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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网站广告违法率33%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5         ★★★

工商总局监测抽查发现

主要网站广告违法率33%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张晓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搜狐、网易、腾讯等20家主要网站 2013年3月至 12月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抽查发现,在被抽查的 105.6万条次各类网络广告中严重违法广告 34.7万条次,约占总量的 33% 。工商总局广告司13日通报了上述情况。

    “从监测情况看,网络违法广告违法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一些网站、部分行业违法广告问题比较突出。”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处长江雁明说,这次监测的网站包括当前广告发布量大、在全国有影响的综合门户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团购类网站以及新闻类网站,占据网络广告市场大部分份额。

    据江雁明介绍,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除电视、广播、报纸之外的第四大广告媒体。但是,网络广告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工商部门加大了对虚假违法网络广告的整治力度,相关案件数量持续增加:2010年为2096件,2011年为2499件,2012年为3725件,2013年为4034件。

    江雁明表示,针对目前违法广告从传统媒体向互联网媒体转移的趋势,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全覆盖的网络广告监测平台,借此加大对严重违法网络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目前,工商总局已具备对全国100家主要网站、200万条网络广告进行监测的能力。在此基础上,今年工商总局将筹建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全国各类网站发布的全部广告,及时发布互联网广告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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