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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了 百万拆迁款去了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9/3           ★★★

                                      房子拆迁了 百万拆迁款去了哪?

      近日,成都秦某的公租房即将被拆迁,他本可以获得新房子和可观的拆迁款,但不料,这些均被合住的小叔子李某占为己有。

      据了解,原来这处公房,一直都是由秦某母女还有小叔子李某一家三口,共计五人同住,但是在居住期间,由于秦某和李某产生了严重的矛盾,所以秦某带着女儿暂时去了儿子家居住。就在不久后,该处房屋开始动迁,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秦某母女以及和李某三人当时被确定为安置对象。当时李某作为同住人代表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共取得了两套一百五十余平方米三室一厅的拆迁安置房和百余万的拆迁安置款,但李某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之后,却拒绝将秦老太母女应得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安置款给予秦某母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秦某委托了律师,要求向李某讨回其应得的拆迁安置房和相应的拆迁安置款。在法庭审理中,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秦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一家三口不服,上诉至成都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都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李某一家三口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最终,秦某母女获得了自己应有的房子和安置款。

     专门承办全国拆迁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表示,拆迁补偿由于土地性质不同,使用用途不同,外加各地的地方政策,赔偿的方式多样,计算方法不同,仅结合本案例看,从补偿对象来说,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而被拆房用途和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京平律师赵健认为,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健律师表示,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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