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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裸控强拆”续 赔偿不到位又遭“清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网四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22           ★★★


20日、 21日,不明人员欲进场清理遭到当地警方的阻止
  本网讯:2015年1月18日,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一家三口在凌晨被不明身份人员赤身裸体控制后,所在厂房遭强拆,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并引起了河南省有关领导亲自批示。
  然而,2月20日,被拆厂房的“嘉嘉友”月饼厂家负责人张际彪向媒体反映,时隔一年,卢某、孟某、乔某等三名打砸人员仅羁押在看守所未被判决,被强拆厂房的赔偿也未到位,并且另有不明身份人员屡次对被强拆厂房的设备和建筑垃圾强行清场。



22日上午,一台挖掘机正在工厂废墟上紧张清理




通过新郑公安局两次鉴定,嘉嘉友被损毁物品价值共计890多万元
  从2016年2月20日起,几名自称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文明办工作人员,带领数十人连续以设备和废墟影响居民生活和龙湖镇形象为由对厂房原址进行清场,此行为遭到了护厂工人的阻拦。
  而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称,柏树刘村村民等人打着村文明办的名义对厂区的机器设备等进行所谓的“清场”,实质上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只有人民法院依据生效的法律裁决,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对诉讼争议标的物行使执行权。
  张际彪说,类似清场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好几次,前几次是因为新郑市公安局认定此处为案发现场得以保全,然而发生在20日以来的清场行为更是来势汹汹,势不可挡。
  对于肇始于一年前的那次轰动全国的强拆事件,张际彪说双方租赁厂房的合同纠纷导致的矛盾只是一个由头,实际根本原因是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一次违规土地拍卖行为。
  2005年郑州市嘉嘉友饼业有限公司同新郑市龙湖机械铸造厂(现为新郑市龙湖镇新喜机械厂)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新郑市龙湖机械铸造厂将位于龙湖镇淮河路西侧、敬老院西侧的厂房出租给嘉佳友厂家,包含租赁方可以新建厂房等约定,租期为15年。
  其间, 2012年4月新郑市龙湖镇新喜机械厂负责人孟新喜曾就终止合同、厂房搬迁一事跟嘉佳友方协商,但由于协议内容未履行导致矛盾产生,但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于2005年5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被告新郑龙湖镇新喜机械厂应当履行出租人的义务”(见于【2014】新民初字第2274号民事判决书)。
  然而,在2014年6月26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拍卖形式将此厂房地块出让给了河南千森宇置业有限公司,出让价为2165000元,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
  在媒体拿到的合同编号为410184-CR-2014-0410-1057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显示,新郑市国土局同意在2014年9月26日前将宗地交付河南千森宇置业,并同意供地时达到“土地平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条件。但实际上,就在国土局拍卖这块土地时,并未达到上述条件。
  对此,新郑市土地储备中心一王姓科长也婉拒了媒体相关采访。
  张际彪反映说在新郑市国土局招标拍卖该宗土地之前,也没有任何机关或任何人向土地实际使用人即郑州市嘉嘉友饼业有限公司进行通知。他认为新郑市国土局此举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侵害了嘉嘉友合法权益。
  而作为开发商河南千森宇置业一方,一位赵姓股东对媒体说,当时新郑市国土局承诺三个月内就能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对于目前国土局的违约,千森宇也已起诉至法院,并据他所知,双方对于此案申请了延期判决。
  吊诡的是,就在同年的3月份,离此宗土地挂牌出让还有三个月之久,河南千森宇置业就同新郑市龙湖镇新喜机械厂孟新喜签订了《拆迁工程承包合同》,让其负责平整土地附着物和原土地上工厂职工安置以及其他相关纠纷处理。如此急切,河南千森宇置业对于这块土地似乎志在必得,同时也令人生疑。
  从2014年8月14日起,孟某数次带领人对嘉嘉友厂房进行断电、堵路,致使企业生产瘫痪,并最终导致了2015年1月18日裸控强拆事件,事后通过新郑公安局两次鉴定,嘉嘉友被损毁物品价值共计890多万元。
  而至今,由于补偿不到位,工厂职工未得到安置,嘉嘉友公司虽被强拆,但设备和一些建筑废墟仍未撤出。
  张际彪告诉媒体,在2016年1月26日左右,在新郑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由该局储备中心王科长和法律顾问等人主持下,嘉嘉友同河南千森宇、孟某喜儿子孟某涛进行了协商,最终无果而终。
  张际彪无奈地向媒体坦承:“ 此次强行清场表面看是我方故意阻拦,其实一个月前经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我们已经让了一大步和孟家以及开发商三方分别达成了协议,等待政府和执法部门组织签约但至今没有接到政府和执法部门的通知。作为一个企业我们根本不想再这样拖下去了。其实更想呼吁抓紧解决问题的是我们,呼吁有关部门抓紧时间组织解决吧!”
  张际彪透漏,给予他们赔偿款中的270万已在新郑市国土局账上,但新郑国土局却称前提是必须征得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孟某喜同意以及嘉嘉友抓紧撤出场地。而目前距新郑市国土局承诺的交地时间已超期了一年半多时间,按出让合同规定,新郑市国土局应向河南千森宇置业交纳上千万的违约金。
  “这也是促使不明身份人员对我们强行清场的原因所在,每耽误一天,新郑市国土局就要付两万多违约金,开发商和国土局都拖不起,但是最拖不起的还是我们嘉嘉友,应该给我们的赔偿却久拖不给,还强拆强行清场。”张际彪分析道。
  “春节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河南千森宇置业有限公司起诉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违约一案,并已开庭审理结束。”
  据张际彪了解,河南省和郑州市等省市有关领导均就此事批示过,但是新郑市官方仍未依法及时处理。
  “我们现在办法都快用尽了,因为守护厂子,我跟几个工人已经连续两年没回家过春节了,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这一年多来,企业损失惨重,少说也造成企业直接和间接损失上千万元,‘嘉嘉友’这个有着20年历史的品牌已危在旦夕。”张际彪说。(李建)

来源:http://sc.china.com/fangchan/11171523/20160222/21576141_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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