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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一村支书零元卖掉千万集体资产,牛气何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4         ★★★

驻马店一村支书零元卖掉千万集体资产,牛气何来

    驻马店一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不仅在任职期间村财政从未公开,更是在没有开村民代表会,党员会,甚至在村集体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相授以零元价格“卖”掉村集体一千八百多万的固定资产,更令人错愕的是监管村级财政的当地街道办事处竟然也都不知情,该村支书的牛气何来?如此怪异的事件就发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办事处。

 

    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办事处乐北居民委员会居民实名反映,乐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冯全忠,在任职期间村财政从未公开,在没有开村民代表会,村集体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一千八百多万的村集体资产,其中还包括村民个人资产,若不是集体资产被法院查封,村民至今还被蒙在鼓里。

    2018622日,记者来到该村了解情况,举报人介绍1993年乐北居委会在位于驿城区雪松路和乐山路交叉口北面路东约50米处建一座六层楼房,由于资金问题,只建了三层,后作为乐北居委会综合楼。2008616日驿城区雪松路办事处乐北居委会(简称甲方)和驻马店市豪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乙方)签署合同,乙方以十万购买其三层以上的空间使用权,自己出资自建四至六层,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干涉乙方以后正常经营并协助乙方办理该幢楼四至六层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如因城市发展需要,该地块需拆迁,四至六层赔偿金等相应资产永久归乙方所有(合同书)。后该楼一直乙方在使用。一至三楼使用权是从乐北居委会冯全忠书记那里以每年五万元租金租的,租期二十年,到现在未到期(协议书)

 

    然而让人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在201867日发生了。一张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出现在该楼,显示范娜娜、关兵以该楼房屋所有人形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西园支行抵押贷款,现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执行拍卖了。这消息让乙方犹如晴天霹雳,不知所措。后多方找人打听和找到相关职能部门才知道,该幢楼房从2003228日,房屋所有人一直是驿城区西园街道办事处乐北居委会(1-3)。然而在2011127日,房屋所有人(驻房产证字第201100558)改为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街道办事处乐山大道北段社区居民委员会(6)。并于2011715日,(驻房产证字第201105007)房屋所有人改为关兵。直到这个时候全村集体成员才知道,该楼已经被乐北居委会书记冯全忠偷偷以买卖形式卖给了关兵。该村村民几次找冯全忠书记,都没有任何结果。村民说:集体土地怎么能够书记一人私下自由买卖,集体房屋怎么不通过代表法人签字就能过户,为啥过户,贷款这么久作为村民一点点都不知道呢……这是村唯一集体资产了,日子没法过了……

 

    随后记者走访了该村村民,结果让人震惊,村民反映:冯全忠担任村党委支部书记二十多年了,村财政从未公开过,村里面的地、楼都是偷偷卖的没人知道。这个楼被卖了吗?有的村民一脸茫然,全然不知。一部分人也是看到法院公告才知道的。胆大的村民还说:冯全忠上面有人,在政府上班,村民敢怒不敢言,这村太乱了,你们管不了!

  

    623日,记者见到在雪松办事处负责信访工作的李主任,李主任说对这事情政府不知道,但这楼房应该没有卖,区纪委2015年发现该村财政有漏洞之后,现在也在监管该村财政。在李主任联系下记者采访了乐北居委会书记冯全忠,冯全忠向记者介绍,该楼没有卖,因为当年有一建筑公司挂靠居委会,后来建筑公司欠了外债,为了不受连带责任,保住集体财产,冯全忠说他和王宝根(当时也在居委会工作)见过几次面,两人协商就把楼暂时过户给了关兵,说等建筑公司外债官司打完之后再把该楼过户回乐北居委会,并出具关兵写的一份保证书。记者问是否开过村民代表会,村财政是否公开过?冯全忠书记坦言没有开过村民代表会,由于工作忙2015年以后也没有进行村财政公开。

  在乐北居委会采访的过程中,一位村民气愤的向记者说,以后再把该楼过户回乐北居委会,现在都被法院查封了,有可能吗?以为村民都三岁小孩吗?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房产证都成别人的了,还不是卖了?卖了也好,好歹也卖几个钱呀?现在可是一分钱也没见到!

  20131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老虎、苍蝇一起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将操纵破坏基础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所有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采访结束村民一再请求记者问一句,该村一千多万的资产,乐北居委会冯全忠书记,你是如何做到的瞒天过海,又如何悄无声息的把集体资产自由过户他人的?没有村民代表会通过,没有代表签字相关手续是如何办理的,是真是假,这么大笔资金的出入,村财乡管是否在此地形同虚设?职能部门又是如何监督办理的?是当地职能部门的纵容,还是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谁又能保护好百姓的集体资产不受侵占?

    记者也希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让集体资产透明公开!

对于此事的进展,将继续关注。

作者  康艺德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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