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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拯救60岁老汉的心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15         ★★★


两年无法耕种的土地,地南头和地北头被人耕种,中间杂草丛生

    家住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朝阳村火烧阳屯60岁的农民老汉王军和他的老伴十几年来拉扯儿一个没爹的孙子,靠种田维生,本来不富裕的生活又因赖以生存的2亩地被同村的王某耕种了地南头和地北头,而自己的地因无法进出而至今成为荒地。为此,王老汉多次找到宾县政府、宾西镇政府所有的答复都令老人伤心欲绝,谁能拯救60岁老汉的心灵“荒地”。谁又能为像王军这样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主持公道呢?
    2014年10月17日,记者一行来到宾县,满眼丰收的景象,许多农民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可这一切对1954年12月出生的王军来说,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的地被人强占了,耕种了一年。
    王军说:“2013年阴历二月初三,我找到宾西镇信访办主任徐玉才,徐主任说,种地之前必须解决。可至今我的地也没有解决。”
    2002年,王军分到了2亩5分的村机动地,2008年至2012年,王军将此地承包给了同村的王庆,5年承包合同到期,王军继续耕种自己的2亩5分地,可2013年以来,这片不大的土地却成了“荒地”,因为该地的南头和北头大约20至30米已经被王庆耕种了,没有进出的道,而王军的地却只能像“孤岛”一样荒着,成为一片待犁的荒地……
    荒地,解释为可供开发利用和建设而尚未开发利用和建设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农、宜林和宜牧等。我国土地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土地所有权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通知三十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王军将自己的遭遇多次反映给村里、村里说找镇里,镇里先说找县里,可宾县信访办却给予了不予受理的通告。王军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眼下,又将是春耕,记者又接到王军的电话,说:“他的地镇政府还没解决。”
    在深化改革的今天,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在改革中,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的报告提示,希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能给王军这样的弱势群体一个生活保障。
    来源:消费日报网

http://cj.xfrb.com.cn/newsf/2015/04/14/142901874288.htm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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