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东部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特稿 >> 正文
河南多地建"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 被疑变相劳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2/13           ★★★

河南多地建"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 被疑变相劳教

近日,有河南南阳市民发微博称,其近70岁的母亲赴外地上访后,被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拘禁”于“南阳市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这条配有“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图片的微博随即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其为“新型劳教所”。

新京报记者查询河南多地政府官方网站发现,在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均建有类似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多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

昨日,记者就有关训诫中心的问题联系南阳市、驻马店市及正阳县信访局,均未得到回应。

官网:建训诫中心是处置非正常上访新路子

驻马店市政府网站去年12月24日发布的一条“政务信息”显示,该市正阳县建立“训诫中心”是“积极探索依法集中处置非正常上访新路子”。该县财政专门下拨30多万元经费,在县公安局拘留所设立专区,成立县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该“政务信息”还称,正阳县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由专职训诫工作人员、非访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分别对其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并签字归档。

河南平安网一条来源为“新野县公安局”的消息亦显示,2010年底,南阳市新野县财政下拨7万余元经费,建设了县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中心共设置了9间办公用房屋,2间训诫室、家属陪护室、厨房、医疗室、安全防范监控室、档案资料室等,配备全程监控设备,并抽调县公安局和县有关部门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县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经费全部由县财政实报实销。

网友:不签保证书就会无期训诫

网友“原阳县阎王店”去年底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去年11月19日,新乡原阳县居民李胜朵曾被关入该县训诫中心。

网帖称,李胜朵进训诫中心前“未看到任何拘留批捕的手续”,“在训诫所内与外界隔绝,被限制人身自由和没收通讯工具,不允许探视”。在训诫所的5天里,李胜朵“不定时接受来自社会各个不同领域里的人的思想教育和训诫”,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其签订保证书,否则无期训诫”。

昨日,新京报记者就训诫中心相关问题,联系南阳市信访局多名领导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均以不负责此事或不了解为由,未回应此事。

驻马店市信访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相关问题应由正阳县信访局回应。

记者致电正阳县信访局办公室后,工作人员称要请示领导后再行回应,但截至发稿前,该局并未进行任何回应。(记者 石明磊)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dbfa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