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特稿 >> 正文
新快报记者披露中联重科财务问题遭跨省刑拘
作者:中华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23         ★★★
表示齿冷。知名媒体人西门不暗昨日在微博上写道:“支持新快报记者被刑拘后的反应。记者做报道,要面临刑拘的危险,这个社会还会好吗?”暨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以锦也在微博上发出质疑:“报道是失实还是没有失实?警方向报道方新快报调查了吗?即便失实就能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吗?每年因各种原因失实的报道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石扉客:新快报陈永洲案我是真看不懂,既是报道而非发帖,那么是职务行为,报道有问题,中联重科可诉之法院,干警方何事?倘若当地政府想借此整肃网络之风潮而为本地企业保驾护航,恐难塞天下人悠悠之口。

    @卫庄:报道是记者的职业,在职业范围内做事被刑拘是什么节奏?

    @游国华:记者个人如因职务行为发表报道而非其他行为“损害了企业商誉”被抓治罪,简直匪夷所思……刑法越界摸了民法的屁股。

    @朴抱一:陈作为记者报道(除个人微博之类),是职务行为。如果报道侵犯商誉,诉讼的主体应该是《新快报》,而非陈姓记者。长沙警方连这点法律问题都搞不懂么?

    @王天定:那些报道是在供职媒体发表,应该是职务行为。这种事情直接抓人,真是有点过分了。

    @苏小和:支持。奉劝那些自以为有权有钱的人们,凡事要守住基本的秩序,不可妄为。生活总有一种均衡的秩序,你在这个地方作恶,且胜利,报应会在另外一个地方等候你。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文章录入:说法    责任编辑:h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