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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强拆渔排,非法贱卖生蚝,养殖户损失近五千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http://www.dzshbw.com/news/2019/shijing_1225/249399.html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25         ★★★
福建福安:强拆渔排,非法贱卖生蚝,养殖户损失近五千万元

 “渔排被违法强拆后,政府既不执行退养优先政策,至今仍迟迟未得到任何补偿?我们营生被切断,今年都没法回家过年?”近日,来自福建福安下白石海域养殖户林传英、林文生、姚奋标、吴嘉全、陈飞、林华等人联合向媒体求助,称他们投资几千万元苦心经营起来的渔排,在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遭到强拆,养殖户多年心血“一夜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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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下白石海域养殖户渔排被强拆现场。

  自2019年5月27日以来,以上养殖户不断到福安市、宁德市、福建省信访至今,奔波于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之间……但至今,他们辛苦经营了20年的渔排被强拆了,仍未见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以上养殖户的渔排和生蚝作出任何经济赔偿,几十户外地养殖户损失残忍,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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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养殖户站在被强拆扔到浅滩搁置的大量渔排和生蚝欲哭无泪。

  如今,渔排被强拆、生蚝被贱卖的几十户外地养殖户,还欠着一屁股债,不少债主纷纷上门追讨投资款,他们多次和当地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交涉,事情至今未能妥善解决。对于养殖户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是否真实,记者进行调查。

  惨不忍睹:镇政府强拆渔排3700多筐,养殖户损失近五千万元

  林传英、林文生系福建省平潭县人,自2000年起,为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支持渔牧劳动致富,陆续自筹资金来到福安市下白石镇渔江村福屿海域、东岐村大坑海域、北斗都村等海域进行养殖生产活动。

  然而,为了碧海净滩,福安市从2018年起开展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福安市清理禁养区内渔排,升级改造藻类,将传统木结构网箱替换为新型环保塑胶网箱。

  2018年9月14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德市检察院、宁德市公安局、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的通告》,严格按照宁德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清理禁养区内养殖生产,合理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升级改造养殖区和限养区的渔排和藻类养殖。

  对此,养殖户林传英、林文生等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盼望着对于原有投放在限养区的渔排进行退养补偿。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经营20年的渔排不但得不到政府的“退养优先”和“升级改造”政策扶持,反而会被下白石镇政府给强拆了,且未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他们根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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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下白石镇政府和海洋渔业局执法人员组织人员强行贱卖养殖户生蚝现场。

  2019年5月21日上午,下白石镇政府组织人员将养殖户林传英位于北斗都村海域的渔排网编拆除、毛绳砍断,并将大量半成品生蚝拖到大坑海域胡乱绑在一边,林传英的渔排和养殖物将毁于一旦。

  随后,下白石镇党委陈兴副书记5月23日才首次告知养殖户林传英,并声称作为外地人经营养殖的渔排不能参与升级改造,必须无条件无补偿的拆除,并强制要求林传英在年底前将养殖的生蚝全部出售,否则其将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养殖户的渔排。

  2019年5月24日,下白石镇政府又擅自将养殖户林传英位于福屿海域的96筐鱼筐拉走,导致养殖户林传英的大量被强制从北斗都海域移除的半成品生蚝没有适合的养殖场地。2019年8月23日,又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将养殖户林传英的渔排强制拆掉250筐,导致林传英经济损失惨重,直接亏本300多万。

  2019年11月1日,下白石镇政府、福安市海洋渔业局相关部门在没有出示任何相关法律文书、没有任何书面通知送达养殖户林文生的情况下,将养殖户林文生投放在渔江村养殖的804箱合计400多吨生蚝(市价每斤2.5元)强行贱卖,金额仅为每斤1元,并且将养殖户林文生的渔排强行拆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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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养殖户林文生站在被强拆的原渔江海域的渔排所在地。

  2019年11月6日,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又和11月1日一样野蛮执法,在没有出示任何相关法律文书、没有任何书面通知送达给养殖户林传英的情况下,将林传英养殖在福屿海域的1000多箱合计800多吨生蚝(价每斤2.5元)强行贱卖,金额仅为每斤1元。并将渔排拖到一处岸边固定住。另外,在大坑海域的610箱生蚝直接用大船拖到浅滩区搁置,一旦海水退潮,610箱800吨生蚝将被活活晒死,直接损失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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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林传英站在被强拆后拖到浅滩处搁置的渔排伤心欲绝。

  养殖户林传英告诉记者,他们营生的渔排网箱都是向当地渔民原来养殖海域租赁而来,是合法合规的。整片三都澳海域99%的渔民均是从该途径获得渔排和海域养殖,只有少数的外贸公司(合作社)拥有海域使用权证,林传英与林文生、陈飞等人都是按三都澳历来海域租赁养殖惯例进行生产,一直生产经营延续到现在。林传英、林文生等人在福安市四处海域均有渔排进行养殖生产。

  据林传英介绍,在2000年,东岐村大坑海城有280个4.4米x4.4米的网箱(下白石边防派出所颁发的牌照:大坑20号、19号、19-2号)。在福屿海域有1000个4.4米x4.4米的网箱。福屿鸟屿514网箱4.4x4.4 米(和高仁华联合体)。在北斗都海城有76个4.4米x4.4米的网箱,共计1860网箱,总投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处海域在2017年1月份便开始转型养殖生蚝等贝类。

  据不安全统计,目前共有林传英、林文生、陈飞、林华等17户养殖户被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强拆渔排,损失几千万以上。有的养殖户损失还在评估中。

  野蛮执法:藐视法律,强拆渔排,胁迫养殖户贱卖生蚝

  养殖户姚奋标来自罗源,他是2017年才到福安市下白石镇渔江村开始在福屿海域养殖生蚝谋业求生。姚奋标合伙养殖的7户是其中的养殖生产者,投资合计700多万元。

  姚奋标告诉记者,2019年3月份,下白石镇政府口头通知要对他的渔排进行无偿拆除,在姚奋标提出上访未得到答复的情况下,下白石镇政府于5月24日下午下白石镇党委陈兴副书记组织人员到养殖区强行锯断28框养殖生产设备,养殖户忍无可忍的情况向政府申诉后,镇政府于5月30日才张贴出公告,但是将日期倒签到5月20日的通知,政府人员藐视法律,简直无法无天,令人心寒。

  随后,下白石镇政府于2019年5月21日、24日在未事先与养殖户姚奋标交涉、未通知姚奋标的情况下,便将养殖户姚奋标的渔排、毛绳、鱼筐进行破坏。

  令姚奋标气愤的是,就算政府禁止养殖户在该片海域经营养殖,也应提前通知养殖户将饲养物变卖或者将海上作业的工具收走,下白石镇政府擅自破坏他经营工具的行为不但违法,简直就是一种流氓行为。

  不仅如此,下白石镇政府对其他养殖户也是采取野蛮执法,直接胁迫养殖户贱卖生蚝和强拆他们的渔排。

  2019年9月6日,养殖户林华等人渔排被强拆208筐。9月20日,养殖户吴嘉全等人渔排被强拆304筐。10月5日,姚奋标等人渔排再次被强拆550筐。强拆给这些外地养殖户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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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养殖户姚奋标、吴嘉全、林华站在被强拆的原渔排所在地。

  养殖户姚奋标、吴嘉全、林华等人告诉记者,外地人到下白石镇渔江村租海养殖的据不完全统计有20来户,以上投资经济来源占80%以上属于农村信用的贷款,其不足部分的资金是通过民间借贷筹集的。其余养殖户也是在2017年便开始通过同样的渠道开始在渔江海域养殖生蚝。所有养殖户合计共有4594筐网箱,总投资三千万元左右。

  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以上野蛮执法,给姚奋标、吴嘉全、林华等养殖户造成的损失惨重,养殖户精心经营多年的养殖场全部被毁,导致他们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这种野蛮执法是明显违背法律的,对于损失严重的养殖户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幕后乱象:“零框数”村民与镇干部执法人员勾结,涉嫌骗取国家资金

  采访中,以上养殖户反映称,在福安市下白石镇各个村落还存在“零框数”者与下白石镇干部和执法人员互相勾结、骗取资金谋私的幕后乱象问题。在各个村落,这些村民与下白石镇干部、海洋渔业执法人员互相勾结,利用职权、骗取国家资金谋私利,将渔排升级改造之后放在海域等待外地养殖户租用渔排,从中非法牟利。

  在福屿海域附近,有一部分外地养殖户被这些人上下勾结联合赶走,以及将一部分“垃圾排”清理后,与“零框数”的养殖户(以福屿村村民蒋某某等几人为代表)相互勾结,利用关系升级深水养殖36大框(每框40-50万元),渔排900框(每框5000元),共计套用国家资金高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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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违法套用资金进行升级改造后的渔排,放在海域等待外地养殖户租赁。

  据养殖户介绍,福屿村村民蒋某某等几人及村干部从未从事过养殖业,也利用职权、套用国家资产升级深水养殖渔排8大筐(每框50万,合计约400万元),还有5米*5米的渔排900框(每框5000元,总数合计450万元)。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下白石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为虎作伥严重包庇,成为这些人幕后的“保护伞”。

  另一方面,下白石镇政府将原在福屿村海域禁养区的养殖户变相转到限养区进行升级改造,如林某某、蒋某某等十多户养殖户,因而导致限养区内养殖户原有养殖框数不得不减少,养殖户被迫必须将部分渔排进行拆除,并且限制其升级改造的数额,例如某某、陈某某等十多户养殖户,这种行为明显是不公平的。

  而在宁海村(原本斗坑村)海域附近,记者看到已经升级改造的5000多框渔排一字排开,甚是壮观。宁海村村委会干部王先生向记者证实,他们确实是以公司(合作社)名义将渔排进行升级改造5000多框,金额高达2500多万。
    目前,宁海村升级改造后的渔排以每框400-500元/年租金对外地人招租。原在宁海村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杨某某等养殖户,如果要在该海域继续养殖,只能租用村委会名义升级改造后的渔排。而多数养殖户被拆的渔排迟迟不予以任何赔偿。

  东岐村大坑海域原为禁养区,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与福安市海洋渔业局违法变相将禁养区内的渔排进行升级改造,且数额达到1000框,并且将不在下白石镇政府管辖范围内的渔排(蕉城区管辖),也进行升级改造,数额为300多框。

  以上养殖户介绍,上述福安市下白石镇各个村落均存在违法乱象,各村落巧立名目,侵占用国家资金几千万不等。而作为外地养殖户,不断信访半年以来,奔波于政府各个部门,但下白石镇、福安市、宁德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层层庇护,外地养殖户的渔排仍多次被“强拆”,且未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胡作非为:下白石镇政府海域整治区别对待、分配不均,严重侵犯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走访中,不少养殖户向记者反映,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在海域整治方面,不仅存在乱作为、利用国家资金谋私利,还存在整治区别对待、分配不均,严重侵犯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目前,福建省各地政府对海域整治都“一视同仁”,一律采取“退养优先”的方式进行整治,且皆给予补偿,如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三都镇等海域的养殖户都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唯独,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不给予养殖户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拆”养殖户渔排,这种做法对于所有外地养殖户而言,是绝对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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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养殖户们的生蚝被贱卖后,大量渔排被丢弃在海岸边。

  据悉,按照蕉城区海域整治的相关规定,禁养区的渔排只能“退养”,不得参与升级改造,并且给予补偿或赔偿。但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却无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故意制造混乱,将原本在禁养区的渔排,变更至限养区内进行升级改造,企图从中牟利,甚至从未进行养殖的渔民也能参与升级改造,将“零框数”的人进行升级改造(数量在几百框、几千框不等),导致原有限养区渔排的养殖户被迫大大减少数量(原有的30% 、50%)进行升级改造。

  此次升级改造,虽然初衷和本意是为了加强渔排的防灾害能力,减轻环保压力。但是升级改造却成为了当地部分人群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幌子。根据此次升级的依据,《宁德市海上渔排藻类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有规定明确对渔排网箱升级给予补贴。在实际操作中,下白石各村均出现了以往无养殖,却虚报网箱数,以往有养殖,虚增网箱数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因为以往并未养殖或者少量养殖,这些改造升级过的网箱大部分均空置,再由村委会出面联系外地的养殖户以每年400-500元一箱的价格出租。而被强拆的外地养殖户均被告因为其外地身份不可进行升级改造。这种区别对待、分配不均,严重侵犯外地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对于下白石镇政府在整治改革过程中搞一刀切,不一视同仁,区别对待,让所有养殖户无法接受。据了解,宁德市关于《海上渔排、藻类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中明确规定:退养优先,给予相应补偿,可是福安市政府不按照宁政文【281】文件施行,私自搞一刀切。同时,下白石镇政府个别干部还公开说:  “当地人可以养殖,外地人一律不准在下白石从事海区养殖生产,海区资源要留作当地农民使用”。

  不少养殖户介绍,霞浦、蕉城区原在“禁养区”内养殖的养殖户,“退养” 都有进行补偿或赔偿,在“限养区”内养殖者可选择“退养”或“升级改造”。唯独福安市下白石镇政府整治海域对于养殖户的渔排却给予强制拆除,且不给予任何补偿,搞“一刀切”政策,这种做法令所有外地养殖户无法接受。

  专家说法:“退养”或“升级改造”都应该依法赔偿

  采访中,所有养殖户均认为,政府强拆外地养殖户的渔排是违法的。他们渔排养殖户为外地人(多为平潭人和罗源人),与下白石当地的渔民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后,在承包海域内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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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林传英蹲在被丢弃在海岸边的渔排上。

  在多年经营中,当地政府均未告知渔排养殖户需要办理合法的养殖证件,更未告知养殖户如何办理养殖证件。据东岐村大坑海域渔民林先生介绍,几十年来,整个三都澳海域内,本地或是外地的养殖户99%并未办理养殖证件,只有养殖企业办理了合法的养殖证件。政府方也承认,“基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该海域上普遍存在渔排网箱无证养殖的状况。”强拆行为也确实给养殖户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

  同时,国家对于海域养殖坚持的政策是退养优先,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持海洋环境。但是在此次升级改造中,宁德市投入巨额资金,将下白石海域原来一万多箱的养殖规模扩大到三万箱。

  为何会越升级越多?是否与前文所述虚报、虚增有关系?根据当地渔民透露,整片下白石福屿海域理想的养殖量是5000箱,超过5000箱养殖的鱼发病风险就会高。所以此次整体改造几乎并不科学,50亿的国家资金可能流入个人腰包也可能浪费,更可能给海域环境带去更大的压力。

  针对政府强拆渔排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问题,下白石镇党委陈兴副书记则搪塞和答复养殖户说,渔排养殖户常年违法养殖,没有办理海域使用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养殖户林文生、林传英等人认为,因为同一片海域内,蕉城区、霞浦县、福鼎市的渔排改造均会给渔民相应的退养补贴。只有福安市采取不给任何补偿的方案。作为宁德市的不同县市区,为何除了福安,别的县市区均可获得补偿,渔民认为补偿政策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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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养殖户质疑下白石镇政府搞“一刀切”分配严重不均,同时涉嫌违法。

  记者采访相关专家指出,下白石镇政府应该遵守法律,依法行政才行。假使养殖户违法“占有”,按照《物权法》关于“占有”的规定,也应该暂时“维护这种状态”,通过法律方式排除非法占有,而不是强行拆除,更不能造成养殖户几千万的财产损失。“这些渔排和生蚝都是我们的命根子,政府必须依法给予补偿,不然我们以后如何生存。急切盼望和恳求上级有关部门对该事件予以关注,及时帮助我们主持公道,同时也维护国家的养殖政策。”林文生、林传英、姚奋标等人如是说。(记者 李卫 黄春盛 福建福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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