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汽车成为了千家万户必不可缺的消费品,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闲,车辆出租给汽车租赁公司或朋友,但有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此机会从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月12日,东源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涉案车辆26辆,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嫌疑人陈某劲被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5月初,东源警方陆续接到多名受害者报警称,遭遇到他人使用伪造的车辆登记证及质押借款合同骗取借款,经受害者与涉案车辆车主确认,借款对象所抵押的车辆均是租赁车辆。接到警情后,东源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经办案民警初步调查,多名受害者为获得高额利息,分别借款给仙塘镇居民潘某达,涉案的车辆都是借款所抵押回来的。但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车主,车主却是将家里闲置的车辆通过汽车租赁公司或直接将车辆租给一名叫陈某劲的人。车辆是如何转到潘某达手中的?带着疑惑,办案民警于5月7日将涉案的潘某达传唤到东源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潘某达交代了其将嫌疑人陈某劲提供的涉案车辆抵押给借款人,从而帮助陈某劲获得借款,嫌疑人陈某劲则以每月支付3.5%利息给嫌疑人潘某达,而潘某达只向抵押借款人支付2%的利息,从中赚取利息差价获利的事情经过。但潘某达称他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陈某劲所抵押的车辆是租赁回来的,提供质押合同、车辆登记证是伪造的。到底是潘某达伙同陈某劲共同犯案,还是陈某劲单独作案?为进一步查清案件真相,办案民警一方面根据潘某达供述的情况进行了逐一走访、核查,并对潘某达与陈某劲的微信、通话记录、银行交易记录进行分析,寻找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办案民警结合“净网2020”专项行动,在网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快速锁定了陈某劲藏匿在东莞市黄江镇的确切线索。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在东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8日成功将陈某劲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劲如实供述了其以高利息为诱饵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而潘某达确实对其使用租赁车辆骗取借款的犯罪行为不知情。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办案民警通过综合运用智慧新警务对案件进行深挖扩线,通过层层分析、抽丝剥茧,跟踪资金往来,发现嫌疑人陈某劲以此手法在广东、湖北、湖南3个省共诈骗了20多名事主,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经审讯,陈某劲对其制作虚假的质押合同、伪造的车辆登记证,将租赁回来的车辆抵押给他人从而骗取借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陈某劲在东莞经营着某汽车租赁公司,因经营的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便萌发了制作虚假的质押合同、伪造车辆登记证,将客户租到其公司的车辆及从朋友、租车公司租赁的车辆抵押给别人骗取借款,妄想公司的生意好转时再将车辆赎回来。陈某劲利用其经营汽车租赁公司的身份,在取得涉案车辆车主的信任后,使用虚假的质押合同、伪造车辆登记证将租赁的车辆通过潘某达抵押给多名受害者从中骗取借款。在高利息的诱惑下,嫌疑人陈某劲在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先后将租赁的26辆涉案车辆抵押给受害人,并按期每月支付利息。在14个月时间里,陈某劲从20多名受害者,共骗得2000多万元。而20多名受害者眼中看到的只是陈某劲制作的虚假质押合同、伪造的车辆登记证和借款所得的高额利息、利润回报,却从未想到去跟车辆的车主核实相关情况。到了2020年5月初,嫌疑人陈某劲抵押车辆所骗取的借款,被他拆东墙补西墙式的用于支付其他借款利息,然而他所经营的公司经济情况却一直未见好转。借款的“雪球”越滚越大,到了陈某劲无力偿还的地步,在他无力按期支付利息和车辆租赁费用,车主来取回被抵押的租赁车辆后,20多名受害者才如梦初醒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嫌疑人陈某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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