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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儿山镇大房子村一块林地疑似“嫁二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

帽儿山镇大房子村一块林地疑似“嫁二家”

网友反映:黑龙江省尚志市帽儿山镇大房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福生任职期间存在贪占集体资产等问题。
举报人李志成称:石福生利用职权将村集体336亩林地卖给崔丹,获利100余万元,且和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标的额为30万元,未入账;将该村四队200余亩土地卖给周杰,获利150余万元;将政府发放的木耳补贴专项资金150万元私吞;他人办理林权证时,石福生与他人合谋贪占200余万元;将河西村林地3000亩砍光,并开荒赚取承包费50万元;贪污高铁补偿款300余万元等诸多问题,累计涉嫌金额近1000万元。
面对如此巨额的涉嫌金额,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通过查询后得知,石福生在新农村建设、集体林权改革等多方面,均是尚志市乃至黑龙江省的典型,至少从公开报道中看,是一位好“村官”。
    为了了解事情真相,记者又来到帽儿山镇实地采访。
    记者在知情人提供的材料中看到,2009年9月10日,帽儿山镇大房子村民委员会与梁辉签订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有偿转让合同,并附有一张20万元的收据,并注明“余下60天支付”;还有一张由高斌于2011年1月25日缴纳的10万元的无公章收据,知情人说是崔丹缴纳的余款。
    同时,记者还看到另一份该村委会与崔丹签订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有偿转让合同,也是在2009年9月10日,且内容与梁辉签订的合同完全一样。知情人介绍,由于某种原因,梁辉将合同转给了崔丹。
    通过上述材料,至少证明石福生没有举报中所称的“未入账”问题。
    关于“贪污高铁补偿款300余万元”的问题,有村民向记者表述了当时的情况:由于高铁建设占用该村土地,有关部门就来测量,发现有很多问题,其中就包括有不在籍的土地,也就是农民常年耕种、但又不在承包范围内的土地,这样村里就视为是村集体的机动地,也就没有给种地村民全额补偿,只补偿了地上附着物的钱,剩下的就存入了村里的专用账户。
通过记者的初步调查来看,举报的部分内容是不实的,石福生是清白的。
但是,记者邀请黑龙江省著名律师宋立海解读此事时,却有了不同观点。
宋立海说:“在2009年9月10日一天里,出现两份内容完全一致的合同,都合法吗?还是有一份合法?如果是有村委会收款票据的那份合同合法,而林权证却是另一个人的,从法理上就讲不通了,这就需要重新认定;正确的做法是,当时村委会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先废止前一个,才能签订后一个,就如同一女不能同时嫁两次一样,既然不对,就要有人来承担责任,责任主体在村委会,就要来改正并担责”。
宋立海强调:该合同中余款的给付人,既不是梁辉,也不是崔丹,那么交钱的高斌又是谁?与合同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没有村委会的收款公章?疑点太多,可信度太低,需要有关部门来详细核实。
    对于高铁建设占地补偿的问题,宋立海说:“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土地的使用权属问题,到底是归谁使用。机动地的补偿大头归村里,承包地的补偿大头归承包人。如果是机动地,就说明多年来村委会放弃了机动地一年一发包的权利,造成了集体资产损失,这个损失谁来担,无疑还是村委会”。
    宋立海还强调:根据《黑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有指导、检查、审计和监督的职能;而帽儿山镇政府恰恰在指导、监督大房子村委会签订集体林地、机动地等集体资产承包、转让合同时,未尽到相应的指导、监督职责,简单讲涉嫌行政失察、行政失职;反之,如果指导、监督在前,就不会出现上访、举报等不稳定因素。
社会学者王煜霞也发表了自己看法:村民对村委会主任举报,无可厚非,可诬陷、陷害是不行的。但这恰恰反映出当前农村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就是村民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一些做法稍有不满,就有人捕风捉影的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举报,甚至出现家族势力的影子,而举报内容则往往不实,可只要沿着线索往下细查,就会发现村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种种“小毛病”,甚至有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行为;是谁在纵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小毛病”呢?明眼人一看便知!
图1 实名举报信;
图2 大房子村提供的高斌10万元收条;
图3 梁辉与崔丹分别于大房子村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对比。
评论
村民自治也要讲以身作则
蒋时华
村里的矛盾大多是由于利益分配而产生的,这种矛盾通常又会使失利一方抱团,形成一股上访诱因,背后则是村里两派或几派势力的较量。
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职的一方,通常会让自己人在村里的经济活动中多一些利益,从而稳固自己的地位;而吃亏的一方就会千方百计地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或其它手段来为自己争取利益。
于是,旷日持久的举报与被举报就在村里角逐起来。
村委会能否公开、透明村务,让村民心里透亮起来,成为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焦点。
但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村民是不会无理取闹的。否则,村民今天不告状,明天也会告的。同时,也耗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所以村委会作为村民的自治组织、村党支部作为基层先锋队的引导作用就尤显突出,村干部以身作则的自律行为更显重要。

                                 

                                                                 举报亿元恶霸村书记
尊敬的领导:
    我在此实名举报尚志市帽儿山镇大房子村村书记、村委会主任石福生。
    举报内容如下:
    1、石福生作为大房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资产上亿元,来源不明。
    2、石福生利用手中职权,私自将村集体土地336亩卖给哈尔滨市市民崔丹,获利100余万元,和村里只签订了标的额仅为30万元的承包合同,其中时任林业站站长李玉军得了17万元,尚志市林业局局长岳岩捷得到10万元。
    3、石福生将该村四队200多亩集体土地卖给周杰(电话13111991111),非法获利150万元,将其中50万元送给时任帽儿山镇党委书记岳岩捷,用于岳岩捷在在该村建设的御峰山庄。
    4、岳岩捷、石福生二人将财政发放的木耳补贴专项资金150余万元,全部私吞。
    5、石福生利用个人关系,通过李玉军、岳岩捷二人,在明知没有缴款收据不得发放林权证的情况,仍私自发放多本林权证给承包人,用于三人获利。包括李永刚、卢宝友、朴中天和刘胖子;另外,用于建设貂厂的土地,是石福生私自卖的,非法获利200万,没有入账。
    6、该村河西有3000多亩林地的树木被石福生盗伐,并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种植黄豆等作物,承包费由石福生保养的小媳妇收取。
7、帽儿山镇居民唐伟丽在大房子村购买村集体土地种植蓝莓,60余万元的承包费被石福生挥霍掉了。
8、石福生利用职务之便,在哈牡高铁建设项目征地时,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300余万元。
石福生贪占村集体和以权谋私的非法所得,均被其长期往返澳门豪赌、包养情妇购买豪车、房产等挥霍了,他还长期吸食病毒。这样一个败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时才能停下贪婪的双手?何时能有人来管一管?还大房子村村民一方蓝天!
 
举 报 人:李志成
身份证号:232103197410230038
电    话:17088657739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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