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借节日之机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3.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4.严禁出入“一张桌”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聚餐吃喝;
5.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6.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单位或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9.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餐饮浪费等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