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评论 >> 正文
山东郓城官员被指插手债务纠纷:纪委介入调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阳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21         ★★★

山东郓城官员被指插手工程债务纠纷追踪— —

  当地回应 纪委介入 调查结果拒绝对外公布 当事人再曝新证据
 

  近日,有媒体报道的“山东郓城政协主席徐淑珍指使多名官员插手当地一起工程债务纠纷,遭当事人王汉振质疑其官商勾结、权大于法”事件备受舆论关注。
 

  12月17日,郓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考勇回应称:“报道发出当日,菏泽市纪委连夜对涉事官员进行调查,目前已有初步结论,但不能向媒体公布。”
 

  同日,王汉振对媒体再曝出徐淑珍涉嫌插手工程债务纠纷的新证据。
 

  政协主席被指插手工程债务纠纷 商品房验收率被曝不足两成
 

  据报道,2010年,郓城县供电局下属金河房地产有限公司购入县城东部一地块,进行“金河景城维也纳”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开发。通过招投标,王汉振承包该项目A区1、2号楼,B区9、10号楼,和后期出售给移动公司的办公楼及附属楼。
 

  A区项目和移动公司办公楼完工后在2013年交付业主使用,但经经过房管部门备案验收。B区项目在完成工程总量95%的情况下,因金河公司拒绝支付进度款项而暂时停工。
 

  报道称,“因开发商施工过程中数次更改设计,导致容积率和施工量大幅增加,结算时超出工程计划造价1300万元。”金河公司将计划内4000余万工程款结算后,以B区项目尚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超预算款项,并在工人中散布“王汉振已卷款逃跑”、“被公安局抓了”等谣言,造成大量不明真相的农民工群体上访追讨工资现象。
 

  据报道叙述,迫于王汉振因讨欠款持续上访所造成的压力,郓城县政府牵头建设局、审计局、房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即将查清事实之际,金河公司幕后的保护伞——郓城县政协主席徐淑珍强行插手干预调查——“借房屋抵偿供电局入股职工本金之名,指使县公安局原政委孙德贞、恶势力头目杨现增抢占B区工地。”
 

  “今年4月14日下午,徐淑珍在金河公司项目部召开协调会,安排县公安局长李合力指令园区派出所长梁洪涛恐吓王汉振:‘解除施工合同,放弃B区9、10号楼工地,交出所有施工资料,否则抓进监狱’。”
 

  需要关注的是,该报道引述王汉振说法称,郓城县所有在建或已完成的住宅项目,八成以上遭开发商拒绝完工验收,甚至有房屋使用10年以上仍未经房管部门总体验收。“原因是拒绝验收就可以明正言顺拖欠工程款,这种现象已在当地建筑市场司空见惯。”
 

  纪委连夜介入 调查结果拒绝对外公布
 

  12月17日,郓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考勇针对前述报道回应时表示,“因徐淑珍属于市管干部,报道发出当日,菏泽市纪委曾连夜组织调查,谈话甚至进行到次日凌晨,目前已有初步结论,但不能向媒体透露。”
 

  关于拒绝向媒体公布调查结果原因,刘考勇称,调查徐淑珍的权利在市纪委,县级部门无权过问,“如果非要给答复,县里只能给王汉振。”
 

  刘考勇认为,王汉振的问题只是两家公司的普通债务纠纷,郓城作为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每一名县领导都要负责一片地区的建设工作。徐淑珍作为金河景城项目的包片指挥长,帮助涉事企业调解纠纷是一项很正常的工作。
 

  王汉振之所将矛头指向县领导,真实意图在于让政府出面帮助解决纠纷,“徐主席、公安局孙局长等领导在这件事中属于‘躺枪’了,相关报道的内容是不负责任的。”他说。
 

  关于郓城商品房验收率不足两成的说法,刘考勇以不了解相关数据拒绝置评。
 

  公安副局长“发声”驳指责再遭质疑
 

  12月17日,在金河景城小区项目部,前述报道中被指抢占工地的原公安局政委孙德贞“发声”反驳有关指责,再次遭到王汉振质疑。
 

  孙德贞称,2010年,金河景城开发商跟王汉振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的建设工期不得超过2013年10月,延期完工将直接影响项目片区拆迁户的安置工作,“因王承建的B区项目未能及时完工,拆迁户多次向政府表达更换施工方的诉求”,部分拆迁户甚至进入工地强行要求王汉振主动撤出。
 

  在此过程中,王汉振以开发商未足额拨付工程款拒绝施工,并多次雇佣社会人员跟拆迁户,以及新更换的施工方发生冲突,“为保证群众尽早得到安置并解决相关纠纷,今年初,政府领导特安排我进驻项目部处理此事。”
 

  经调查了解,开发商确实曾两次变更图纸,有据可查的增项款为330万元,王汉振单方主张的1300万元工程变更款没有任何合同凭据,“在项目未按期完工的情况下,开发商不但全额拨付了工程款,甚至将变更款项提前支付。”为此,孙特意出示由王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加以证实。
 

  随后,孙德贞出示了施工合同、图纸等资料,力证该项目手续完备。同时表示,“根本不存在王汉振所称擅自增加楼门、楼层和容积率的情况,所有施工均按审批规划进行。”
 

  “王汉振在承建该项目过程中既无经验又不会管理,开发商按期拨付的工程款大部分被他挪用,以至于资金链出现断裂不能按时完工。结算时发现赚不到钱,只能利用变更款项作假的方式挽回损失。”孙德贞说。
 

  对于孙德贞的说法,王汉振并不认同。他认为,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政府插手调查是明显的行政乱作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公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第一天职;孙德贞作为公安局领导长期进驻房地产公司调解企业债务纠纷,并设有专用办公室,其真实目的和公正性不能让人信服。
 

  当事人再曝政协主席涉嫌插手纠纷新证据
 

  当日,王汉振向媒体提供徐淑珍插手纠纷的新证据称,本应金河公司代扣代缴的2010至2015年间的建筑营业税在其索要税票时得知,受徐淑珍安排,该公司一直未缴纳税款,“将该偷税行为举报至税务局后,薛姓、商姓副局长答复其:‘县领导徐淑珍说让王汉振先交税后再找金河公司报销,如果不交就处理他’。”王汉振说。
 

  王汉振还称,今年4月,徐淑珍指挥人抢占王汉振B区工地过程中,水泥、瓷砖、沙子等施工原材料被抢夺,“报警后,徐淑珍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干预派出所调查处理。”
 

  截至发稿,徐淑珍未对该事件做相关回应。媒体将持续关注。(张伟)

 

来源链接:http://news.01ny.cn/2015/fazhizongheng_1221/566170.html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