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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遭堵被窝拆除 房主查真相一年多未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8         ★★★
别墅遭堵被窝拆除 房主查真相一年多未果

 

左图为被强拆前的刘方明夫妇家的别墅,右图为强拆后原地盖起来的三和家园小区


 

赶集网等多家网站上有大量出售三和家园房屋的信息,已截图并保存链接

图为刘方明夫妇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过EMS发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内网查询回执



山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埠前店村,一伙男子清晨闯入别墅,将男女主人从床上裸体揪起强行带走,之后非法强拆。

事发后别墅主人刘方明夫妇四处报案举报均无果,而被强拆的别墅原址上,已经盖起了由临沂正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三和家园小区。

刘方明夫妇起诉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了解强拆真相,但管委会称没收到申请书,因此无法公开信息。

8月31日,案件在临沂市中级法院开庭。法官当庭对被告说:一栋房子被拆了,放在谁家都是大事,政府部门不要回避。


强拆别墅  女主人被人床上裸体揪起 

50多岁的刘方明、王吉举夫妇,家住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埠前店村。1997年5月,他们在临沂经济开发区长安路与四平路南段路东修建了一栋二层别墅,2001年5月10日颁发的临东字第07090821号《临沂市村镇私房所有权证》显示房屋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加上院子面积一共300多平方米。

刘方明夫妇有三个孩子,大女儿研究生毕业已参加工作并担任中层干部,二女儿本科毕业已参加工作,小儿子本科毕业正准备出国留学。把三个孩子培养得出人头地,夫妻俩本想在别墅里幸福地养花种草以享晚年,但2014年夏天,一切改变了。

2014年6月13日早上6点多,7名戴头盔、穿迷彩服的年轻男子闯进刘家,强行将刘方明、王吉举从床上揪出屋,塞进门外一辆银色商务车里。刘方明说,他至今对车号印象深刻——鲁Q55Y62。

“我老婆当时衣服都没穿,我再三央求,他们才让她穿上了衣服!”说起当时的情景,刘方明至今仍然十分悲愤。

按照刘方明的陈述,这帮人把他俩塞进车后,在市区里不停地“兜圈”。三个小时后,俩人才被释放。俩人回到家,发现昔日美丽的别墅家园已经被毁成一片废墟。

“一瞬间,如同天塌了,什么都没了!按照周边的房价,我家的别墅价值200多万元;房子里的古董、银元、玉器、现金、首饰等,也价值200多万,还有两个女儿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大女儿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小儿子的高中毕业证书,也都不见了!”说到这里,王吉举伤心地哭了。


原址盖起住宅楼 被称为“公务员小区”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拆别墅的那伙人,根据刑法已经涉嫌重大犯罪。“我当时记下了车号!这足以成为抓他们的线索,警方如果顺藤摸瓜,我相信应该能找到人!”当天,夫妻俩就到芝麻墩派出所报案,但遗憾的是,之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夫妇俩又找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公安局督查支队、经济开发区刑警大队,甚至还找了临沂市经济开发区纪检委、临沂市政府信访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信访局……但是,公安机关这边始终没结果,要求检察院立案监督也未果,直接提起刑事自诉也被法院裁定驳回。

但,案子还是没进展。一边是受害人四处报案、举报始终无果,另一边,他们被强拆的别墅原地,已经开始施工建设。

这个项目名叫三和家园,属于住宅小区,由临沂正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

这个小区,如今已经建成入住。在“赶集网”、“临沂百姓网”、“临沂在线房产网”上,有多条出售三合家园二手房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标题是“开发区公务员小区三和家园河边多层电梯洋房”、“(出售)临沂南坊北城新区公务员小区三和园2室2厅2”、“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员小区4期”等。

在举报材料里王吉举写到,自己几次想自杀,都被丈夫制止。


申请信息公开 得不到任何答复

所幸,夫妻俩都是“老高中”,在50多岁的人里已经算是知识分子。他们自学了法律知识后,于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分别向临沂市政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出特快专递,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以下事项:

1、我家房屋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何时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出让给谁?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手续。

2、我家房屋是“何时被哪级政府征用或者征收”?要求提供“征用或征收的相关法律手续”。

3、要求提供“政府补偿标准及征求意见、讨论结果等”。

4、是哪级政府与哪家房开发签的土地出让手续?要求政府提供“土地出让协议”、“房开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所有报建手续、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图、蓝线图)、土地、施工等】及房地产开发的一书五证”。

5、组织强制拆迁我家房屋的政府会议纪要及具体执行人员名单。

6、房屋被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7、如果是政府征用或征收,请求提供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律手续,提供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的法律手续。

8、如果不是政府征用或征收,我家房屋被他人摧毁,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犯罪行为,要求政府责令当地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追究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将公安机关立案手续提交给申请人。

其间,临沂市政府向夫妇俩作出书面答复称,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临政发(2009)36号)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等事宜的管理权限属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屋所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报建等管理权限也是该委;关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信息的制作、保存机关是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办。

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始终没有作出任何答复。

为此,夫妻俩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未信息公开原告房屋被强制拆迁的行为违法;依法按原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申请事项进行信息公开。 


法官当庭说被告:不要回避

2015年8月31日上午,案件在临沂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该委称没收到刘方明夫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因此无法公开信息。(刘方明夫妇对此表示强烈质疑。庭后王吉举激动地说,行政起诉状上她写的管委会地址和申请信息公开的特快专递上的地址一模一样,怎么一个能接到并出庭应诉,一个就接不到?而且EMS内网查询结果也清晰地显示出函件已经被一个叫取振江的人代收。此外,她还亲自到管委会交过申请材料,只是工作人员收下材料后坚持不肯写收条而已)

该委还认为,既然刘方明夫妇是被“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拉走,房子不知让谁非法强制拆迁,那么,诉讼请求就是没有明确的拆迁人或者征收人;且刘方明夫妇同时向临沂市政府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时申请信息公开属于“被告不明确”,因此管委会不是合适的被告主体。

该委还提出了一个观点:强拆的事不是我干的,我没做出过任何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我就没有公开房屋被强制拆迁有关信息的义务。

庭审过程中,年轻的女法官当着原告夫妇、原告代理律师、被告代理人以及多名旁听人员的面,大声对被告说:“一栋房子被拆了,放在谁家都是大事。这是一定能查清楚的。政府部门不要回避!”

法官说完这句话,法庭先是陷入短暂的、尴尬的沉默,之后刘方明夫妇一起为法官鼓掌。

片刻,被告代理人小声承认,涉案土地确实已经被征用了。另一名被称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男子则承认土地已经出让了,但“具体的国土局才知道”,“不知道现在盖起来的是什么小区”。

据王吉举、刘方明代理律师介绍,临沂正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三和家园项目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将集体土地征用变为国有土地的法律程序,但该征用过程没有给王吉举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就强拆,是典型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犯罪行为,拆迁安置的义务要么是房开商,要么是政府。他们安排不明身份的人进行强拆,让被强拆的人投诉无门。

“该项目已开发并销售完毕,但法律手续目前只有政府与房开商签订的出让合同,其他规划、土地、施工等任何手续都没有,属于非法建筑,我们将进一步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和项目无效的民事诉讼,让王吉举夫妇得到拆迁前原有房产价值的合理补偿。”律师说。文/王君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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