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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 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11         ★★★

横空飞来30万“贷款”并被黑户村民到银行求索至今未果

   

 事发

购买房办分期,才知上了黑名单

        去年12月份,东平杨女士购买了一套住房,在银行办理分期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有逾期贷款不能办理。经查询,2009年杨女士是在东平信用社老湖分社贷款30万元未归还,贷款期限为一年,可是杨女士却从未贷过此笔贷款。

村民

多次讨要说法未果,将信用社告上法庭

“        当初我只想让信用社把我从黑名单上去掉,不要影响我购房,就这么简单,没想到信用社百般推诿,迟迟拿不出说法”杨女士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

        据杨女士介绍,自从得知上了银行的黑户后,她多次找信用社领导反映情况。接待的郭书记态度非常恶劣,一口咬定就是我杨福红贷的款,还让我自己找说理的地方去。后来,信用社门卫干脆就不让我上楼了。

        30万元巨款对老百姓而言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看到银行领导如此态度,杨女士非常心寒。2013年1月将东平县信用联社告上法庭。

信用社

按程序办理业务,不存在违规

        据信用社分管的郭书记介绍,杨女士的事情我们也很同情,分行领导也都十分重视,经银行内部调查,贷款手续和程序没有问题。

“客户借款申请审批书”显示,郭书记是杨女士贷款时老湖分社的主管领导,在审批书信用社决策意见一栏中赫然写着“同意上报”的签字。记者问郭书记是否清楚这笔贷款,他说,所有的业务都是经过分社贷审会审批通过的,程序上没有问题,资料的调查有专门负责的客户经理经办。

 

两次开庭变为两次调解

        据杨女士介绍,自一月份至今已开过两次庭了,每次都是庭下调解,没有实质性地进展。

        第一次开庭时,法院说缺少“担保人”的询问记录,等补充了担保人的材料后再开庭。

        第二次开庭时,法院说要对当时在贷款手续上的签字笔迹进行司法验证,择日再开庭。

       信用社郭书记介绍,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也期待早日给当事双方一个明确的说法。

 

30万元贷款手续疑点多多

        据杨女士介绍,我从没有贷过款,不知道银行里是怎么搞到我的个人信息资料的。从资料上看,身份证由于是黑白复印件真假难辨,但是“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明显的是假的。杨女士的丈夫、孩子的名字与“索引表”中所记录的不一样,如此明显的造假,不知道当初银行的调查人员是怎么调查的。

        杨女士给记者一一指出“客户借款”资料中的疑点,资料中记载着杨女士是搞养殖的,贷款用途是养殖。实际上杨女士只是一个在外普通打工者,也没从事过养殖工作。资料中的“贷款申请书”以及各个签字和指印都不是杨女士所为。杨女士说,我从没有贷过款,也没去过银行办理过任何贷款手续

        杨女士状告东平县信用联社的案子仍在调查审理中,但是无辜被贷款已给杨女士家庭和个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和精神伤害。杨女士也因无法办理分期贷款而不得不以亲戚的名义办理购房,就算是消掉黑户记录,将来房产过户还要花费几万元的过户费,损失谁来负责?

        对此,本报记者继续跟踪报道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文章录入:新平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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