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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结婚为名,合谋诈骗,败坏党纪,这还是我们党员干部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9         ★★★

以恋爱结婚为名,合谋诈骗,败坏党纪,这还是我们党员干部吗?

 ——说说北京党员干部段泽明与李颖杰
 
  近来我们收到一份韩某的举报材料,举报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段泽明,和他的妻子门头沟区法院工作人员李颖杰 ,二人虽身为中共党员、公务员,基层干部,却公然狼狈为奸、合谋诈骗,道德败坏!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就此事做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举报人韩某)
 
  一、段泽明其人:他的巨额资产是从哪里来的?
 
  段泽明是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于2015年4月3日签约购买了位于门头沟区冯石环路10号院5号楼1单元302号房产,这是一处面积197.77平方米,价格过千万元人民币的高档住宅,配套车位三十多万元,装修后房屋总计花费近一千五百多万元。房屋所有人署名是其前妻王某,而其同期卖出的位于永定路88号院8单元502的旧房仅折价两三百万元,所购新房价格远远超出其夫妻二人的收入。那么,他的巨额资产是从哪里来的呢?段泽明仅仅是一名科级干部,就能有如此巨额财产,让人惊讶不已,这不能不令人质疑他的巨额资产来源不明,可能涉嫌犯罪。请相关部门予以调查。
 
  韩某告诉我们,段泽明在与前妻王某婚姻存续期间,又与李颖杰勾搭成奸,以致被其前妻发现导致离婚。离婚时,因段泽明是有过错一方,所以被迫将刚刚花费巨款购置的豪宅留与其前妻,以安抚前妻。 韩某说,段泽明因为淫心泛滥,冒着违反党纪的代价虽然风流了一时,却也付出了失去钱财的代价。为了继续其骄奢淫欲的生活,虽身为中共党员、公务员,基层干部,却公然与李颖杰一起狼狈为奸、合谋诈骗!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不得不从李颖杰细细说起。
 
  李颖杰其人:以恋爱为名,同多人交往,骗取钱财
 
  李颖杰现为门头沟区法院干部,与段泽明于2014年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时相识,段泽明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李颖杰勾搭在一起,后被其妻发觉,遂于2017年4月17日与前妻离婚,2018年2月7日与李颖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而李颖杰与段泽明结婚前,身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中共党员,以谈恋爱的名义同时与多人交往,编造各种虚假理由诈骗钱财!甚至在已经与段泽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仍然以要和被害人结婚需要购买结婚用品以及其家人索要彩礼等为由继续诈骗钱财!
 
  其中韩某的儿子就是被李颖杰诈骗的众多被害者之一。
 
  韩某说,李颖杰以这种卑鄙的手段共诈骗他儿子人民币46万余元。
 

 
  三、李颖杰是如何诈骗韩某儿子钱财的
 
  2013年11月经人介绍, 李颖杰与韩某的儿子相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就是在和韩某儿子恋爱期间,李颖杰2014年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时,与段泽明又秘密确立不正当的关系。
 
  韩某愤然说到,他们两人勾搭在一起后,段泽明指使李颖杰继续与韩某的儿子保持所谓的恋爱关系,编造各种理由诈骗钱财,使受害人成为他们二人姘居时的钱袋子。期间,李颖杰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与韩某儿子的结婚登记手续,同时时编造各种缘由骗取钱财。
 
 
  韩某说,他儿子从小善良,从没有戒备之心,所以才给了李颖杰这样一个心机深重,道德败坏,披着人民法官外衣的骗子蒙蔽!在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后,真相浮出水面,他儿子才醒悟过来,原来从始至终李颖杰根本没打算与他结婚,只是不断编造各种理由从他那里骗钱。
 
  从2016年4月份开始,韩某儿子就陆陆续续以支付宝转账、现金等方式,转给李颖杰人民币460198元。
 
 
  2017年10月底,李颖杰说家里同意结婚,向韩某儿子索要彩礼30万元。韩某儿子说需要时间筹备。2018年1月10日李颖杰在微信视频中又说彩礼要加到50万元,韩某儿子一时拿不出,李颖杰恼羞成怒摔挂了电话。2月8日李颖杰在最后一次疯狂骗钱无果后,终于通过微信发来她与段泽明结婚证照片,韩某儿子才如梦方醒,这几年下来,自己一直被李颖杰欺骗着! 之后韩某的儿子通过李颖杰身边的朋友才了解到,他们谈恋爱期间,李颖杰还与多人保持暧昧关系,经常有人看到下班时豪车来接她且时常变换人和车辆。上班穿制服,下班各种名牌服装、包包加身,一身珠光宝气。
 
  四、李颖杰诈骗钱财笔笔在账,确凿无疑
 
  韩某说,他儿子转给李颖杰的钱笔笔在账,以下是韩某儿子的记录:
 
  1、2016年5月份,李颖杰以想结婚了要到北大口腔医院医院拔智齿整牙为由向我索要五万元钱。我在门头沟区滨河路工商银行ATM机上取的款,在门头沟区向阳楼7号楼3单元305号出租房内交给她(证据1);2、2016年4月1日16时30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伍仟元人民币(证据2);3、2016年4月18日17时03分及05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一万元(证据3);4、2016年4月18日17时05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一万元(证据4);5、2016年6月10日14时00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两万元(证据5);6、2016年6月14日17时00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伍仟元人民币元(证据6);7、2016年11月30日16时55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伍仟元人民币元(证据7);8、2016年12月1日12时19分通过支付宝转账16660元人民币(证据8);
 

 
  9、2017年10月5日15时46分通过支付宝转账3000元人民币(证据9);10、2017年10月16日13时04分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元人民币(证据10);11、2017年11月12日22时42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伍仟元人民币(证据11);12、2018年1月2日17时22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1万元(证据12);13、2017年5月24日10时34分通过支付宝转账人民币3仟元(证据13);14、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通过现金分6次给她5万元(证据14)。15、2014年10月30日为其购买苹果(APPLE)MacBook Air MD761CH/B 13.3英寸宽屏笔记本电脑,价格为人民币8488元。(证据15) 以上均为李颖杰以整牙阶段费用、参加司法考试需要费用等理由骗取的费用,计:支付宝查询转账94660元、现金10万元,购买电脑8488元,小计203148元,支付宝实际转账157050元人民币,其它购买各种衣服,名牌包,手机共约10余万元。总计被骗涉案款460198元人民币。
 
  五、这是犯罪行为:李颖杰在骗取钱财中运用的一些手段
 
  据韩某儿子说, 自2016年4月以来仅通过支付宝转账就向其支付宝账户转账451710元人民币(李颖杰支付宝账户:leannyj99@yahoo.com)这其中,李颖杰多次在转账给她时,过一会儿又退回一部分,这就是说韩某儿子转账记录上确实转给她451710元人民币,但其中她退回过200000元。韩某儿子一直对此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后来听朋友说,这是为了增加支付宝的资金交易量和查询难度,转账双方账户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产生多次交易,导致部分电子转账回单失效无法查询取证,这就是韩某儿子通过支付宝转账实际转给她251710元人民币,却只能查询到有效转账91660元的原因!由此可见,李颖杰是蓄意如此,刻意诈骗且手法娴熟!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民警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查其个人支付宝账目往来记录,和由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进账记录,就可以查到其实际诈骗赃款明细。
 
  由上面的情况看,韩某认为,李颖杰的行为是典型的以婚恋为包装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声称要与他儿子结婚,编造各种理由,非法获取钱财后卷款而逃,拒不返还,这已经是在故意犯罪的范围了。
  
  六、李颖杰欺诈行为,段泽明也脱不了干系
 
  韩某说,在这之前他们还只是以为这只是李颖杰个人的行为,还在惊叹其如此年轻就心机深重,现在才知道其背后有着段泽明这样一个老谋深算的后台。
 
  他们更惊叹于段泽明身为一名党的干部,竟然如此猖狂地违反党纪国法!段泽明在还未与其前妻离婚时即与李颖杰勾搭成奸,严重败坏利党的纪律,更胆大到诈骗钱财。
 
  强化党员干部道德修养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通过“内省”和“外求”,切实提高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分析李颖杰在2018年1月10日微信视频,1月15日来韩某家当面要钱,其姐姐李颖铭2月9日(其妹领证两天后)还在微信信息中与韩某儿子讨论彩礼问题。不难看出,段泽明向组织编造的结婚理由及所谓“闪婚”经历,虽是自欺欺人,却实实在在欺骗了党的组织。做为一个党员干部,没有做到良好的道德修养,反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公序良俗,实为道德败坏之表现。
 
  李颖杰曾经在公众场合大大咧咧地说,我是学法的,肯定不会做违法的事,但做些违纪的小事却无所谓。
 
  在她眼里,认为守法是底线,其它都是小事。
 
  正是基于这种想法,她无视纪律和规矩,从几件衣服、几件手饰,收几个小红包、几件小礼物等她认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小节”开始,到“以借为名”、“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等“掩耳盗铃”、“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变相收礼、索贿形式,最终演变成与段泽明合谋,以婚恋为幌子,名目张胆诈骗大额钱物。
 
  “纪”既然守不住,“法”必然被破。做为基层法院干部,她演变从破纪到破法,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
 
  李颖杰,人民法院干部、中共党员,她无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有着“懂”法的身份,披着“合法”的外衣,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最终必将从刚参加工作时工作勤勉的“好同志”堕落成她工作中经常面对的“阶下囚”。
 
 
  七、结语
 
  为此,韩某强烈呼吁严肃党纪,党的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追究他们的违纪责任及法律责任,严惩这两个害群之马,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向受害者公开道歉!他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控告、举报!继续向新闻媒体公开其劣迹! 继续向公安部门提起刑事控告。
 
  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性观念,牢记党员身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全面树立新时期党员干部新形象。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查明此事,谁是谁非,把事实公之于天下,从而更好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更好维护新时期党员干部新形象!(刘军)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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