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谁在保护失信的开发商?
情况反映
近期,吉林省敦化市怡品蓝庭住宅小区的几十户业主不断上访维权的事件在网上引起关注,这几十户业主集体反映,他们购买的房屋分为怡品蓝庭住宅小区以及南区家具城顶楼的房屋。怡品蓝庭住宅小区的30多套房屋在他们购买之前,也就是2015年8月14日,已经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保全,他们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是在2015年8月14日之后,导致出现怡品蓝庭小区30多户房屋如今面临着被法院强制执行清退的结果,开发商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明知其名下的房屋已经被保全查封,却仍然向业主们出售的行为是导致出现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30多户的业主早已经入住,并进行了装修,如果被法院强制执行清退,将面临无房可住的结果,他们辛苦攒钱购买的房屋就要被收回,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无独有偶,该项目的南区家具城已经烂尾6年的时间,上面的住宅楼也同样烂尾,但也被李飞跃卖了80多户,与怡品蓝庭小区这30多户的情况如出一辙,只是更加严重的是交了钱却至今无法住,导致80多户业主们无法正常入住。
实地了解
根据反映的群众及多方了解,我们了解到,2015年8月1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吉民一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四千万元的房产。2016年10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6)吉执14号”执行裁定书显示:
经调查了解到,经过吉林省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二次审理,对此案于(2016)最高法民终352号民事判决,指定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情况证明,反映人的房屋确属法院查封的房产。有群众反映说:“我们一家人几乎用尽所有积蓄购买了蓝庭住宅小区的房子,如今不仅办不了房产证,而且还要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我们一家三代即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局面。当初开发商即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李飞跃在明知道自己的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然将房屋卖给了我们,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明显是欺骗了我们,他这种私自转卖法院查封的房产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就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但是敦化市相关部门、主管项目的领导和执行法院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知情的情况下并没有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也没有对开发商李飞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反而是敦化市的相关领导不断给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协调说情,并没有依法对开发商李飞跃采取措施,令人不解!我们要求对涉嫌诈骗我们的开发商李飞跃采取强制措施,追讨我们的经济损失。”
对于该项目造成现今局面的过程,我们找到知情的群众反映说:“2012年的时候,当地的官方主流媒体大肆宣传说这个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将投资十几亿元建设该项目,实际情况是找来的开发商就是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李飞跃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完全是空手套取资金,在没有足够能力开发建设的情况下,找到了姓秦的垫付建设,但是到怡品蓝庭住宅小区基础盖好,南区家具城主体封顶和招商特别火爆的情况下,不知道什么原因将姓秦的建筑商刑事拘留,公安人员又强行叫停了施工,后来这个姓秦的建筑商又无罪被解除,而南区家具城也自从公安人员叫停施工后一直烂尾至今。后来又有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将怡品蓝庭住宅小区完工,但是开发商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李飞跃不但不按合同没有与承建的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反而将该公司强行打跑,后来又有政府做工作找到当地的两个建筑商参与了建设在政府担保的情况下,但是同样没有结算工程款,后来也是将开发商李飞跃起诉。
有群众反映说:“开发商敦化市立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李飞跃不仅没有投资建设该项目,反而还套取了巨额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上,这其中包括2014年利用南区家具城的土地证办的贷款六千三百万和后来群众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等款项,并且政府还作担保给开发商李飞跃巨额贷款,建设局还把建设基金800万借给了李飞跃。但是都没有用于项目开发上,而该项目建成目前的建设都是几个建筑商垫付和群众缴纳的资金,开发商李飞跃属于空手骗取了巨额资金。作为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政府理应有监管职责,并且后来还确实成立了监管小组,监管了开发商的公章和账号,但是还是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按照政府与开发商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如果逾期未能竣工,开发商应该缴纳违约金,政府应该是可以收回烂尾项目的,但是目前还是由李飞跃开发,但是很明显,李飞跃已经失信并且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了。很多人都知道,从2013年至今,在敦化市人民法院,共起诉李飞跃的案件高达九十多起,在延边中级人民法院有过二十多起,在吉林省高级法院也有群体性上访50多起,甚至公司的副总和所聘律师都对李飞跃进行了起诉,可见李飞跃的诚信度已经到了什么程度,我们认为政府应该收回烂尾项目,找回应该属于谁来开发建设的收益的人,还家具城一个本来的面目,找有实力的开发商继续开发建设。”
在怡品蓝庭住宅小区对面,是家具城项目,我们看到主体已经完工,烂尾的家具城大楼矗立在那里格外引人注目。据了解,敦化市相关部门已经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但是由于开发商资金的紧缺,短时间内还是不能根本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顺利办理房产证等手续,而相关部门也还未收回该项目,目前仍由李飞跃开发建设。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开发商李飞跃的涉嫌违法行为,还未依法移交至公安机关。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