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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涡阳30多亩耕地被强占 皆因镇政府要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0         ★★★★★
安徽涡阳30多亩耕地被强占 皆因镇政府要发展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讯】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历史悠久,风光秀美,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故里。也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市之一, 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 然而这个“先进县”,却被爆出涉嫌“以租代征”农民耕地事件。有当地农民反映,现在被企业占用的土地,已被推 土机推平。并盖上了钢结构厂房。

无审批手续 小麦被翻 可耕地性质被私自改变

“你们快来看看吧,我们这里前段时间小麦被翻,现在又在耕地里盖起厂房”。近日,记者接到安徽省涡阳县高公镇的部分百姓来电,称他们种的小麦在5月份被强 行推翻,在原麦田里盖上了厂房。7月5日,记者驱车来到该镇了解了详细情况,进入该镇,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高高的钢结构厂房,而旁边则是一片荒地,里面长满 了杂草。

“这些小麦长势良好,眼看着再过几天就要收成了,可一转眼却全强行被翻了”刘大姐讲到。 “这些人真是没法说了,就差这么几天就等不了吗,马上就可 以收了”在一旁的张先生讲到。当记者问到这块地是什么企业占用的时,坐在旁边的一位老太太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张士奎酱菜厂说:“就是那家,老板姓张,叫张士 奎,你说缺德不缺德呀,那么好的麦子都给翻了”。“你们没找镇政府吗?镇政府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问到。“政府那帮人还不得靠他们养着呀,交点钱就行 了,谁管呀,他们才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呢,只要想要,就给你推了”一位过路的百姓讲到。

随后记者来到高公镇政府,接待记者的是该镇人大程主任,记者对他讲明了来意,程主任支支吾吾的称他对具体情况不太了解,需要找分管领导,随后,程主任带记 者到了该镇一酒店,并联系了镇党委范书记,在长达2小时的时间,该镇没有对此事件做出一句解释,而该镇党委书记也只是声称让记者等着晚上一起用餐,随后记 者便离开了高公镇。

企业称为了发展 政府帮忙协调

7月6日,经该镇领导联系,记者见到了酱菜厂老板张总,张总对记者说:“酱菜厂为了扩大发展,在政府的协助下,在原有20多亩厂房的情况下,准备扩建厂 区,目前这些地都是从老百姓手里面租的,原本准备租用30多亩,后来有部分老百姓不同意,现在还有20多亩,5年一签合同,租金每年1000元”。刚刚讲 完这话,该镇人大程主任便推翻了企业的说法,称这片地是企业自己跟农户之间协调的,与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据记者了解,被占的土地距离该镇政府不到一公 里,政府难道真的不知道吗?当记者问到,为什么要把马上要成熟的小麦推翻时,该老板讲到:“这些麦子都是我自己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而当记者问到他 是什么时间租的这片地时,张总称是3月份租的。记者再次问道,小麦的播种时间时,该厂老总以无语回答了记者的问题,采访到这里记者迷惑了,3月份租的地, 小麦5月份成熟,那么又是什么时候种的小麦呢?难道这里的小麦生长期只有2个月吗?

对于高公镇以租代征占用耕地的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并择时做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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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 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 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 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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