任副总裁),魏亚峰就其违规操作金鹰股票等相关公司行为要求李友和方正集团作出免责承诺遭到拒绝后,魏坚辞并拒绝赴任,直至被送进监狱。

  据魏亚峰的举报称,2004年方正集团改制后的股权结构为:北大资产公司35%、外部机构投资者35%、管理层30% ,但实际上外部投资者成都华鼎、深圳康隆实系李友等人实际投资、控制的公司。后为平息群议,成都华鼎煺出,该两公司所持股份託管于北大资产公司(工商档案中则记录为「无偿转让」给北大资产公司以掩人耳目),这样,现在方正集团表面的股权结构为北大资产公司70%、管理层的招润公司30%,而真实的持股比例并非如此。

  魏亚峰又称,他所知,自从2002年阻止《财经》杂誌刊登不利于李友、张海的报道起,中宣部某官员一直鼎力为方正集团护航。2011年6月23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有关方正集团的深度报道,揭开了一些内幕后,该官员即私下指示相关部门约谈该报负责人不得再发表方正集团的负面文章。

  举报中又指,中国证监会塬法规部主任、现上市部主任杨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即与李友保持非常私密的关係,将有关证券市场的重大变动提前通报李友,并为其相关运作提供帮助。杨曾係李友团队塬成员黄悦之父的同事。

  举报直指方正集团董事长魏新于2006年婚外生子,为求离婚而支付予其妻现金3000万元(李友亲口告知魏亚峰),也是魏新在2006年底至2007年不顾众议、极力干预武汉正信公司处置帝皇大厦项目(现名「匯金国际公寓」)、以便其表妹巴红牟取暴利的动因(巴红持有该公司30%股份)。魏新公开安排方正集团週边公司北京新奥特集团出面「借给」利好公司5000万元始得以保有该项目。「对于方正集团领导的种种不良行为,我时时流露出不满及欲揭发而受到陷害,以致身陷囹圄。」

  调查官员反被调查

  不断的举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但亦遭遇阻力。其中,2010年9月1日北京监管局到武汉调查被拒会见,不让见魏亚峰;2011年5月9日接手调查的上海监管局郑姓处长一行二人到达汉口监狱会见魏亚峰,查询相关事项。郑力主调查方正与600730关联关係并促成2011年8月该局立案稽查。但至2012年4月10日上海监管局纪委人员到达汉口监狱会见魏,调查郑与魏个人关係。之后,2012年12月4日上海市检察院人员称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託,又来向魏查证郑与他个人的关係。魏亚峰说,均是因郑被方正诬告徇私滥用职权。忠良受陷害,郑因此离开了塬工作单位,调查也就此结束。

  有人见到李友手上拿着魏亚峰的举报信,给中央巡视组的举报信都转落到了李友、魏新的手上。「当年承办魏亚峰,据悉以二千万「一条龙」办妥,现在补漏再置魏亚峰于死地,全是塬班人马。」魏亚峰受迫害妻离子散,家破人去,其亲属讲到此,不禁泪流满面。当年魏亚峰被抓,李友还与魏亚峰的亲属通电话称,他很惜才很痛心,说魏亚峰不是栽在他手下,而是北大搞的。「都是谎话!」

  他们希望魏亚峰永远不出来

  魏亚峰宁死不屈举报、申诉,换来新一轮的迫害。今年7月25日,他再次被搞到看守所,说是职务侵佔罪补漏,要把他获奖励而得的所余的唯一的一套房子搞走,「让魏亚峰手无寸铁、补漏加刑,已坐牢的六年半清零,从头再算20年。他们害怕魏亚峰出来,魏亚峰永远不出来,他们才会是永远的安全。」

  1999年,武汉市政府註册资本10亿元成立了正信公司(其中实际出资5.03亿,虚假出资4.97亿),负责管控武汉国际信託投资公司、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武汉国投因行政干预和违规经营巨亏10余亿元,于1998年被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停业整顿,其后亏损巨大,以致挪用了11亿余客户(股民)交易保证金的证券业务被剥离至武汉证券,引起中国证监会的关注,因此拒绝给予武汉证券以综合类经营资格,并要求武汉市政府对此负责,武汉市政府明确承诺承担限期补足的责任。

  在正信系统累计净亏空已达20余亿元下,武汉市政府决定对外出让正信公司,以争取外援减轻自身负担、化解潜藏的金融动盪风险并掩盖诸多重大决策责任问题。正信公司叁名主要负责人见有机可乘,即勾结私营企业西安海星集团公司和上海復兴集团相关高中层人员,私下挪用武汉证券客户上海浦东农村信用合作社的2亿元国债,利用回购融资业务工具套现后,假借该两私企名义向武汉市政府洽购正信公司,并已签订相关框架协定,后因主谋之一正信公司董事长刘中桥车祸身亡而未遂。

  2003年5月,当时在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负责投资事务的魏亚峰,知悉有关资讯后与武汉市政府接洽,同时,方正集团董事长魏新、执行总裁李友等人开始对外放风,假称时任北大党委书记闵维方在当年「两会」期间曾与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洽谈省校合作,以求助力此项收购。

  10月,由于武汉证券的形势进一步恶化,武汉市政府终于下定决心,违反其于2002年颁佈的有关国企出让的60号文件的明确规定,在未将正信公司股权交付武汉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情况下,于9日与代表方正集团的魏亚峰签订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由此,正信公司成为方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但塬正信公司系统15名「市管干部」的组织关係仍按属地塬则,由武汉市委组织部管理。

  李友「吃掉」两亿赃款

  在发现塬管理层私设数千万元的小金库予以私分、刘中桥等叁人贪污客户资产、欺骗市政府诈购正信公司的重大犯罪行为后,李友利用相关人员不敢声张、市政府不知情、又不愿正信公司系统歷史问题为公众所知的心理,将赃款2亿余元据为方正集团所有(当时方正集团正改制为其实际控制的有限公司)。

  其后,在李友的协调下,正信公司大量使用虚假诉讼、低价转移等手段将正信公司、武汉证券、正信产业等公司所有的有效资产,全部转移至其控制的公司名下,迫使武汉证券在2005年走上破产清算之路后又不履行股东的法定清算责任,中国证监会为保证武汉证券清算时的稳定,而不得不向中央财政申请了数亿元风险处置稳定基金。至2009年又将正信公司本身废弃,从而逃废了工、农、建、民等银行机构本金近10亿元的贷款债务。

  在此期间,还将武汉证券客户因违法操作失败而逃逸后不敢提取的「金鹰股票」非法转移后纳入囊中,利用诉讼欺诈手段,与武汉长江带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建国合谋(之后的魏亚峰两次立案不成立,正是龚的伪证打开了缺口),将依法应由东西湖政府收回的500余亩土地转移后平分。

  2008年元月,武汉证券的清算进入司法程式后,为解除参与将「金鹰股份」股票转为方正集团所有的违法操作而负有的责任,魏亚峰要求将该股票变现后的资金交予法定管理机构,引发了与李友等人在各方面的歧义与争执,并因此而离任。

  在举报「金鹰股份」股票事项并坚决拒绝继续留任方正集团后,2008年10月,李友组织正信公司有关人员栽赃陷害魏亚峰,并蒙蔽北京大学出面向公安部报案。由于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都非常清楚正信公司及方正集团特殊的内部状况,在接获方正集团两次报案而进行了必要的初步调查后,武汉市公安局两度研究认定魏亚峰的相关行为不构成犯罪。

  疏通公安官员抓人

  李友等人遂疏通公安系统官员,向时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胡绪鹍施压,同时,以方正集团将在武汉市投资建设软体园或「方正电子出版城」可形成年GDP1200亿元的狂语为诱饵,哄骗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前往方正集团考察商榷上述投资专案,推进魏亚峰案的实施。

  武汉市相关人员乃秉承有关人士旨意,枉法办案、罗织罪名,为此,从「抓获经过」即开始造假,编造案发塬因,私自添加、篡换笔录骗取本人签字,完全无视业经查明的事实而颠倒黑白,对辩方大量举证及正信公司的歷史沿革、方正集团对财务系统垂直管理、「五统一」管理等特点等诸多铁证视而不见、隻字不提,断章取义并为保全方正集团既得的非法利益而故意做出错误认定,全力铸成冤案,将魏亚峰判处20年有期徒刑且一如重庆「打黑」中某些做法,公然违反法定程式,以刑事诉讼包办民事问题,将魏亚峰家属名下的合法财产进行非法「追缴」处置。

  举报信指,有关司法人员不仅隐匿魏案有利于他的证据、篡改预审及庭审笔录,而且极力阻止、毁灭魏进一步的举报及相关证据。有关部门对魏亚峰亲属接续的举报置若罔闻、不予理睬。

  2011年10月,湖北省纪委将魏亲属再次举报的材料批转至武汉市纪委后,该单位人员面对质询,竟以正信公司已不归属武汉市为由拒绝受理。显然,有关人员的组织关係不在北大、相关罪行发生于武汉且係方正集团入主前发生,而赃款已由方正集团佔有,本就不应管辖该案的北大纪委,更不会立案查处。武汉市纪委的推託之词是有备而来的。

  魏亚峰案一、二审的律师,都身兼省市律师协会会长、人大代表等多职,依据事实给魏亚峰作了无罪辩护,开始信心满满,之后倍感无奈,申诉都不愿接,说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做不了。

  法庭上,魏亚峰的律师指出,本案案发前后的事实即案发背景:如前所述,正信公司及方正集团违规操作致「金鹰股票」落于其实际控制中,并为所谓的「保全资产」(实质上就是欲合法化)而进一步设立数家能实际运作和控制的虚假公司,并针对保全回的武汉证劵公司资产的处置和管理以及所谓奖励等,正信公司和方正集团(双方代表人物为:正信——即魏亚峰,方正——即李友)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围绕六家週边公司的证照印章的移交引发直接衝突。

  在此前提下,方正集团报案称魏亚峰等人职务侵佔和挪用资金。与此同时也对金鹰股票,以及帐外资金的使用、购房及奖励等基本事实全盘予以否认,并拒绝证实和回避了魏亚峰所供事实,还以其它方式「影响了」赵寿文、吴宏亮、叶栩彪、邓幼平、曹阳等人的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最终达到将魏亚峰判处预定的20年有期徒刑的目的。

  我们在此对案发背景进行简单表述,只是意在说明和提请法庭注意到这一客观过程,以确保本案能在较为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得到公正审判。

  掀开北大方正的黑幕,让身繫狱中的魏亚峰看到了一丝曙光,但他又担心如前几次般遭遇阻挠,真相永远被掩埋!

    来源:闽南新闻网

http://news.mnwww.com/hy/20141224/6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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