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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荣光村征地拆迁:补偿款成为“唐僧肉”
作者:凌夏    文章来源:新浪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25         ★★★

  

  百灵网环保频道讯:吉林市高新区高新街道荣光村自2005年起进行征地及房屋拆迁,在高新区拆迁办某些官员的操纵下,从上项目征地、房屋拆迁,一直到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发放等征地拆迁领域的各个环节,一路大肆造假,欺下瞒上,拆迁办官员及村干部从中渔利,赚了个盆满钵满。

  “十年了,我们村8000亩土地全部被征用,村庄被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动迁,20多亿元的补偿款,全村4000多名村民只得到4亿元,其余款项被动迁办的官员和村干部侵吞了。”吉林市高新区高新街道荣光村村民代表老刘的一句话,令记者心惊胆颤。看完他们递交的500多名村民按有红手印签名的举报材料,更加让人触目惊心,而这份近4000字的举报材料,直指吉林市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原动迁办副主任、现为副局长的官员张树良。

  官员被指操纵造假

  据村民反映称,2005年2月3日,荣光村村委会和吉林市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联合在该村召开土地征收会议,以新上一家由德国投资的汽车厂项目为名征用土地。村里原积累的绿洲公园、鱼池、饭店、砖厂、机械厂等集体项目全部被卖掉,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实际5、6亿元,账目上显示1.85亿元。村里还卖掉吉长东路村集体50间门市房得款6000多万元,集体所有的机动地、荒地、饲料地大约1200余亩,这些补偿款均去向不明。

  第5村民小组办公室三栋房屋属于砖瓦结构,组长田洪友和村民代表钟艳芝、张红梅、张生文等人,私自与动迁部门达成协议,以81万元的价格卖掉;第3村民小组的办公室也被干部李守庆、张桂秋、刘德水、郭福坤四人以19万元私下出售,这些款项全部装入个人腰包。

  至此,该村8000亩耕地全部被征用,建起了汽车配件厂、制药厂、物流园等项目,土地使用性质全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的方式,没有任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等征地手续,更没有上级政府的批文。

  据村民举报称,吉林市高新区动迁办官员与村干部串通一气,采取隐瞒不报、多报少付等方式骗取、冒领村民的补偿款。当时在动员村民拆迁时,他们用一张纸写明村民应得补偿款数额,待村民签字认可后再收回,并让村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而后,他们在这份只有自己掌握的“补偿协议”上做手脚,复印或假冒村民签名,另外再做一份协议书,添加上补偿项目,多报补偿款而后私分,数目相当惊人。他们把村民亲自签名的第一份协议书销毁,而后用复制的第二份“协议书”入档备案,大部分村民手里却无任何凭据。

  在企业担任过多年会计工作的杨姓村民告诉记者,当时开始动迁时,一位名叫苟长青的外地落户的村民,被指派代替村民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并由其向村民发放补偿款银行存折,村民根本就没有看到补偿协议是什么内容。而据这位村民了解,苟长青能够到荣光村落户,张树良从中出了力。

  补偿款成为“唐僧肉”

  据村民提供的事例表明,吉林市高新区动迁办官员与村干部还非法索取、收受好处费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使征地拆迁补偿款成为“唐僧肉”,人人都想从中大捞一把。

  2009年第8小组动迁,当时补偿款还没有下发,小组长初连财与身为高新区动迁办副主任的张树良相互勾结,使初连财优先获得补偿款高达500万元。另外,初连才父亲的户口在外村,但是他仍然以其父亲的名义骗取补偿款50多万元。初连财还与张树良一起,为多名村民指认额外的房屋或土地,骗取国家补偿款,事后收取好处费。一位周姓村民说:“初连财在所在小组一手遮天,集体的荒地说给谁就给谁,补偿款他说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现如今的初连财财大气粗,生孩子也要去香港,一次就花费50多万元。”

  2007年,第六村民小组长金辉没有承包土地,按规定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偿,但是他照样获得补偿款100万元,甚至在2011年,他又再次得到补偿款120万元。

  村民反映,在这些动迁办的官员来看,补偿款就是他们向村民行使职权的筹码,他们可以任意支配,甚至在发放数额上也要看关系好坏,看谁给“进贡”多。第七村民小组一位姓刘的村民,送给张树良20万元,张树良指示其手下工作人员给该村民多加补偿款80万元。姓居的村民送给张树良现金5000元,被多加补偿款4.5万元。

  而对于外来落户人员,按规定不应享受本村村民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只要是钱开路,就很轻松过去拆迁办这一关。与荣光村没有一点关系的相关要害部门领导,也将黑手伸向荣光村,借机分享补偿款这块大蛋糕,这些人形象地被村民称之为到荣光村来的“掘金人”。

  拥有城市户口的外地人周广明,通过一村民关系,在荣光村第7小组承包了一块土地,在征地时,他利用村民施连春、刘德全、周忠三人的名字,取得补偿款94.5万元,后三位村民每人得到3.5万元的好处费。外来社会人员杨华勇,租赁荣光村2亩土地养狗,因其曾经为一村干部选举拉票,也获得200多万元的好处费。

  李玉用也是外地人,征地前违法购买了第7村民小组邢义和的6分土地,在动迁的时候,领到了42万元的补偿款,国家土地法规定,不允许个人私自买卖集体土地。

  原在荣光村第3村民小组居住的王岩及其妻子、孩子,全部转为市民后将房屋卖掉。在荣光村拆迁时,他也得到了38万元的补偿款,并分得4套回迁房,现已出售2套。后来村民得知,王岩的弟弟是吉林市电业局的领导。

  荣光村原蜡厂的约4亩土地,全部被村干部送给了公检法等要害部门的领导,包括现任吉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于泽X,动迁的时候,补偿款全部顺理成章地装入这些国家干部的腰包。更有甚者,当时掌握荣光村征地拆迁补偿大权的吉林市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官员,也明目张胆地大捞不义之财。其中,现任吉林市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的张树良,在主持荣光村动迁工作时,利用职权获得房产3套,同时还有上千万元的“补偿款”。

  村民举报遭抓捕

  村民原来耕种的土地,大多是基本农田,村民用来种植蔬菜,村民的生活相对比较富裕。2005年在进行动迁时,每平方米土地仅补偿给农民50元,因此遭到村民的抵制。他们就采取不正当手段,动用社会不明身份人员对村民进行殴打或恐吓。

  村民夏贵宝、夏贵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拒绝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被五、六个不明身份的人员围住殴打,两人身上多处被刺伤,差点丢了性命。

  第5村民小组村民郭成山,依法取得1330平方米的土地承包权。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动迁办动用黑社会性质的社会人员采取恐吓的办法,强行将郭成山的土地征用。而他们出具给郭成山的一份《情况说明》却说2007年2月份暂不动迁,实际上当时楼房早已盖好,郭成山至今未获得补偿款。村民刘耀勤的720平方米的承包地至今也没有得到补偿。村民高富林2001年栽植成龄果树1500株,2009年被毁坏,未获补偿;2006年高富林与他人合作,利用废弃的饲料地栽植银中杨6.5万株,梧桐树7500株,被强行毁坏后至今也没有得到补偿。

  村民说认为,根据《征用补偿费分配管理意见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28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款规定,应该向失地村民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费用。而荣光村在毁灭性的动迁行动开始以后,全村只有18岁以上的村民每人分给1万元的安置费,而社会养老保险等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村民也只能是奢望。

  近几年来,就本村征地拆迁中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500多名村民在举报材料上联名按手印,一直不间断地向市省甚至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举报,均杳无音信,带头参与举报的村民代表却屡屡遭受不白之冤。

  2014年初,荣光村居民小区广场凉亭木头立柱上,被人用油漆写上“再上访拿命来”的红色标语,对村民进行恐吓。村民杨永捷、孟宪君、周京强、徐志波、马玉英等5人,2014年3月因上访被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而坚持多年上访举报的村民刘跃勤等人,每到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都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抓捕关押,会议结束后再放出来。 

  村民王少平在最后一次上访时被告知,“回去等着吧,最近几天就抓人”。谁知,三天后,他却以 “敲诈罪”的罪名被公安刑警队抓走,受到诬告陷害。

  村民的上访,也曾经得到吉林市检察机关的重视。一位村民说:“吉林市检察院在受理了我们的举报后,却打电话通知村干部,让村干部把征地拆迁补偿的账目拿到检察院。据说,村干部去检察院的时候,不但拿去了账目,还带去了上千万元的‘辛苦费’。结果,可想而知。”

  吉林市荣光村征地拆迁十年,屁股至今不干净,仍屡遭村民诟病。其中的“黑洞”到底有多大?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记者 凌夏)

http://anyang.house.sina.com.cn/news/2015-03-24/16065986045161384507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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