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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阴县:国土局一局长称私挖乱采是县长南志忠批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31           ★★★


山阴县县长南志忠

 
     为维护山西省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政府人民办公厅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5号)要求各级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其中包括“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采矿行为、其他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越层越界、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等。”然而,山西朔州市山阴县政府竟然把省政府的政令当作儿戏,该县马营乡大范围私挖乱采,其中福建人以加工陶瓷为名在梁头村境内私挖黑煤,记者在山阴县国土局采访时,该局一位局长一语道破天机“福建人的私挖乱采,那是南志忠县长签字批示的。”
记者调查:私挖乱采猖獗
 
私挖乱采现场
    根据资料显示,山阴县境内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其中以煤炭为主,是产煤大县,有“煤乡”之称。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山西山阴县马营乡梁头村私挖乱采非常猖獗,但是政府部门无人过问,记者就此实地调查。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驱车来到马营乡梁头村。顺着知情人指着的方向,记者发现,整个山体已经破败不堪,让人难以相信这里曾经植被绿绿葱葱,灌木满山遍野。
    通往私挖乱采山顶的道路仅一辆车可以通过,整个道路笔直无比,但是盗煤者却是铤而走险几乎不顾安全而“掘金”。道路曲折蜿蜒,盘旋到山顶之上是破败不堪的景象。二十几台大型挖掘机隆隆声响彻整个山顶,放眼望去整个山顶被剃头似的,植被破坏的更是无法形容。场面宏大的让人不敢想象,而且现场约50辆左右运输车来回穿梭,就在现场记者看到存煤多达3-4万吨,知情人称“存煤这么多,而且是每天白天晚上往外运输。”
    随后记者拍摄整个盗取黑煤的场面,为了能采到煤炭资源,山顶覆盖的石子被掀起随处可见,大风狂作之时整个场面犹如战场一般,尘土漫天,几乎分不清人与物。
    马营乡梁头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私挖滥采总是屡禁不止,越禁越猖狂,足足有两千多亩的群山和耕地被挖得千疮百孔,仿佛马营乡就是私挖滥采的天堂,对此村民是敢怒不敢言。
                            私挖乱采后储存的资源
国土部门:县长签字批示
    私挖乱采者打着各种旗号,变相非法开采浅层煤,盗挖滥采不但对资源、植被造成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而且会给民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就此记者向山西山阴县国土局进行了解。该局一位何姓局长称,天虹公司是征用300亩土地进行陶瓷生产,并没有私挖乱采,现在是进行厂房建设。不过早期建设时候,发现产煤国土局要求停工,并且对非法煤炭资源进行查扣。
     记者调查获知,天虹公司早在2013年开始进行所谓的陶瓷生产,但是至今过去一年多现场并没有陶瓷产品,只是有几间工人宿舍,该公司一直以来是进行非法采煤,并非进行陶瓷生产。
     面对记者追问,何局长是这样告诉记者:“地下资源任何人不能非法盗采,之前我们接到反映对其进行过查处,并且要求停工,但是2014年5月天虹公司又开始生产,我们进行现场查处,但是该公司老板拿出一份文件,上面是南志忠县长签字批示,南县长并称原则上可以生产了。”记者要求何局长拿出南县长签字批示的文件,何局长称“我也是看了一下,上面是南县长的签字,文件人家老板没有给我。”
     之后,记者到朔州市国土局进行了解,该局办公室主任称,主管领导不在,无法回复。
     面对朔州市、山阴县两级国土部门不予查处这种私挖乱采,记者到山西省国土厅进行举报,截至记者发稿该厅都没有回复调查结果。
     记者在山阴县调查之时,一位不愿具名的老板称,天虹陶瓷公司之所以能这样猖狂的、大范围的、大规模的进行私挖乱采,关键是有县政府某领导作坚强的后盾。
山西政府禁令  山阴成空文
    早在2008年8月12日,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强调: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如有违法立即停止,各地各部门不得再行批准和同意此类涉煤涉矿项目上马。
    2012年4月14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4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再次强调,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行为;从严规范露天煤矿采矿秩序,对全省核准的露天煤矿进行排查,没有申领长期采矿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
    2014 年4月1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出重拳要求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其中工作要求:一方面,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批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责、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克服“重批准、轻监管”现象,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查处;另外,严厉打击,严查重处。对非 法违法采矿要依法采取刑事和经济双重处罚。非法违法采矿致伤致死的,由非法违法采矿组织者或业主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一律移交监管部门追究责任。
    但是,山西山阴县政府、国土部门竟然对此不闻不问,反而南志忠县长一个签字批示竟让如此违法盗采煤炭资源大行其道,那么山阴县领导这种包庇私挖乱采行为,发现不制止,为何不予追究责任呢?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文章录入:紫微星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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