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评论 >> 正文
争吃"唐僧肉" 相煎何日休—中国当代"消费佛教"现象批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20           ★★★

 

  释子当自强(图片来源:资料图)

  2012年3月8日,少林寺方丈永信法师接受《广州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少林寺现在就像一块唐僧肉,大家都想来吃一口。”“吃唐僧肉”现象不自今日始,但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组织或个人“吃唐僧肉”已经达到了不择手段、肆无忌惮的程度。2013年3月,埋有玄奘法师遗骨的西安兴教寺因“申遗”需要将被“拆”的消息更是加深了人们的不祥预感:“吃唐僧骨”时代到来了?

  一、“消费佛教”的概念诠释

  佛教源于印度,但中国佛教却是中印文化的结晶,是华夏儿女创造性精神的体现。千百年来,中国佛教以深邃的思想内涵与灵活的修行方式,赢得了上自王侯将相,下自贩夫走卒的敬重与信奉,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范式,推进了中国传统文化更新与发展,也是和谐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辅助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大宗教都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具有深厚社会基础与文化底蕴的佛教,在五大宗教中拥有信众最多,影响最广。不过,它也是受“文革”冲击最大的宗教。三十多年来,佛教界一方面致力于维护自身权益,修缮寺院,改善修学环境;培养僧众,提高自身素质;开展弘法活动,扩大社会影响等。另一方面,面对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与港台、海外弘法模式的冲击,大陆佛教界也在不断探索变革创新之路。从总体上看,今天中国佛教已基本走出改革开放之初的羸弱、困窘状态,一些知名寺院已能够以自身力量,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还有些寺院,如少林寺等,更是走出国门,在欧美等国弘法布道,向各国人民展示佛教博大精深的文化艺术,成为拓展民间外交,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一翼。

  不过,虽然中国佛教发展获得了诸多“正能量”的助推,但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它面临的挑战也空前严重。不仅要同末法时代的“狮身虫”进行斗争,还要同各种企图侵蚀或鲸吞佛教资源的外部力量进行抗争。慈悲谦让、忍辱负重一直是佛教秉承的基本原则,“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看似悲观的佛教其实最为乐观通达。然而,这一良善品性却被某些组织或个人恶意利用,从戏谑佛教宗师到冒充佛教僧众;从绑架佛教上市到拆迁佛教寺院,只要有机可乘,即敲骨吸髓,磨牙吮血,不顾佛教死活,不管道德高下。

  毫无疑问,当前中国佛教虽然有了某种程度的复兴,但现代化与世俗化对其生存环境的冲击也更为严峻,“消费佛教”就是它面临的最为严重的挑战之一。

  本文所谓的“消费佛教”是指非佛教信仰的个人(团体)或组织(政府或非政府的、经济或文化的等),假借佛教名号,直接或间接插手佛教内部事务,以谋取经济利益或其他社会价值的行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提升,在宗教信仰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开支迅速增长,名山名寺成为宗教消费与旅游消费的首选地。不仅国内四大佛教圣地香火旺盛,游人如织,直接带动了旅游业发展,一些地区的普通寺庙也因其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而成为当地政府外塑形象、内拉增长的“香饽饽”。

  我国佛教信众虽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没人怀疑这是一个潜在的庞大市场。虽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生意经遭到各界抵制与反对,但利益当头,道德与法律往往就被遗忘了。

  2010年7月11日,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在“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讨论中说,大陆旅游景点观光费用太高,所有寺庙都收费,普陀山每个景点门票都在40元以上,台湾没有一个寺庙收费。7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回应称,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防止门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推进游览参观点免费向社会开放,逐步摆脱“门票经济”发展模式。但时至今日,“免费”遥遥无期,门票疯长却实实在在。

  2006年6月20日的《星岛环球网》刊登一篇名为《佛教商业化品牌在中国的出现与兴起》的文章。文中称,2004年佛教商业化品牌在中国的出现与兴起是营销界的特殊现象。当年大陆佛教商业化品牌包括南海海上观音、天福集团中华佛教二千年宝典、祈福中华、少林药局等。文章认为,南海海上观音是第一个以现代商业运作模式成就的“世界级”、“世纪级”佛事工程。该工程通过“南山海上观音”系列宣传策划活动,推动三亚佛教旅游及地产项目的发展。“它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一贯的建立一个佛教工程靠原始手段慢慢积累的旧模式,采用现代理念开创了中国大型佛教工程的第一个现代化的创新模式。”

  不过,相比于北方禅宗重镇少林寺对当地经济的贡献来说,三亚海上观音圣像敬造工程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嵩山少林寺风景区是河南旅游业“第一品牌”,为国家旅游局首批公布的5A级景区。据相关资料,2005年,登封市旅游总收入占该市GDP的13%,在五大景区的12亿元收入中,少林寺几近一半。至于收入的分成,永信法师2011年10月17日在接受《环球人物》杂志专访时称,门票管理归当地政府,其中30%,大概一年4000万元给少林寺。他说,少林寺方面其实很被动,卖了多少票,多少人免票,都是当地政府说了算,给少林寺多少是多少。从2005年到现在(2011年),还拖欠(少林寺)4000多万元。对于拿到的门票收入用途,他表示,70%用于寺院建设,20%用于僧人的生活,10%用来做慈善。

  在借佛生财的风潮中,某些企业不甘落后,奇招、新招迭出。等而上之者,某些商界巨头首先在景区宣传造势,建造寺院,竖立佛像,邀请僧人入住,寺院成为景区点缀,僧人变为旅游陪衬,佛教充当了“奶牛”或“替罪羊”的角色。等而下之者,寺院被某些组织或个人“承包”,“真僧”扫地出门,“假和尚”堂而皇之入住寺内。后者不仅会骗人、讹人,甚至还要挥棒打人。

  上述“消费佛教”现象可以称为“坐地生财”,“筑巢引凤”者,表面上是“愿者上钩”,实际上是“强买强卖”。它需要一定社会、行政或经济资源,对于“本小利薄”者,几乎是不敢想象的。不过,盗亦有道,后者也有自己的“消费”门路。他们或以拿佛教戏谑为能事,吸引大众目光,提高知名度,有名即有利;或假扮僧人模样,游街窜巷,招摇撞骗。机关算尽,无所不至。

可以说,不管是出于道德的考量,还是鉴于法制的规制;无论从文化情感的维系,还是宗教信仰的尊重上,“消费佛教”现象都是极不负责,极其有害的。它损害了佛教的形象,侵害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破坏了宗教生态,影响了部分地区的社会和谐,并给某些组织或个人诋毁、丑化中国传统宗教提供了口实。

  今天的中国佛教依旧很孱弱,它需要的是“爱护”与“尊重”,而不是“开发”与“利用”!

  二、损人利己的“戏谑”佛教行径

  “我思故我在”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确立“自我”的根本命题。在当今娱乐界,“我乐故我在”、“不娱乐,毋宁死”已蔚然成风,而出家僧人则频繁成为影视传媒、形体艺术、舞台表演上被调侃与戏谑的对象。平心而论,某些经典的影视作品,在看似“调侃”的背后,其实表达了严肃的主题,扬善惩恶,伸张正义,深受群众喜爱。如1985年版的电视连续剧《济公》中的济颠和尚,疯疯癫癫,亦庄亦谐,虽然时有不守清规戒律之举,但丝毫无妨其人性之光,善良本性。传统戏剧《白蛇传》中的法海禅师在“不近情理”、“迂腐”、“固执”的表面背后,隐藏着一颗慈悲救人、惩恶扬善的菩萨心肠。这些耳熟能详的经典传说流传久远,深入人心,已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符号,任何恶意肢解、戏谑、亵渎其内容的行径,都是不道德的。然而,当“娱乐就是一切”的狂飙来袭之时,这些传统的观念价值、伦理标准又显得如此的脆弱与无奈,不仅本土的高僧大德被调侃、戏谑,就是西天的佛、菩萨也无法幸免。

  2012年4月初,两个僧人装扮的年轻人频频出没于北京的地铁、宾馆等场所,身边不仅有美女陪伴,还公然在地铁上喝酒作乐。网络曝光后,舆论哗然。4月7号下午,这两个“和尚”带着女人在法源寺拍照时,被僧人识破并报警。后经查实,二人系北漂歌手,并非出家僧人。有知情者还称,二人假扮和尚是一种“行为艺术”。以诋毁、羞辱僧众形象从事“行为艺术”,佛教情何以堪?这件事不仅引起网友吐槽,2012年4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还专门制作了“‘假和尚’是个真问题!”的节目,对该事件进行详细解读。从节目中披露的网友在现实中是否遭遇“假僧尼”或被骗的调查看,61.3%遭遇过,没被骗;33.2%遭遇过,被骗过;5.5%没遭遇过。就是说,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有遇过假僧尼的经历,1/3的网友还被骗过。

  对这起“假和尚”事件,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普正法师在采访时称:“这是一次炒作事件,并且恶意中伤佛教,用意明确,他们在视频中的所作所为是佛教最大的禁忌,拿佛教最不能触犯的戒律开刀,完全是恶意的。这跟穿着警察的衣服(去作恶)性质是一样的。假和尚的问题也反映出在法律层面上这一领域的尴尬和空白,希望能够出台或完善法律法规应对这一局面。”

  同年4月,一名自称叫“余丽”,身穿僧袍的女子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征婚”视频。在视频中,她称自己“身材不错,胸挺大的,长得也不错,声音好听,也挺有才华的,自己作词作曲。挺多人追的,但都不喜欢,我想找个有钱的,最好有一千来万。”一些网友看后的第一印象是“假的”,但对于社会上总拿僧尼扮相进行炒作也提出自己的看法。有人称:“就算是真的也不用过于吃惊吧。看看很多地方的寺庙,游客川流不息,香火源源不断,兼职僧人,富翁住持,卖票烧香,卖香求香火,哪还像个佛门清净之地?”他们认为,“假李逵”固然可恶,但“真李逵”也应该到了反思的时候了。

  2012年底,湖南卫视跨年晚会上,一首《法海你不懂爱》将“恶搞”佛教之风推向高潮。无论从极具讽刺意味的歌词本身,还是从现场表演的夸张造型看,它已非“调侃”,而是典型的“戏谑”。

  《白蛇传》是我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从艺术角度表达了世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婚姻自由的追求。法海法师虽以“反面”角色出现,但他并非存心破坏“仙蛇”之恋,毋宁说,他是出于对许仙生命的爱护而阻挠白素贞对许仙的“痴情”。从这一意义上说,法海的“爱”与白蛇的“爱”必然会发生冲突。在这一凄美的传说中,值得同情的不止是白蛇与许仙,还应当有法海。而龚丽娜《法海你不懂爱》极尽夸张、戏谑之能事,将一个内涵丰富、意蕴深刻的优美神话剪接拼凑,变成了一场颠覆传统的视觉“盛宴”。这种对待经典的做法不仅有失庄重,尤其令人难以接受。歌曲播出后,一些法师、学者、网友纷纷著文评述,要求龚丽娜反省道歉,但龚丽娜并不以为然,随后又推出了更加雷人的《金箍棒》。

  “法海事件”产生后,虽然也有一些人,如著名演员章金莱(六小龄童)对龚丽娜表示支持,他在个人博客中称,《金箍棒》“歌词内容是严谨洗炼的,并没有用恶搞低俗、博人眼球又拙劣的形式去演绎,……整个剧目氛围是轻松愉悦、喜闻乐见的,我也能感受到她是在用心用力在创作的。”但更多人士对这种行径表示反感。其中,既有佛教界的法师居士,也有学界的专家学者,还有媒体、高校学生等。他们强调,娱乐应有“底线”,戏谑佛教,拿佛教宗师“开涮”不仅误导舆论,令佛教蒙羞,更将“三俗”之风吹进神圣的宗教殿堂,已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首先对《法海你不懂爱》“说不”是北海禅院住持明贤法师。他先后在“凤凰网华人佛教”等网站上发表《一位僧人眼中〈法海你不懂爱〉》与《还“法海”清白不是小题大做》等文章,以出家人视角对龚丽娜戏谑佛教宗师,调侃佛教信仰的行为提出批评,要求龚丽娜道歉。之后,上海佛学院老师金易明发表《向“娱乐无底线”说“不”》、《龚琳娜戏谑佛教跌破娱乐“道义”底线》等文章,谴责颟顸宗教、亵渎信仰、自毁民族文化的行径。北大禅学社、人大禅学社、天(津)大禅学社、北大国学社等高校文化社团也纷纷发布述评、博文,表达了对明贤法师等人的支持。

复旦大学宗教研究所所长王雷泉教授在接受《我看“法海”与“思凡”事件》电话访谈中强调,与毁像拆庙、鱼肉佛教、藉佛敛财的“巨凶大恶”相比,文艺界“消遣”佛教的做法只能算是“小恶”。但是,巨凶与小恶相互增上,构成高调行恶的共业环境,而改变共业正是通过不断地改变别业而完成。……佛教冲破围墙困境,改变边缘化处境,进入主流社会,不仅要有护法的勇气,更有对社会问题发声的道义责任。……只有改变整个社会高调行恶的大环境,才能真正维护佛教界自己的权益。在这个意义上,艺人戏谑调侃佛教这类事,也算是推动佛教界奋起的逆增上缘,所谓即烦恼而成菩提是也。

  此外,凤凰网华人佛教《问道》栏目组还录制特别节目,邀请佛教界、学术界、文艺界、法律界的相关人士以及北大、人大在校学生,在凤凰网演播室进行交流。凤凰网华人佛教并专门设置“别拿信仰开玩笑”板块,详细梳理了“法海事件”来龙去脉。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我国促进科学、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然而,近年来,一些娱乐节目为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在“新招”、“怪招”、“奇招”、“险招”上谋出路,求发展,置艺术的价值取向、审美标准、服务大众功能于不顾,在“娱乐化”、“多元化”的虎皮下,或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或生搬硬套,画虎成犬;或哗众取宠,装疯卖傻;或打擦边球,冲撞伦理防线。“低俗”、“庸俗”、“媚俗”已成为误导社会舆论,传播消极思想,腐蚀社会空气,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源头。

  2010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22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著名作家王蒙在《俗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俗”》一文中说:俗的因素并不可怕,通俗、流行、娱乐、休闲、时尚、世俗、浅俗、俗文化都不一定是负面的贬义词,它们甚至常常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可怕的是与俗在一起,没有或缺少高端的文化成果与文化评估,搞得只剩下了俗,俗的东西猖狂蛮横,占领一切平台,高端的东西则边缘化到喘不过气来,或者干脆将高端文化排挤殆尽。

  现代化解放了人的手脚,拓展了人的大脑,人类有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从事于艺术创作与科学研究。但人依旧是人,它“之异于禽兽者”就在于它有仁心与智慧,道德与伦理。文化是民族之根,拿本民族的文化名人或传统价值开涮、恶搞,或戏谑,以图眼前之利或口舌之快,不仅数典忘祖,不忠不厚,尤其妄自菲薄,令人齿寒。至于为利益所驱,以恶劣的手段让古人为自己的钱包“充值”的行径,更加令人不耻。

  三、出卖灵魂的“假冒”僧人现象

  座落于河北省赵县的柏林禅寺为北方古刹,赵州祖庭所在地。多年来,该寺不卖门票,不从事商业活动,弘法利生,赢得各界赞誉。不过,无证商贩、导游借佛敛钱、骗钱,严重损害佛教声誉,使得该寺不堪重负,2009年2月曾关门闭寺,暂停对外开放。在关门“通告”中说:

  本寺为清净庄严的佛门道场,长期以来免费对外开放。最近几年以来,某些村民在寺门乱设摊点,影响进出秩序;无证导游拉扯游客、讲说随意、收费混乱;还有一些村民拿香入寺兜售,强买强卖;更有甚者,有些导游和寺外冒充僧人算命卜卦的人内外勾结,诱骗游客钱财……。上述现象,违反了寺院管理规定,损害了佛教及本地区形象,侵犯了游人香客权益。寺院为此屡屡公示、劝解,但屡禁不止,问题日趋恶化。

  柏林禅寺管理的无序现象与长期以来功能定位模糊,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得力有关。长此以往,寺院落实政策、弘法利生、促进和谐的正面功能必将严重受损,并有导致火灾险情、群体性争斗等恶性事件的危险。为此,本寺从今日起暂停对外开放,谢绝参观朝礼,以期在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重塑形象。

  请广大游人香客理解配合。

  柏林禅寺

  2009年2月21日

  出家人慈悲为怀,仁爱及物,若非万不得已,绝不会有此下策。“冒充”僧人现象已非一寺一地现象,其中以冒充少林寺僧人最为多见。

  2009年2月,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一些打着“少林寺武术表演团”旗号的“和尚”,总数超万人,他们游走各地,兜售所谓少林高僧“开光佛品”和少林寺“秘制膏药”,骗敛钱财,不仅侵害少林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少林武僧和少林功夫的名誉,也抹黑了佛教的形象。为维护少林寺声誉,永信法师与“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签订联合打假协议,委托后者对假冒少林和尚现象展开调查。通过记者多次走访、调研,发现这些和尚多来自河南省宝丰县,当地“假和尚”产业不仅规模大,品种全,而且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从制作、销售到服务,环环相扣,年产值高达亿元之巨。当记者问及“假和尚”屡禁不止原因时,“重灾区”赵庄乡派出所副所长张红光说,仅靠处罚只能治标,无法治本:“卖这些东西是一种现象,其他乡也存在。要想杜绝,需要工商、药监、卫生等各部门的配合,单靠一个乡派出所的力量,难以达到。”“地方政府对假和尚现象不鼓励,但也不反对,所以这些年整治的力度一直不大。”

  2011年2月25日,凤凰网华人佛教发表了重庆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的《假冒佛教僧人骗术揭密》一文,文中称,目前全国假冒僧尼人数达五、六十万之众,是真正出家人的三倍之多。这些沿街行乞的假冒僧尼,不仅会骗,还会“抢”,他们白天走街串巷踩点,看到老年人就骗,能下手偷就偷,有机会就抢,给社会秩序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道坚法师介绍,寺院收入一般包括三项:第三产业(包括素斋、住宿、宗教用品和宗教典籍等)、宗教收入(即为信众做法会、开光、超度等)、信徒捐赠。寺院支出主要有古建筑维修、新宗教建筑、文物保护、文化、教育、弘法、慈善,以及水电费、职工工资等。开支中,职工、僧人的日常生活费以及僧人的补助比例很低,支出大多用于文物古迹保护和文化教育等事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出于经商获利的目的,以投资修寺为名,圈地围墙,借佛敛财。其手段包括:(1)收取高额门票。跟旅游团签订合同,吸引游客,赚取门票费。(2)卖高价香。公司化寺院在寺内卖高价香,从几十到几千不等。这些香多粗制滥造,毒害物超标,成本底,暴利高。(3)假冒“活佛”、“大师”给你看相算命,再让你出钱消灾。(4)推销各种“开光法物”。(5)做高价消灾法事等。

据2012年1月的《中国新闻周刊》披露,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岩泉寺被承包多年,寺中为游客解签占卜的出家人均属“冒牌”,多结婚生子,收入堪比白领。一位曾承包附近寺庙的老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2004年到2009年,岩泉寺被以每年220多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某私人老板。2010年7月底,一名做运输生意的湖南老板以每年720万的价格承包岩泉寺。他沿用原有盈利模式,招来能说会道的“老江湖”,假称“大师”,通过游客的衣着、气质、谈吐来判断是否值得“下手”,若是有钱人,“大师”们会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学生模样的,便以“与佛无缘”打发了事。“大师”收入没有底薪,全靠8%的业务提成。其产业链条是:私人承包寺庙——旅行社送客上门——“大师”出场忽悠骗财——按贡献大小分成。

  假冒僧人行骗全国,寺院被“承包”多年却未见真僧人举报投诉,既凸显了当前宗教管理上的漏洞,也反映了佛教界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缺失与淡薄。出家人慈悲为怀,大肚能容固然是其教义的殊胜之处,但如果对善意被利用,恶行的横行持冷漠态度,甚至连寺庙变成藏污纳垢之所也不闻不问,不仅有害于正信、正法,也有悖于佛教的救世精神。从这一意义上,遏制“假冒”僧人现象,佛教界应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四、改头换面的“宗教搭台,经济唱戏”

  2009年12月17日,《新京报》在一篇《“少林寺”上市,欲“踢开”释永信》的报道中称,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打算于2011年上市。新公司主要开展旅游开发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开发、旅游地产等业务,注册资本金1亿元,由港方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入股,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从2009年12月10日印发的《登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看,会议出席人员均为登封市政府官员,没有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人员。少林寺“被上市”的消息在社会上掀起巨大波澜,面对各界的质疑,登封市委出面澄清称,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不存在“少林寺贱卖给合资公司”及“少林寺上市”等问题。

  对于少林寺“上市”问题,永信法师一直持反对态度。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作为一座寺院,少林寺是出家人的家,是佛教徒来膜拜的圣地,少林寺不可能上市,也不具备上市的资格和条件,它跟上市公司完全是两个概念,对于社会上的一些误传,他希望大家能够冷静地辨别。

  正当少林寺上市风波暂告一段落时,陕西法门寺上市的消息又浮出水面。

  从2007年开始,西安市启动了“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9平方公里,拟建成继“秦始皇兵马俑”之后的陕西第二个文化符号。据称,景区一期工程斥巨资建造(25亿元),占地约1300亩。据“和谐陕西”新闻网2012年4月29日《法门寺赴港搁置开园头两年揽金5亿》一文称,2012年4月,法门寺与扶风县政府签订法门寺二期文化景区建设工程项目协议,项目总投资45亿元,将建设“法门灵境”项目、“禅修林”等。扶风县委书记马鲜萍称,“法门灵境”项目是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于一体的综合性、惠及民生的大型人文纪念园,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政府相关部门将全力支持和配合。

  据已公布的相关数据,自法门寺景区建成开园后,每年吸引大约350万海内外游客和信众,开园头两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亿元,平均年收入25亿元,2010年与2011年的收入未予披露。2011年5月9日,在第十一届“中国宝鸡法门寺国际文化旅游节”上,法门寺文化景区董事长、总经理刘兵向媒体透露,已开园两年的法门寺文化景区拟两年后在香港上市。

  不过,围绕着景区的开发问题,法门寺僧众与景区开发商之间一直矛盾不断,2009年3月20日,由于不满景区开发商在寺院山门及主要出入通道修建围墙,法门寺僧侣愤而推倒围墙,关闭山门。“公告”中称:

  尊敬的广大游客、香客:

  由于政府部门所辖的“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有限公司”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强行在法门寺山门口砌围墙,设门卖高额门票,连寺院内部用车出入通道也要封闭,严重违犯了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侵犯了法门寺和全世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伤害了所有佛教徒的宗教感情。

  法门寺依法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决定从今天下午一点法门寺将关闭山门进行依法抵抗,敬请广大香客、游客给予理解和支持。

  扶风县法门寺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开发商理亏,以妥协告终,山门重开。但法门寺再也无法独善其身,其命运不掌握在自己手中。据一位法师介绍,2009年之前,法门寺僧人最多时有260余位,由于对商业化开发不满,部分僧人陆续离开。目前除佛学院学生外,法门寺僧人只剩下70余位。法门寺门票由28元上涨到120元,一些以进香为目的的居士不再前来。与景区的协议到2012年5月中旬到期,虽经对方多次催促,法门寺依然未进行续签。当《中国证券报》记者问及新协议分成多少合适时,法门寺监院智超法师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更看重法门寺的声誉、僧人的名誉”。

  与少林寺一样,“法门寺文化景区”的上市并非预想的简单。质疑、反对、批判之声不绝于耳。2012年5月,宝鸡市市长上官吉庆对外宣称,鉴于二期项目尚未开工,原本定于2013年上市的法门寺文化景区“暂时”搁置动议。在巨大利益驱使下,“搁置(上市)动议”显然是迫不得已。可以想见,停止上市“动议”并非道义的感召,或佛教“法力”的介入,而是现实社会的压力。

  另据《信仰不应打包上市》一文的介绍,北京著名寺院,如潭柘寺和戒台寺是“北京旅游”的“子公司”,以两个寺庙单独门票收入计算,2012年上半年为“北京旅游”贡献2323.9万元,占其旅游服务总收入约三分之一。峨眉山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上市资产虽不包括峨眉山上的寺庙资源,但与当地佛教名山地位息息相关。2012年7月,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该公司争取在两年内上市,预计募集资金达7.5亿元人民币以上。鉴于少林寺“上市”失败的教训,旅游公司都极力划清与寺庙的关系,这种掩耳盗铃的伎俩其实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寺院上市圈钱,鬼神不宁”。各大寺庙的争相上市,使本来挣扎于风口浪尖的中国佛教再也不能安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是党和政府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政策,但以拉郎配、绑架或胁迫的方式,让佛教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不仅违反党和政府的基本方针,损害佛教的尊严,更是对公民宗教信仰的直接侵犯。

  2012年6月5日,在上海召开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国家宗教局一司副司长的刘威表示,寺庙道观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的场所,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而承包是一种经济行为,在涉及到信仰的时候应“有所为也有所不为”。他强调,国家宗教局不反对寺庙道观引进社会管理方式,如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打理寺院,但整体承包违背了教规与政策法规。

  2012年10月8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意见》明确,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对参与、支持此类活动的党政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参与此次《意见》制订的部委阵容之多,态度之坚决,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它真能刹住这股借佛敛财之风吗?

  五、唐僧骨也要吃吗?

  当法门寺“上市”风雨满楼时,与之毗邻的另一个佛教名寺——西安“兴教寺”因“申遗”问题面临“强拆”的消息又牵动着无数国人的心。

  兴教寺也称“护国兴教寺”,是玄奘法师长眠之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距今有1300多年历史。寺院由玄奘法师、窥基法师、圆测法师的三座骨塔、三藏院、禅堂、僧人生活区等组成。

  据《拆迁逼近玄奘埋骨古刹》一文的介绍,按照《西安市长安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兴教寺塔申遗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的方案要求,兴教寺三分之二的建筑将要被拆除。包括寺院西边僧人生活区的兴慈楼、僧寮、卫生间、浴室、三藏院回廊,中院的东西方丈、斋堂和灶房,以及闻慧堂,东院的禅堂,安放兴教寺名僧常明法师灵骨的方丈楼等。寺庙拆迁的过渡经费,由长安区负责。兴教寺僧人日后将搬到该寺下方一所新修寺庙。

  不过,西安市政府对此予以否认。在《陕西日报》记者采访时,陕西省有关人员称,2013年3月4日,国家文物局与甘肃、陕西等省区政府在京签署《关于保护丝绸之路遗产的联合协定》,兴教寺塔等被列入丝路申遗名单录中,主要工作包括环境整治、文物本体保护、展示解说系统、监测管理系统、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必须在6月30日之前完成。长安区文物宗教局文物管理科科长赵晓宁说,申遗是更好保护兴教寺塔,不存在“拆庙”问题。

  但这一解释并不能让社会各界信服。由于“法门寺”景区的前车之鉴,质疑与反对之声不绝于耳。中央电视台2013年4月11日《新闻1+1》专门制作播出了《申遗,先“审疑”!》的访谈节目,就相关问题听取一些专家的意见。凤凰网华人佛教也设置了“保卫兴教寺”的网页,其标题为“为申遗而毁遗,为旅游而灭祖,这不是犯错而是犯罪”。同时,一些知名法师的微博与博客更是对该事件进行了连篇累牍的追踪报道与深度解读,称“拆迁”兴教寺是“挖了祖坟,换了灵魂”。

  3月11日,兴教寺向西安市长安区文物宗教局提出了退出申遗的报告,不过,4月15日,陕西省申遗办一位姓韩的女士告诉《南都周刊》,兴教寺退出申遗的要求,有关部门目前还没有具体意见。她表示,申遗的主体是政府,也是最终的决定者。

  3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就“拆迁”事件发表声明,要求有关方面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感情,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4月1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刊登消息称“已经注意到媒体相关报道,并要求陕西省宗教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听取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各方意见,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

  4月12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冯雪梅《申遗,正在逐利的路上狂奔》的文章,文中说,以申遗为契机,利用文化概念,发展旅游,带动经济,是隐藏于各地“申遗热”中显见而又不能明说的动机。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投资者,都无法抗拒“世界遗产”这个名号所潜藏的利益诱惑——旅游收入,相关地产项目,上市营利……或许,原本就是冲它们而去,保护文物、传承文化之类,不过是“冠冕堂皇”的说辞。……作为“财富”的文化遗产,其精神价值恐怕远高于物质。可只要有逐利的冲动,就不可能摆脱旅游开发、房地产建设之类的商业模式;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就不可能回归公益属性。于是,申遗只能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利益裹胁下,一路狂奔。

  面对各界的质疑与反对,4月12日,国家文物局表示,纳入整治范围的仅为“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推进申遗工作,既要有利于文物保护和申遗工作,又要保障宗教活动及僧众生活正常需求。建议地方政府协调宗教、文物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僧众的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好申遗中的环境整治问题。”

  4月15日,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会长星云法师在个人微博上发表对西安兴教寺拆迁事件的看法。他说,每一个古代建筑,都会因应需要,慢慢地扩建扩增,既然扩建到现在的样子,就不该拆除它。希望能对工作了解后,有个和平的解决办法。中国的土地之大,不能连一个玄奘的兴教寺都不能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围绕兴教寺的“申遗”,实际上已演化成各种势力之间的一场博弈。这里既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利益角逐,也有卫教情感强烈的信仰纠葛。从政府方面看,它确有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提升城市形象的意愿,但它显然高估了单独解决问题的能力。兴教寺承载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是被视为中国“脊梁”的玄奘大师的安息之所,不仅在海内外佛教信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象征与符号。因申遗而“拆迁”,无异是毁“遗”。虽然西安市有关部门反复强调,因“申遗”而拆迁只是其中的新建房屋,不会动“玄奘塔”等建筑,但从当地政府近几年的作为以及网上透露的相关信息看,人们有理由怀疑,兴教寺僧人跨出僧门的那一刻,就是开发商圈占兴教寺的那一天。

从反对者阵营看,既有教内的法师与信众,也有学界的专家、教授,还有高校的学生等,他们主要以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与“中国民族宗教网”为平台,通过学界座谈、文章发表、网络调查等方式表达意见,发出呼吁,分析事件原委,提出解决方法,声援兴教寺僧人。从总体上说,参与讨论的文章多能持平、理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具有较强的社会感召力,容易引起各界共鸣。但也有些言论流于情绪化,以讹传讹,真伪莫辨。

  围绕着兴教寺拆迁与否的博弈还在继续,但愿最后的结果真正做到利国、利民、利教。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曾有这样的感慨:“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因忘记历史而付出惨痛代价的教训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上世纪50年代北京明清古城墙拆毁时,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抚砖痛哭。林徽因怒斥拆砖者道:“你们真把古董给拆了,将来要后悔的!即使再把它恢复起来,充其量也只是假古董!”兴教寺的悲剧会重演吗?

  六、因缘须珍惜,释子当自强

  由于其特殊的文化传承与社会影响,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刹”的嵩山少林寺堪称中国当代佛教的一座风向标,其一举一动都会牵动社会各界的眼球。2009年少林寺“上市”风波尘埃落定,但围绕它的争论一直不断。这不仅因为“树大招风”,也因为它“超前”的商业运作模式。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十几个僧人,二十几亩田”发展到今天的规模,永信法师为中国佛教的发展拓展了一个新的道路。他对此有清楚的意识。他说:“走过了官府供给、农禅并重之后,商业服务成为中国佛教发展的大趋势。少林寺也应该有企业的观念,给社会提供一种好的产品、好的服务,只有坚持这个理念,少林寺才能更好地生存。”有这样的商业意识与全球眼光,他才能因势利导,发挥优势,通过饮食、影视、医药、佛教用品、武僧演出、海外建武校与分院等现代商业理念,将少林寺从“丛林”推向世界。他也深知自己的弘法理念“太超前”,难免会引起争议。不过,对于外界传闻的少林寺是否会被“商业化”而丧失自我的担心,他自信地说:“我们不是商业化,我们只是利用商业的手段阻止少林寺被商业化”。

  少林寺的商业运作模式还在探索阶段,存在某些不足与缺陷,甚至失误,都是可以理解的。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走过来的,我们也走过一些弯路,但没有退缩,更没回头。对待少林寺,我们也应该有这样的一种胸怀与理解。永信法师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采访时坦诚道:“我们所有的努力只不过在寻找一种生存的模式。对于少林寺,首先是传承,之后是能够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政府的需求、公众的需求以及信众的需求。只要这样,我们就能生存,就有价值。我们能够提供什么?生活方式、智慧和知识。”

  王雷泉先生在《佛教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机遇与挑战——兼论当代中国宗教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中认为,当代中国佛教的发展机遇包括:(1)政教分离已成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2)佛教在各教平等竞赛中处于领先地位,(3)经济体制改革为佛教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4)具备独立品格的佛教知识分子群体正在形成。这篇文章写于上世纪90年代初,从当前的现实看,佛教具有的这些“机遇”,不仅其他宗教都已具备,有的甚至更充分。永信法师曾颇有感触地谈道:“在外来宗教、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如果佛教还像过去那样闭门自守,我们的信徒、我们的文化,甚至我们的僧源就都不会有了!我希望佛教能够走出寺院,走出山林,到人群中去,到众生中去,能够跟大众沟通,跟人群沟通,真正成为大众的佛教,大众的宗教。”从这一意义上看,对待少林寺的商业运作,我们不能当账房先生,仅仅算“经济”账,还要放在中国当代宗教的大背景下,从社会、文化、政治等角度全面观察。恨铁不成钢的善意批判有利于其成长与成熟,恶意的解读或妖魔化的诋毁却会扼杀中国佛教的探索之路。

  当然,过犹不及。宗教世俗化是一柄双刃剑。1992年4月,赵朴初先生考察少林寺时强调:“这里主要还是禅,现在惊天动地的是少林的禅,不是少林的拳。”并在立雪亭前赋诗云:“大勇立雪人,断臂得心安。天下称第一,是禅不是拳。”1993年10月,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国佛教四十年》中,他语重心长地说:“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泛起是难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着我们佛教的肌体,极大地损害了我们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蔓延,势必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化”世俗而不能为世俗所“化”,这是中国任何一座寺院的“命脉”所在。如果在滚滚红尘中迷失方向,将商业这个弘法的“工具”异化为“目的”,那就彻底丧失了佛教的本怀。

  应该说,当前中国佛教总体发展是健康、积极的,但法久生弊,水久生虫,某些非宗教组织或个人借佛敛财,拿佛教“开涮”,固然因为佛教平和慈悲,不会激发难以预测的“事端”,但佛教也应该反思。佛门净土当清净无垢,一尘不染,其超越性与神圣性是保证其生存与发展的底线,如果因红尘的冲击,庙不像庙,僧不像僧,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2010年2月,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在《在中佛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中谈及当前佛教自身出现的问题时,明确指出:“佛教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地方把主要精力放在修庙造像上,求大求高,追求奢华,远离了佛教精神;有的僧人信仰淡化,戒律松驰,道风不整,追名逐利,引起社会议论,损害了佛教清誉;有的寺院管理不规范,有制不遵,有章不循,尤其是财务管理混乱,侵蚀了佛教建设的肌体。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佛教在因应社会发展方面还有待改善,还没有自觉地实现从外延式扩张到强化素质、提高水平的内涵式发展的转变。对此应当引起佛教界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当前确有个别寺院的僧人出家动机不纯,行为不端,或谋财牟利,贪图享受;或拉帮结派、聚讼纷争;或刚愎自用、行为不端等,僧像僧,众中尊,“师”不像“师”,焉能服众?

国家兴,佛法兴。经过中华儿女百余年的不懈奋斗与艰苦努力,今天的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佛教也出现了复兴之象。佛教与国运息息相关,契理契机,法无定法,中国佛教应积极投身复兴中华文化的运动之中。这是佛教新生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华儿女对佛教的真诚期待!

  和谐社会,从心开始。从某种意义上,现代化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得人类的心灵失去了本应的宁静,一颗躁动的心灵是不可能为世界带来和平的。“佛教强调众生平等、尊重包容,主张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倡导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对于净化人心、利益人群,乃至增进人类福祉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心平天下平。任何短视的、不负责任的“消费佛教”行径都是对佛教的戕害与践踏,只会害人害己,祸国殃民。

  【注 释】

  [1]本文中的“佛教”主要是指汉传佛教。

  [2]《佛教商业化品牌在中国的出现与兴起》,星岛环球网,网址:http://www.stnn.cc/cul_review/200606/t20060620_259821.html 访问时间:2013年4月30日。

  [3]其他为《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牛郎织女》。

  [4]王蒙:《俗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俗”》,人民网,网址:http://culture.people.com.cn/GB/12479758.html 访问时间:2013年5月4日。

  [5]《中国质量万里行》2009年第1期。

  [6]朱霖、郝莎、付倩、殷海涛:《释永信接受专访“少林寺是出家人的家 不具备上市的资格》,中国民族宗教网,网址为: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381233-1.htm 访问时间:2013年4月26日。

  [7]关于该事件的最新进展,参见《南方周末》2013年5月9日的相关报道。

  [8]叶檀:《信仰不应打包上市》,《南方人物周刊》2012年第38期。

  [9]包括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文物局。

  [10]高龙 : 《拆迁逼近玄奘埋骨古刹》,《南方都市报》2013年4月10日,A|||06、07。

  [11]《兴教寺塔申遗风波调查 ——不存在拆迁问题》,《陕西日报》2013年4月13日第2版。

  [12]参见凤凰网华人佛教,网址为:http://fo.ifeng.com/special/baoweixingjiaosi/。

  [13]文涛:《兴教寺申遗劫》,《南都周刊》2013年第14期。

  [14]冯雪梅:《申遗,正在逐利的路上狂奔》,《中国青年报》,2013年4月12日第1版。

  [15]参见王再峰:《少林寺的廿年商业路》,新浪财经,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lcfa/20060519/16202582271.shtml 访问时间:2013年5月1日。

  [16]许荻晔:《商战少林寺》,21世纪网,网址:http://www.21cbh.com/HTML/2010-6-7/1NMDAwMDE4MDk1Nw.html 访问时间:2013年5月2日。

  [17]李鸿谷:《千年少林的现代生存方式:先传承再生存》,中国民族宗教网,网址:http://www.mzb.com.cn/html/report/132103-1.htm 访问时间:2013年5月2日。

  [18]参见王雷泉:《佛教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机遇与挑战—兼论当代中国宗教的若干理论问题》,《佛学研究》1995年年刊。

  [19]单纯刚:《千年少林向何方?》,《世界佛教报》2006年9月号。

  [20]贾庆林:《弘扬佛教文化 维护世界和平》,《中国宗教》2012年第5期。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