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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为“最美检察官”代言,传递社会正能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9           ★★★

张飚为“最美检察官”代言,传递社会正能量

张飚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学习宣传张飚先进事迹,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49  新华网)

张飚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始终坚守在工作第一线,直到20112月退休。在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的10年中,他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其中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纠正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9件。这仅仅是张飚工作的一个部分、仅仅是能够用数字来衡量的那部分,平时的工作还有很多事无巨细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如何行使好自己的职能职权,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张飚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

“细节决定成败”,张飚为我们生动的上了一课。检察官,对于细节的要求肯定更多,一个个微小的细节就事关着当事人的生死存亡。从古自今,冤假错案不少,近几年来,也陆续有不少案件得到重审,“罪犯”得以沉冤昭雪。张飚,也是行走在这条路上的一名平凡的检察官,因为他的执着和用心,对叔侄强奸案复查得到促进作用,最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张飚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是我们每个公职人员学习的榜样,很多工作都是相通的,良好的品行是出色完成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最美检察官,带给我们的是满怀的正能量,促使每个领导干部用心坚守自己的岗位,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争当“最美”。

我们的社会,正大踏步向前进,社会上的“最美”也不断涌现,带给全社会大股的正能量。之前有“最美村支书”,现在有“最美检察官”,我们的干部也越来越被社会认可。对于其他战斗在一线的干部们,我们也要好好“打扮”自己,将自己的光和热完全散发出来。“最美”只是一个小小的称号,但是其中却蕴含着大大的意味,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个人的认可。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掀起了“群众路线怎么走?”专题讨论会的热潮,张飚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没有语言,用行动进行了最有力的的回答。

 

 

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4/08/c_1110145237.htm

    者: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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