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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香烟”零食违反国际公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0         ★★★
    拿起塑料管,对准白色粉末猛一吸,嘴里就能吐出烟圈儿。这可不是港片中常见的“吸白粉”,而是颇受孩子欢迎的一种叫“魔爽烟”的零食。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国家食药总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依法查处“ 魔爽烟”类食品。 通知指出,该品不仅质量不合格,而且名称、 包装、吸食方式会对孩子施加“吸烟吸毒无害”的不良诱导。那么,省城是否也有魔爽烟的存在?这类酷似香烟的零食是否合法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网下受冷落,网上却热销

    1月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位于济南市区的东方双语学校、燕山学校、营东小学和西郊的段店小学,均未发现有商家出售魔爽烟。“之前听新闻报道过,吞云吐雾的跟吸烟、吸毒没啥两样。”营东小学的一位家长说,“虽然成分上没啥有害的,但孩子模仿心理强,从小觉得吸烟很帅、很爽,长大就可能染上坏毛病。”

    随后,记者又来到济南最大的零食批发市场——段店批发市场了解情况。在一家专营零食的铺子里,老板告诉记者,去年她曾经进过魔爽烟,销量还不错。“我们都管它叫魔力粉,抽起来烟雾缭绕的,很对孩子的口味。后来听说被政府打击了,就不进货了。毕竟诱导孩子从小抽烟、吸毒,传出去名声也不大好。”

    据了解,“魔爽烟”是一种白色粉末,食用时需用一根塑料管吸进嘴、鼻中,跟吸毒、吸烟的场景非常相似。经常吸食,容易引发呼吸道和食道疾病。

    然而,学校周边颇受冷落的魔爽烟,却在网上有着不俗的销售业绩。

    在一家专售零食的淘宝店内,记者看到,这种标价仅 0.39元一包的魔爽烟销量仅上个月就卖出1300多包。不少买家都是成百上千包地购买。库存量显示,该店尚有9万多袋待售。

    记者注意到,魔爽烟的外包装都印着满嘴喷雾的怪兽,看上去十分恐怖。配料表显示,白色粉末是由葡萄糖、白砂糖、苹果酸等制成。有干吃、冲饮和冰棒三种吃法。“取出塑料吸管,吸食魔烟后张开嘴巴轻轻呼气,即可享受魔烟带给你的神奇烟雾。”店家介绍道。

    记者从魔爽烟的产地——广东潮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已有4家生产“魔爽烟”的企业被立案查处。该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经造粒、黏合和压制成型等生产流程,产品松散呈粉状,不符合产品标准的形态和组织要求;同时,产品标识和外形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安全隐患。目前,生产厂家已开始召回“魔爽烟”。

    “类香烟”零食违反国际公约

    采访中,不少家长、老师表示,这种酷似香烟、毒品的零食很容易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心理暗示,让他们觉得吸烟或吸毒是有趣好玩的事儿。“ 未成年人缺乏自律意识,对新鲜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模仿心理,这是香烟糖在中小学生中畅销的原因。一些企业利用这种猎奇心态设计零食,很容易引发学生从众的心理,导致孩子染上吸烟的坏习惯。”有心理学专家指出。

    事实上,不光是魔爽烟,记者发现市面上有大量“类香烟”零食出售。在济南市段店批发市场,记者发现不少口香糖、硬糖都设计成香烟的模样。比如广东潮安县生产的“威马口香糖”,就将糖果设计成卷烟的样子,外包装则跟万宝路、骆驼、中华、芙蓉王、熊猫等香烟品牌一模一样。

    “这种误导青少年的行为,不仅有损社会公德,同时也违背了我国于2006年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长期致力于控烟的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黄金荣说:“公约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此外,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厂家在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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