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社会 >> 正文
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巧借”空壳公司“套”走2亿元国有资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22         ★★★
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巧借”空壳公司“套”走2亿元国有资产
《新闻焦点》记者 报道
 
 
     [核心提示]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中,企业商人通过行贿官员、暗箱操作围标并营私舞弊,低价取得囯土部门的土地置换,借用“空壳”公司,人为“套”走2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暗箱操作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应该得到政府部门关注。
 
    今年四月份以来,《新闻焦点》记者多次接到澳门商人麦华先生的实名投诉,反映广东商人麦树平在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中,通过行贿官员、暗箱操作围标并营私舞弊,低价取得囯土部门的土地置换,借用“空壳”公司,人为“套”走2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自去年以来经过多家媒体披露内幕情况,但一直都没有得到广西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为此记者再次进行深入了解,进一步披露事件经过……
     (图为借用“空壳”公司,人为“套”走2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的建设中的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外景。《新闻焦点》摄)
        据资料显示,2012年3月,广西南宁吴川商会副会长李若环牵头召集他和麦树平三人商定共同投资参与承接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建设,由麦树平任法人的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3人曾多次同行到崇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洽谈,该项目属于BT项目,每年投入的建设资金由崇左市政府职能部门核准后,第三年政府给予置换土地2000亩,为了规避法规,在置换土地时以对外招标的形式实施。
2013年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如愿以偿与崇左市城市投资管理公司正式签约后,开始进行建设,在合同招标过程中,麦树平同崇左市城投公司覃副总谋划,由麦树平组织的数家公司进行围标,麦树平指定的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取得项目的建设权。在取得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双方进行内部交易,设附加条件,项目只能由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以每亩25万元直接中标,当时崇左市政府要求每亩不低于36万元。仅这次的交易,贱卖国有土地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亿元以上!
        目前,麦树平控股的广西铭洁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己分别从崇左市城投公司得到低于市场价置换土地5.3262公顷、6.667公顷土地,地价款额分别为4915万元、6714万元。 此后,崇左市城投公司将上述地价款额返回部分土地款给麦树平的体育中心项目。在项目的招商围标中标的操作过程中,麦树平用2000多万元负责打开所有关节。在一些市领导“关怀”下,才得以“如愿以偿”。
据《新闻焦点》调查得知,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南沙区只有10多个平方米的“办公点”,根本没有什么员工上班!属于地地道道的“空壳公司”。 麦树平又利用广西崇左市体育馆项目抵押给广东吴川某农村信用社,并顺利贷款4000万,用于公司的运营。崇左市体育馆项目属于广西重点工程,如此大规模的项目政府为何交给一个“空壳”公司去建设?该公司用项目抵押银行贷款的事,不知道广西崇左市党政领导及崇左市城投公司领导是否知情?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采取非正常手段——空手套得项目,这里面又有多少的“灰色交易”?
崇左市体育中心项目土地已列在崇左市城投公司名下。麦树平控股的广西铭洁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己分别从崇左市城投公司得到低于市场价置换土地5.3262公顷、6.667公顷土地,地价款额分别为4915万元、6714万元。 此后,崇左市城投公司按上述地价款额50%返回土地款给麦树平的体育中心项目,原定的BT项目,建成后三年回购,但又担心该项目是广西崇左特殊项目,怕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无钱建设,造成崇左市招商引资的影响,只能按90天按进度付款,以BT之名,掩盖他们内幕之间的交易。
据《新闻焦点》了解,崇左市体育馆项目在建操作过程存在以下严重问题。招标违规。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于2013年1月22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明确该项目施工采用BT方式,即建设—移交模式行建设。由投资人负责组织本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建设和移交。投资人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崇左市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后,崇左市政府或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支付回购款,回购期为3年。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标,只有广州鸿库投资有限公司一家符合条件参与竞争性谈判。最后,确定广州鸿库投资有限公司中标,但在签订《建设合同》中却改为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工程尚未完工就开始回购,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招标公告的重点内容,BT方式名存实亡。
        违规返还地出让金。为确保投资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后政府有相应资金进行回购(移交),崇左市政府与广州鸿库公司张谈判中确定通过以地置换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意即政府依法出让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权,以所得的土地出让金作为支付该项目投资回购款;为防止土地出让出现流拍,广州鸿公司须每次报名参加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活动,如果没有其他公司摘牌或广州鸿库公司愿意摘牌,广州鸿库公司则购买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后,广州鸿库公司应付的土地出让金与其应得的崇左市体育中心项目投资行实质性结算。如果以地置换方式能够得到正确执行,既解决了项目资金问题,又不让国有资产流失,尚可称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可行办法。但是,以地置换方案确定后,崇左市政府又自行决定:以出让土地总量2000亩计,并以崇左市体育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签订日为基准日对土地出让底价一次性进行评定,以后分期出让时,实际成交高于土地出让底的部分返还给广州鸿库公司。这一规定就是国有资产将会大量流失,广州鸿库公司将因此取得巨大利益。
工程是设过程中继续违规。广州鸿库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了几千万元之后,没钱继续投资,造成工程停滞。崇左市建设投资公司又与广州鸿库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改为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由广州鸿库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施工。至此,崇左市政府已经完全不顾当初的招标公告关于采取BT建设模式的规定,改为由政府直接投资。这样的改变,既违反了招标规定,对原其他潜在的投标人也是巨大的不公。这也是暗箱操作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崇左市政府为了逃避责任,协同崇左市城投公司中途又改变项目由BT方式变为按工程进度付款方式,这样人为的改变,违反了当时招投标方案,其性质是十分恶劣的。 在记者暗中调查之后得知这是一起企业通过行贿官员、暗箱操作围标并营私舞弊,低价取得囯土部门的土地置换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亿元以上。
        此外,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空壳公司)利用广西崇左市体育中心项目抵押给广东吴川某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套取国家财富……
        由于企业和政府部门一些官员之间的之间的“人为”交易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高达2亿元的重大损失。截止目前,没有哪个上级政府部门敢对广西崇左市国土局、崇左市城投公司、崇左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与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中标及出让土地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处理,没有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没有追査广州市鸿库投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资格,催补回国有资产流失。(《新闻焦点》 报道)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