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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候审 安车检测遭“欺诈发行”被举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10         ★★★

IPO候审 安车检测遭“欺诈发行”被举报

    5月30日,拟在深交所上市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出现在证监会IPO预披露名单上。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方案的主要提供商。

    与此同时,证监会、公安部、商务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收到了《关于安车检测涉嫌重要信息遗漏和误导性的欺诈发行股票的举报》。

    有关人士透露,上述部委已经受理并展开调查,“主要内容就是安车检测供应的检测设备涉嫌伪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非法生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且在招股书中进行了误导性说明。”证监会给《中国经营报》记者的答复是目前不便透露相关情况。

     虚假宣传之外,安车检测在山东等地的市场面临严峻的考验。来自山东环保厅的文件显示,因为检车结果与车辆实际运行状况误差很大,要求各市暂停进行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新布点、新扩线以及招投标等工作。

上述文件显示,山东省目前布局了140多家机动车环检机构,400多条检测线。作为安车检测主要销售区域,安车检测在山东销售的检测设备高达100台。

    主业未列入“经营范围”

    根据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经营业绩和技术主要产品为检测系统和设备,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方案的主要提供商。

在“行业基本情况”中披露的检测设备是“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属于一般性经营项目,不需要政府批准就可生产。

    《招股说明书》载明机动车检车系统包括安监系统、换件系统、综检系统,同时还披露了安车检测是向社会提供公正计量数据的强检内容。

根据《计量法》以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环境监测等作为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需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得营业执照后方可生产、销售。

也就是说,检测设备是许可类经营项目,需经主管政府部门批准后才能制造和销售的产品,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应明确为“许可   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招股说明书》载明,汽车检测方面涉及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仪器仪表行业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检定规程。”

     记者查询安车检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机动车检测设备”等并未明确列入“许可经营项目”。“安车检测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披露取得机动车检测系统和设备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也没有许可经营项目,如制造检测设备、技术检测等内容,涉嫌重要信息遗漏。”举报信中写明。

    《招股说明书》显示,安车检测已经向全国几百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供应了检测设备和系统超过1000条以上。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没有体现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安车检测的遗漏还是根本就没有呢?截至记者发稿时,安车检测也未做出回应。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客户主要为机动车检验机构,报告期公司来自该类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均在75%以上,其中包括多地政府检测项目。

    其中政府项目有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844.21万元、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365.13万元、扬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25.09万元等。

     根据规定,政府项目都必须招投标。“安车检测没有检测设备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是如何中标项目和获得国家财政资金的?”在举报信中,举报人要求请相关部门查实安车检测是否涉嫌编制虚假材料骗取了中标和国家财政资金。

    不过,相关信息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出现,但在安车检测的相关招投标中却出现了。记者通过有关渠道获得的安车检测《销售合同》显示,安车检测在进行招投标或者项目谈判时都会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显示,该证是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4月22日颁发,有效期到2009年4月22日,编号为粤制03000236。许可证载明:根据《计量法》的规定,对你单位制造下列计量器具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和计量法制管理考核合格,特发此证。

      在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安车检测与烟台东山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显示,安车检测保证检测线上所有产品在技术性能上通过标准计量部门标定,且要求后者组织标准计量部门验收。

然而,在安车检测拟上市前,该公司网站上类似“许可证”等对外宣传内容均被撤掉。记者通过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也未查询到安车检测相关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山东清理行动影响

      举报人表示其通过各种途径获知,安车检测并没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参加招投标的许可证涉嫌伪造,“据调查了解,安车检测从来没有出示过原件,或者在复印件上盖过公司的公章。”

安车检测售后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编号为粤制03000236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已经过期,但还可以用。“现在查不到许可证,是因为国家不再要求强制许可。”

      除了涉嫌重要信息遗漏外,举报中还指出安车检测涉嫌虚假宣传。

该公司的网站披露,该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工况法环保尾气检测设备和系统的企业之一。

       业内专业人士则认为,这明显不符合实际。比如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在2003年就已取得我国工况法检测设备和系统的技术成果、专利权、著作权、新产品生产资质证书等。安车检测在网站上还声称,2002年,安车检测在行业内率先通过了由英国SGS 公司颁发的IS09001(2000 版)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年,安车检测成立海外销售中心。2003 年,又在素有“北方硅谷”之称的加拿大渥太华设立海外信息中心,紧密跟踪行业科技的最新进步。安车检测产品已经成功远销到美洲、欧洲和东南亚地区。

      事实上,安车检测在2006年8月6日才成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安车是在2008年7月18日才成立。从《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客户名单显示,安车检测没有国外客户,明显是虚假宣传。

      安车检测的相关问题在各地开始爆发。山东省环保厅2013年7月23日发出了《关于暂停受理新建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环保定期检验委托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表示:“检查发现,在机动车环检机构规划设置、准入条件和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运行状况的审查中普遍存在技术手段不全、工作不细、把关不严……设备稳定性可靠性差,软件自检等基本功能缺失,检测结果与车辆实际运行状况误差大……”

山东环保厅文件显示,全省已有140多家机动车环检机构,400多条检测线获得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资质。“自通知之日起各市暂停进行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新布点、新扩线以及招投标等工作。”这并没有在《招股说明书》中出现。

     安车检测在山东的业绩占了公司业绩的相当大比重,其中仅员工就有115人,高居全国其他省份之首。《招股说明书》显示,安车检测在山东省供应环检设备达100台,山东省四分之一的环保检测设备是由安车检测销售的。

     环保部机动车污染控制中心原总工程师韩应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计量法》规定,所有生产制造检测设备的企业都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目前机动车检测市场混乱,一方面是人为因素弄虚作假造成的,另外一方面是检测设备质量差引发的。”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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