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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监狱犯人怎么可以拥有手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北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8       ★★★★★

鲲鹏新闻通讯社(首席记者赵兴利  门志坤)414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市民冯女士向记者反映,几年来,她被人诈骗了近60万元钱,其中,近30万元是诈骗者在呼兰监狱服刑期间实施的。所使用的手机和银行帐号全是监狱的管教人员提供的,对此,冯女士很不理解。

就冯女士所反映的问题,记者与呼兰监狱进行了沟通。426日,应呼兰监狱之约,记者来到了呼兰监狱。赵警官和曲警官(女)接待了记者。在介绍了监狱的一些情况和诉说了狱警的辛苦之后,对于冯女士反映的情况,赵警官表示请示上级之后给记者一个答复。

就在等待呼兰监狱答复期间,对于冯女士所反映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详细调查。

事情是这样的。大庆市民杨晶和冯女士是朋友关系,相识于2003年,此间曾经有过经济往来。但是,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冯女士就联系不上了杨晶,直到2008年夏天的一天,冯女士突然接到杨晶的电话,杨晶告诉冯女士自己进监狱了,对于杨晶入狱的事,冯女士也曾听说了。原来杨晶在20057月因为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羁押在呼兰监狱。接完电话不久,冯女士便以杨晶表姐的身份到呼兰监狱看望了杨晶。

见面后,杨晶说在监狱办事需要钱,请冯女士给弄钱。返回大庆约一个月左右,冯女士给杨晶汇去了第一笔钱---2万元。此后,杨晶经常给冯女士打电话或者发信息聊天,并且以各种理由要钱,而且,告诉了冯女士两三个银行帐号,冯女士便隔三差五地给杨晶打钱。冯女士说,每次收钱的持卡人都是一个叫郜荣军的。2012年上半年,杨晶在收到冯女士汇到监狱的最后一笔钱(3万元)后不久出狱了。

杨晶出狱后,并没有告诉冯女士。冯女士仍然以为他在监狱,继续汇钱。直到20138月份,冯女士才知道杨晶回来了,后来两人发生矛盾。201312月,冯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512日,杨晶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归案后,杨晶交代,他在呼兰监狱服刑期间,共用过3个手机卡,两个是哈尔滨市的,一个是甘肃省兰州市的,而且还是豹子号,是花2千元买的。他在监狱期间,外面给他的汇款,都是由他的管教郜荣军提供银行帐号并且负责接收,一万元钱给管教一千元好处费,这是监狱的潜规则。

冯女士对记者说,我非常不理解,服刑的犯人在监狱里怎么能够拥有手机?管教员替服刑人员收钱怎么还收好处费?呼兰监狱是怎么管理的。她要求对责任人追究责任。

记者咨询了司法部门的业内人士。业内人士说,监狱服刑人员是禁止使用手机的,更不允许个人持有手机。对于服刑人员与家人的联系是有严格规定要求的。呼兰监狱是严重违规的。

记者一直在等待呼兰监狱的答复,可是,始终没有消息。55日,记者按照赵警官和曲警官留下的手机号打过去,均无法接通。56日,记者终于打通了他们留下的办公室电话,接电话的曲警官告诉记者,他们不对媒体做任何解释,媒体愿意咋办就咋办吧。对于呼兰监狱的态度,媒体将继续关注。

 

 

 

文章录入:zhaodong    责任编辑:zha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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