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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中、东河村拆迁补偿 为什么六年来不兑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21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中、东河村拆迁补偿 为什么六年来不兑现

 
  近日,本网接到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村民反映,称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街道河热木特社区原东、中河村征拆过程中程序不合法、房屋土地认定及补偿标准混乱、多人造假骗取补偿等问题。
 
  村民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政府2008年起对原东、中河村整体拆迁规划并实施。因资金问题搬走240户,剩余61户未实施搬迁。2012年10月18日剩余的61户与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要求在15日内自行拆除了房屋及附属设施,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收到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支付的房屋、土地等补偿款。半年后,政府认为已经拆除的房屋及服务设施评估数量有问题,要求在没有任何建筑物的情况下,依据2008年和2012年初的数字重新评估,然后签订政府、企业和群众的三方协议。因重新评估后原赔偿数额直接减半,因此,村民们拒绝签字并多次逐级上访到通辽、内蒙古及北京,在上级政府批示及上访压力下,霍林郭勒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推进组和调查组解决中、东河村拆迁补偿问题。  
 
  据村民周子忠介绍,他们感到更不可理喻的是,经过调查组深入调查后,后来2012年签订合同的61户未搬迁现在变成了137户需要领取补偿款,这是因为村官和部分村民虚报房屋和土地骗取补偿款,甚至更有二次或三次领取补偿款现象。
 
  达来胡硕街道办强迫村民重签补偿协议
 
  2014年9月18日,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局长孙永源和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主任柴国春代表“中东河信访问题专项推进工作组”曾经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答复了中东河拆迁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    中东河村因在露天矿业采区上,2008年年末露天矿业和政府协商征拆中东河村,随后进行了公告。由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单方面聘请了新广厦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于2009年开始拆迁。2010年由于资金链断裂,在拆迁补偿240户以后暂停了拆迁。    2011年下半年又开始启动拆迁,2012年10月18日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村民按照协议约定15日之内拆迁完毕。但是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单方终止协议,履行协议要重新进行评估,变更拆迁补偿协议。对于终止协议的解释是评估公司是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方聘请的评估公司,企业不认可评估结果,接受不了高额的补偿金额。    村民认为已经和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且按照协议要求及时拆迁完毕。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再重新评估,在没有房屋的情况下依据什么去做评估,对评估和补偿标准产生质疑。对于这个问题,孙永源局长解释评估的办法是依据2008年末和2012年初该村统计数字来出的评估结果。孙永源局长和柴国春主任均表示,这种在房屋都拆了的情况下去做评估,在全国各地均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在中国也是独一例。
 
  政府有情  有法不依
 
  村民反映61户变成137户的问题,孙永源局长和柴国春主任称已经核实过61户增为112户。孙永源局长:“有原来拆完的回去建的;原来不在村里居住回去建的;原来一直没有房子又建的;还有其他,市里零散、闲散人员也去建的,这几种情况都有。”    关于村民反映非本村村民也领补偿款的问题,孙永源说:“为啥当初是61户最后成了100多户,一个是也是本村居民一直没有在村里居住这次拆迁回去建了,一个是本来不是这个村的人,是市里的也在村里去建去了,有没有?有,这样怎么办我们怎么处理呢,给成本价的一半,因为你当时管理没管理上。”
 
  孙永源:“无房无地的也有,就是是市里的户口正好这边拆迁,管理也比较混乱,就到村里建了一处(房)。”    村民反映有人多次领补偿,主要是已经拆迁补偿过的又重新建了房屋领取补偿款。对于村民反映王喜军二次领取补偿款的问题,孙永源局长称是属于二次重建的情况,补偿按成本价的一半补偿。对于补偿一半就40多万元的建筑规模孙局长称建筑平米很大。别的重建的人一部分领取建筑成本的一半,还有一部分领取建筑成本的25%。    孙永源:“按照法律来说任何一个违章抢建违建都不应该给,法律有规定的。市委市政府还真的从老百姓利益考虑,老百姓投入了,你说老百姓违法了,那你监管也没有到位,这样让企业多出点钱,让老百姓生活更好点,采取这种办法比较人性化。”    对于村民反映多人虚报土地的情况,柴国春主任称有虚报的现已经测量清楚,村主任古占英虚报土地180多亩,纪检部门正在查,已经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村民维权上访  多人次被拘
 
  村民反映由于上访反映拆迁问题多人被拘留的事情,柴国春说:“是因为十八大三中全会非法上访。”其中刘忠反映自己遭刑拘37天、被胁迫在公安局重新签订拆迁协议的事情,孙永源、柴国春称,因刘忠自愿签署拆迁协议,他们俩才到公安局办公室和刘忠签订的协议,至于其他情况不清楚。村民高民的家属也因上访,被拘留7天。
 
  据悉,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为了解决中东河拆迁问题成立了“中东河信访问题专项推进工作组”,组长是市纪委书记薛子君,推进组包含政策法规组、核算组、打击组、调研组、宣传组,这足以证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解决折迁补偿问题。但为什么事与愿违?时间已长达六年,仍有十多户村民的折迁补偿款始终没兑现。
 
  对于中东河总体拆迁一共涉及到多少户村民,土地亩数总共多少,柴国春主任称共涉及到300多户村民,具体土地亩数没有做过统计没有统计数字。
 
  土地补偿价格也是令人匪夷所思。从十多位村民写给中央纪委的实名举报信和送达中央笫八巡视组的实名申诉书中,引用其中一段诉求:“同一天分的地,给我们补偿价是600---1000元,而村官及亲属的价格是6500元、8500元、10000多元不等。我们要求一视同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多次上访,得到了原自治区书记王军、主席巴特尔的指示,妥善处理我们拆迁户的问题,但到现在也没什么结果,不了了之。到如今已经有 5年了,我们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无任何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生活相当困难。希望政府按当初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并按当时拆迁协议利息标准支付利息,支付几年来的租房房租。”
 
  以下为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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