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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坠亡五年,“万昌系”对簿公堂,高庆昌之死谜底待揭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凰网淄博房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8       ★★★

董事长坠亡五年,“万昌系”对簿公堂,高庆昌之死谜底待揭开


  一:董事长坠亡五年,“万昌系”对簿公堂

  五年前,山东淄博一家公司万昌科技(002581.SZ)挂牌上市的第二天,身家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董事长高庆昌坠楼身亡。
  在沉寂了许久,就在这桩悬案似乎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记忆之时,再次引发波澜和连锁反映。
  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
  原告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万昌股份)与被告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万昌化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对簿公堂。
  原告万昌股份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万昌化工,返还价值1250余万元的涉案房产,返还价值3140余万元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同时,赔偿原告因占有土地、房产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骨肉相残,“万昌系”对簿公堂
  法庭上,原告万昌股份的诉讼代理律师宣读了《民事起诉状》。
  原告诉称,2011年4月13日,时任原告(万昌股份)董事长的高庆昌与时任原告董事、并担任被告(万昌化工)董事长的张希孔,在未经原告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数份买卖合同,将原告的全部房产6272.16平方米、全部土地使用权38287.5平方米,分别以303.33万元、983.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原被告签订的上述转让合同,不仅属于关联交易,违背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原告诉称,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转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事先表决。原告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召开股东大会,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签订土地、房产转让协议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本次交易本身就是一起违法的关联交易,且被告也未履行支付交易款的义务,这种违法交易和被告的根本违法,导致原告土地及房产无法正常使用,造成土地出让费损失、土地收益损失、房屋收益损失等共计1000万余元,给原告及股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基于上述观点,原告万昌股份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万昌化工,返还价值1250余万元的涉案房产,返还价值3140余万元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同时,赔偿原告因占有土地、房产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被告万昌化工进行了应诉。万昌化工提出的主要观点有:
  万昌股份与万昌化工之间的转让合同真实有效,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正常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关联交易;
  万昌化工分别于2002年、2003年、2004年间向万昌股份支付了房地产买卖款项;
  万昌化工买卖地块,不需要向万昌股份支付款项;
  假定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签订于2011年4月,至今已有5年多,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时效。
  ……
  “淄博盘”摘牌,两次“捆绑”未果,“两个万昌”的前世今生
  万昌股份,即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其前身为淄博市临淄石化机械厂。1992年经资产评估,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石油化工机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3月更名为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高庆昌为董事长。同年5月,万昌股份定向募集职工股在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山东华冠股份曾是国内最大的塑料机械制造商,市场占有率在20%以上。山东华冠与万昌股份分别是莱芜和淄博的两家企业,原本并无关联。1998年6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场外交易的规定,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被取缔,同在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挂牌的山东华冠、万昌股份的股票,均停止了交易。
  此时,山东省给了这两家公司一个上市指标。根据重组方案,上市以山东华冠为主,由山东华冠合并吸收万昌股份,实现“捆绑上市”。在此背景下,万昌股份成为山东华冠万昌分公司,万昌股份的营业执照同时注销。
  但是,山东华冠的上市之路却异常坎坷。1999年山东华冠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但几乎同时也遭遇了财务造假举报。2001年,山东华冠重启上市之路,就在距离上市仅有一步之遥——股票代码、发行价格都已对外公布之时,却再次被举报财务造假,最终再次跌倒在IPO门槛前。
  上市失败导致银行纷纷抽回资金,进而致使山东华冠资金链断裂,于2004年底进入破产程序。万昌股份原本是一家产权企业,山东华冠的破产也导致万昌股份的股权发生了改变。
  为摆脱山东华冠的债务纠纷,实现自主经营,山东华冠淄博万昌分公司(即万昌股份)将其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以“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开始对外经营。
  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万昌化工)的营业执照,是2000年3月为组建“万昌集团公司”而虚拟注册的。万昌化工承接了万昌股份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后,为开展外部业务,向原山东华冠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万昌分公司债权、债务单位出具了“更名函”,并对外声明:为适应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经上级有关部批准,原“山东华冠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万昌分公司”更名为“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原单位业务由“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承接。
  2004年3月,临淄区人民法院裁决,山东华冠与万昌股份之间的吸收合并无效。
  2005年4月,山东省工商局对万昌股份的法人资格进行了重新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万昌股份以新的营业执照,在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备案刻制新印章(备案号3703050001094)。同时,房地产也变更为万昌股份所有。但由于转入万昌化工的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均未转回,致使万昌股份成为空壳。
  期待判决,“万昌谜团”能否揭开?
  2011年5月20日,万昌科技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002581.SZ)。23日凌晨,董事长高庆昌即坠楼身亡。万昌科技对外发布公告:“董事长高庆昌先生不幸于2011年5月23日逝世……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在近期召开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
  此前公布的万昌科技招股说明书显示,高庆昌生于1943年,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起,先后任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经委副主任、山东万昌股份董事长、万昌集团董事长、万昌发展董事长、总经理。逝前,高庆昌集万昌科技董事长、万昌集团执行董事、山东万昌股份董事长、万昌化工设备董事、富宇置业执行董事等诸多头衔于一身,并兼任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淄博市中小企业商会会长。
  高庆昌坠亡之后,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对万昌股份的原有资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并于当年7月21日,形成了初步结论。
  根据调查,2011年2月,万昌化工的登记持有人,淄博万昌集团有限公司及15名自然人与张希孔、张春霞父女分别签署《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3200万股权,全部转让给张希孔、张春霞两人名下,并于3月13日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万昌化工承认自己是万昌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故实际持有人是万昌股份。上述转让股东,均为名义股东,没有履行万昌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相关法律程序,没有处置权,因此此次股权转让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由于万昌股份治理结构缺陷及管理混乱,企业经营者擅自转移万昌股份名下土地、房产等资产,掏空万昌股份,严重侵害了万昌股份广大股东的权益,有关人员有职务侵占嫌疑。
  2012年5月,即高庆昌坠亡一周年之际,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解决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报告》。《报告》显示,万昌股份与万昌科技(002581.SZ)、万昌股份资产动向、万昌科技实际控制人股份代持等方面存在问题。万昌股份存在着企业经营者擅自转移万昌股份名下土地、房产等资产的情况,原有资产主要转移到万昌化工等几家企业中,致使万昌股份成为“空壳公司”,公司运作极不规范,严重侵害了万昌股份广大股东的权益,有关人员有职务侵占嫌疑。
二:惊天内幕 万昌原董事长高庆昌生前曾遭威胁?

  (淄博)市金融办的《报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期待着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同时,也真正解开围绕着‘万昌’的重重谜团。”2016年7月12日下午,在结束了一天的庭审之后,旁听了本次庭审的股东说。

  5年前,万昌科技(002581.SZ)挂牌上市的第二天,身家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董事长高庆昌坠楼身亡。
  2016年7月12日,原告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万昌股份)与被告淄博万昌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万昌化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对簿公堂。
  原告万昌股份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万昌化工,返还价值1250余万元的涉案房产,返还价值3140余万元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同时,赔偿原告因占有土地、房产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凤凰房产以《“万昌系”淄博对簿公堂,董事长坠亡事件五年后再起波澜》为题,对此案的一审开庭进行了独家报道,引起巨大反响。连日来,凤凰房产对此案的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采访调查,原告方更是曝出惊天内幕:万昌股份原董事长高庆昌生前曾遭威胁。
  对簿法庭,“两个万昌”各执一词
  原告万昌股份诉称,2011年4月13日,时任原告(万昌股份)董事长的高庆昌与时任原告董事、并担任被告(万昌化工)董事长的张希孔,在未经原告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数份买卖合同,将原告的全部房产6272.16平方米、全部土地使用权38287.5平方米,分别以303.33万元、983.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原被告签订的上述转让合同,不仅属于关联交易,违背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被告万昌化工应诉称,万昌股份与万昌化工之间的转让合同真实有效,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正常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关联交易;万昌化工分别于2002年、2003年、2004年间向万昌股份支付了房地产买卖款项;万昌化工买卖地块,不需要向万昌股份支付款项;假定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签订于2011年4月,至今已有5年多,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时效。
  万昌股份曝惊天内幕:高庆昌生前曾遭威胁
  万昌股份诉万昌化工一案,原告万昌股份称:此案从形式上看,是一起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买卖合同”纠纷,但实际上是一起严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所以,以买卖合同纠纷作为案由,难以反映案件纠纷的实质。
  在签订本案的“买卖合同”时,有两个关键人物,分别是高庆昌和张希孔,高庆昌的身份是万昌股份董事长,张希孔的身份是万昌股份董事兼总经理、万昌化工法定代表人。
  在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81.SZ)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之际,被告万昌化工的法定代表人张希孔提出,让高庆昌代表原告万昌股份对被告万昌化工,转让原告万昌股份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其实高庆昌心里并不同意,是被迫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转让合同。否则,万昌科技(002581.SZ)就会遭举报,无法在深交所上市。
  这一事实由淄博市政府在2011年7月22日召开的《关于解决万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政府会议》的记录可以证实。正因为如此,在当时的“买卖合同”及其所涉及的有关文件中,均是加盖的原告万昌股份早已作废的公章,都不是万昌股份2005年恢复登记后启用的公章,而且许多合同或文件连签署的时间都没有。所以,从合同的角度,根本不是代表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其实高庆昌当时对合同的签订不甘心,他深知将原告万昌股份的全部核心财产出让,全体股东是绝不会答应的。从本案发生的事实看,这一交易,只是换取了万昌科技(002581.SZ)在深交所上市。因此,这一交易是对万昌股份和股东权益的出卖,是由张希孔一手操控、损害万昌股份和股东合法权益进行关联交易的结果。这项关联交易不仅使万昌股份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也使万昌股份失去了进行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被告关键人物:所有转让程序合法
  那么,被告万昌化工的说法是怎样的呢?原告万昌股份的6272.16平方米房产、38287.5平方米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又是怎样转让给被告万昌化工的?转让过程中是否召开了股东大会?是否形成了股东决议?
  2016年7月18日,凤凰房产带着一系列问题,与此案的关键当事人张希孔取得了联系。对于上述问题,张希孔明确答复:“所有转让,都经过了合法程序。”
  “那么,在这个转让过程中,是否召开过股东大会?是否形成了决议呢?”凤凰房产询问。
“我很忙……”张希孔说。
 三:上市险遭搁浅,万昌原董事长被迫就范? 高庆昌之死谜底待揭开

  2016年7月12日,原告万昌股份诉被告万昌化工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次揭开了尘封了五年之久的一桩悬案——万昌集团原董事长高庆昌离奇之死。
  高庆昌生前,为何未经召开股东大会即将万昌股份全部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万昌化工?幕后原因,果如万昌股份在诉讼中所言:“高庆昌受到过张希孔的举报威胁”?高庆昌又为何如此惧怕被举报?
  被告只言片语,原告有话要说
  2016年7月19日,万昌股份诉万昌化工第一次开庭已过一个星期。其间,凤凰房产对此案的原被告双方均进行了调查。
  此案涉及到两个最关键的人物。
  其一是万昌股份原董事长高庆昌,已故。
  其二是时任万昌股份董事、总经理的张希孔。
  高庆昌生前,是否遭到张希孔举报?高庆昌又因何受制于张希孔,从而在未经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将万昌股份的资产转让给万昌化工?
  万昌股份在诉求中说,这个“转让”从程序到结果都是违法的,“万昌股份的全体股东有许多话要说。”而张希孔在接受采访时,只表达了只言片语:“所有的转让程序都是合法的。”
  两次捆绑上市受挫,万昌母体宣告破产
  那么,高庆昌为何如此惧怕张希孔的举报呢?据知情人说,彼时,万昌科技(002581.SZ)已经进入到上市的关键时刻,高庆昌再也经不起折腾了,稍有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刺激到高庆昌敏感的神经。
  早在1997年5月,万昌股份定向募集职工股就在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挂牌交易。1998年6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场外交易的规定,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被取缔,同在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挂牌的山东华冠、万昌股份的股票,均停止了交易。
  此时,山东省给了这两家公司一个“捆绑上市”的指标。根据重组方案,上市以山东华冠为主,万昌股份成为山东华冠万昌分公司,万昌股份的营业执照同时注销。但山东华冠两次在通过证监会审核时,均遭遇了上市材料造假举报,尤其是在2001年,山东华冠距离上市更是仅有一步之遥——股票代码、发行价格都已对外公布,却最终再次跌倒在IPO门槛前。上市失败导致银行纷纷抽回资金,进而致使山东华冠资金链断裂,于2004年底进入破产程序。
  独立上市再遇举报,高庆昌被迫就范?
  “这次经历,给高庆昌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后来万昌科技(002581.SZ)上市过程中,同样遭到上市材料造假的举报。”知情人说,2011年初,万昌科技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进入关键时期。2011年2月,万昌科技第一次在中国证监会接受审查,因遭举报未通过上市资格审查。4月,第二次接受中国证监会审查。5月通过审查,被批准上市。
  万昌科技(002581.SZ)在批准上市之前,万昌股份董事兼总经理张希孔,与万昌股份的董事长高庆昌进行过谈判。显然,高庆昌在谈判中遭到了“举报威胁”,最终由张希孔操纵,在未经原告万昌股份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万昌股份”与“万昌化工”签订了数份买卖合同,原告万昌股份的全部房产6272.16平方米、全部土地使用权38287.5平方米,分别以303.33万元、983.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万昌化工。
  故意留下漏洞,等待揭开谜底
  “从一个关键的细节上可以看出,高庆昌明知这笔转让交易是违法的,他在生前似乎是有意留下一个明显的漏洞,就是转让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是早已经作废的旧公章,可以说是一个假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认为,这是高庆昌有意所为。”原告万昌股份表示,万昌股份原法定代表人高庆昌,总经理张希孔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未经中介机构公允价格评估的情况下,利用关联关系,擅自将属于原告万昌股份的核心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被告万昌化工,并且被告万昌化工未依法支付转让价款,不仅违法,也构成了根本违约。对此,高庆昌本人心里非常明白,他在转让过程中故意使用假公章,其目的,就是从程序上否定这个非法转让,期待着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
  终会有一天,高庆昌之死和这个转让的谜底会被彻底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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