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特稿 >> 正文
永州市国家税务局回应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黄小青与情妇开房遭捉奸一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9         ★★★

永州市国家税务局回应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黄小青与情妇开房遭捉奸一事
网友“真相只有一个”日前在网上举报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黄小青与情妇开房遭捉奸一事,1月9日永州市国家税务局对有关举报情况的回复,称黄小青同志停职处理,接受组织调查。
以下是举报和恢复原文

黄小青,现任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此人作风败坏,长期包养情妇,破坏别人家庭,毫无党纪观念。2013年12月13日晚上,黄小青与其包养的情妇在宁远县一宾馆开房行苟且之事,被其情妇的丈夫现场抓获。(有视频,有照片,有物证,有人证。)黄小青长期担任国税局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敛财,现有多处房产,长期包养情妇,此人作风败坏,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请纪委部门严肃查处,以正视听。

  (视频资料和图片、宾馆床单及扔在地上的纸巾都有精斑,均可

提供给纪委。)(转播)

 

关于真相只有一个网友有关举报情况的回复

真相只有一个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国税工作及国税干部的监督和关心。您所举
报的关于宁远县国税局干部黄小青同志涉嫌违纪及生活作风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党组会,并作出如下决定,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给予黄小青同志停职处理,接受组织调查;
  二、市国税局成立由监察室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即刻赶赴宁远县
国税局就有关举报情况进行核实,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三、欢迎举报人及相关知情人提供有关线索,以便我们进一步调
查核实,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四、待调查结束以后,我们将对调查结果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您
及社会公开!
  再次感谢真相只有一个及各位网友对国税工作的关心!
  举报电话:永州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0746-8321126
  永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