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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梅花村莫让村帐成了“苍蝇”的发财利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8/7           ★★★
“打老虎”和“拍苍蝇”是反腐领域的形象比喻。一直以来,位高权重的“老虎”落马,总是占据反腐舆情的焦点位置,其严重危害、恶劣影响,自不待言。两相比较之下,“苍蝇”之害更不易被察觉,往往易被人们所忽视,更有人认为芝麻官翻不起大浪,不值得大惊小怪。其实,腐败无小事,“苍蝇”看起来不显眼,其社会危害程度绝不能忽视。然而罗源梅花村的“苍蝇”大肆敛财却逍遥法外。

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梅花村,地处罗源湾北岸,三面背山,一面临海,全村395户,1390多人口。定居四百多年来,村民以捕鱼为主,渔农并举,海上作业是群众经济收入的主要产业支柱。全村拥有生产资料土地1000多亩,村前滩涂海域几千亩,其海域水位15-35米深度,是得天独厚的天然捕捞、养殖和避风良港。梅花村前有一座横山,埋存有几十万立方米优质花岗岩,有100多村民从事开采花岗岩工作,也是全村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罗源湾全面开发时,县政府招商引资,福建华东船厂建设项目于2005年定址梅花村,征收了村前整座横山和大片耕地及1700多亩滩涂海域。由于征收土地和滩涂海面需要补偿和村民安置,很多经办人员在这块很大的香馍馍中争相想捞一些油水,因此在征地过程中,村委会经济往来数额特别巨大,但对所收入的款目如何使用、分配,没有依法召集村民大会,及时予以公告,村财账目不清,村民对上述重大问题概不知情。在发现有非法截留、冒领、骗领、侵吞国家土地补偿款现象和嫌疑后多次向政府部门举报。

梅花村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10月份曾联名向政府部门呈送《关于请求对我村依法审计的报告》,该《报告》连续三次上呈后,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不了了之。
    在党中央“反腐倡廉”风暴席卷全国的大好形势下,梅花村村民于2013年12月12日再次提出申请,罗源县农业局在上级的指令下,于2013年12月24日依法受理了村民提出的申请要求,并于2014年2月17日作出“罗农信访答复【2014】1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由于罗源县农业局提供的审计数字不全面,村民无法查询,且有明显造假嫌疑,梅花村村民又于2014年2月28日向福州市农业局申请复查,市局受理了复查请求,福州市农业局以“调查过程中,梅花村未提供相关征地款的明细账,致使复查工作难以继续。”“调查认为:该村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比较凌乱;未做到专户、专账管理,存在挪用等嫌疑;征地补偿费专项公开不到位,有关征地项目资料档案保管不完整等。”于2014年3月25日作出“榕农信访复查(经管)【2014】002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要求对梅花村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管理比较凌乱以及未提供相关征地款明细问题,碧里乡政府应组织人员对梅花村征地补偿费进行专项核查,罗源县农业局应积极配合指导,查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但罗源县农业局经管站只对村民质疑的两笔数字(明显有问题)其中一笔165000元,以“因工作失误,多出一个‘0’‘无法提供明细’等借口来应付村民;并且以另一项‘100万元每人分得950元’来说明村民质疑的117万元房屋维修费明细数字,”被村民揭穿后,无言以对。经管站站长还在回答上述该笔账目时,说:“有一笔票据无法做账,按人口平均每人72元,加950元/人”。无法过账的数可以按人口分摊入账,村民质疑“这是哪一国的会计法?”因村财务管理混乱,才由乡经管站统一管理,管理站为什么不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做账,而是一笔糊涂账,这是谁的责任呢。

梅花村村民依法向福建省农业厅申请复核,省农业厅于2014年4月21日依法受理申请,并告知“在30日内作出复核意见”,但到期不见复函,经村民一再催促,才于2014年6月6日派人到碧里乡政府约谈信访人。村民对罗源县农业局提供的审计数字发现账目有造假现象,并一一提出质疑,但不知为何碧里乡政府又另行安排约谈几个村民和村干部。因为这几个人都是村民怀疑有冒领、骗领土地补偿款的对象,就是审计对象的当事人,乡政府叫他们出来证明自己“清白”其目的不言自明。

2014年6月11日福建省农业厅作出“闽农信【2014】44号”《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复核意见书认定:“经核查,福州市农业局的复查认定情况基本属实。”要求县农业局会同碧里乡人民政府对梅花村2005年至2013年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分年度进一步梳理并重新公布。

根据2014年6月25日以“梅花村委会”名义公布的数字,只不过是将原县农业局提供的审计数字前后对调重新排版后予以公布换汤不换药。可疑的是:对上述公布的数字说明:“我村组织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监督成员对2005年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款收支统计表与向会计服务站原始记账凭证核对无误,并予以公开”。更让人质疑的是:“民主理财监督成员签字”有三人,都是村民申请审计的当事人,其中范玉兴是在项目征地时任村管理发放补偿款和发放安全费、过渡费及其他补偿款的经手人,周苏城和陈盛顺都是与征地有涉嫌利益关系的人。
    罗源县农业局经管站在受理村民申请审计中,给村民的《答复意见书》说明:“在征地补偿费用使用中存在重复报支和已列支未签收等现象”,“多报开支、多领补贴等问题”。既然能发现上述问题,市农业局在复查时,为什么又说明:“调查过程中,梅花村未提供相关征地款到村账的明细,致使复查工作难以继续。”即无明细,从哪里看出“存在重复报支”“多报支,多领补贴”?市农业局复查时认定:“存在挪用嫌疑”,省农业厅复核时认定:“福州市农业局的复查认定情况基本属实。”问题被层层推责,最后将皮球踢回梅花村会。村委会只得原文照抄,只能来个“葱、韭菜、蒜”的顺序换成“韭菜、蒜、葱”以应付村民。
    在罗源湾建设项目征地中,分岸上和海上两部分:1、岸上征地补偿主要是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地面建设补偿;2、海上征收补偿,主要是海上养殖物补偿,因为海上面积大,“水过无痕”,比岸上征地操作范围大。因此,从村财审计账目显示,海上养殖物补偿为大部分没有从村财账面经过。因为这些补偿款只要经过项目负责人和村干部的配合,就可以支配。

村民在征收海上养殖物时发现有冒名、干部挂搭,重复登记,非法套取补偿款的现象而且数目十分巨大。在整个征地过程有两部分账:一部分由村财务账面经过,一部分留在项目办管委会,还有一部分从开发商账面经过,这两部分账有很大猫腻,所有假名假姓,或干部挂搭养殖户的虚假数字都在项目组账上,只要公开这本账,一切贪腐现象暴露无遗。

由于福建华东船厂建成投产,在生产作业中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严重污染梅花村居,给村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政府决定全村异地搬迁,并建盖四座18层计五百多套安置房予以安置。但村干部为了一己之私,配合拆迁办没有依照征迁程序,在绝大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挑选结构好,面积大,层次高不分层次差价的房子,使一些同样享受同等房源而无法享受。而且拆迁办干部看人对待,群众发现选房不公平、不公道,还有人占用集体田地,只在田地上搞几个石墩,利用关系办理宅基证,而兑换面积。曾在县走访中,县有关领导曾承诺公开签约数字,但拆迁办迟迟不予公开,群众意见纷纷。

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出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讲话,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意愿,充满着对法治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高度期待,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然而,罗源县梅花村村财务账目混乱多年没有公开,尤其是2005年全村被征收之后,大量资金去向没有账目公开、去向成谜,被村民质疑非法截留、冒领、骗领、侵吞国家土地补偿款,虽经多次举报反映但至今仍没有彻底审计、公布。显然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拍苍蝇”相对较容易,但以其量多面广问题杂,职能部门追查起来往往浅尝辄止。今日的“苍蝇”,可能就是明天的“老虎”;因为“苍蝇”利益共同体甚多,在众多“苍蝇”编织的保护伞下,常常生存着大堆“苍蝇”。民众迫切期待罗源县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查清梅花村自开发征收后的各项资金审计并公布于众。还清者一个清白,将贪污者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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