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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遭遇尴尬: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0           ★★★
 
    “双十一”现已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但你买的产品发货了吗?你收到的包裹有疑问吗?如果说全民网购的“双十一”是一场狂欢,在狂欢往后归于镇定时,记者查询发现,三大留传病症正在逐步闪现。

    征兆一:不断改写订单状况

    “亲爱的××,天使宝宝城正在24小时卖力加班发货ing,估量最迟20日完结发货,谢谢您的耐性等候:)”姜女士是个孕母亲,在“双十一”当天也为肚子里的宝宝抢购了一些囤货,专心盼着赶忙收货。为此,她每天只需一闲下来,就翻开电脑或手机改写订单状况,但等了好几天,却等来了上述短信,“尽管没发货,但至少给了一个盼头。”

    相对于姜女士,许多人连盼头都没有。有些店一向拖着不发货,有些店发了货却不更新物流状况,消费者彻底无法判别自个买的东西到了哪里。
 
    征兆二:懊悔下单太草率

    因为拿不准号码,市民李先生“双十一”在同一家店里买了两条同款但号码不一样的裤子,“货到了今后发现仍是大一码的裤子对比适宜,所以联络卖家想把另一条裤子退掉,成果竟然被卖家回绝了。”李先生说,自个并非初次在该店采购衣裳,之前有尺码不适宜或色彩不喜欢的,在七天之内店家都能协助互换,可是这次却遭到回绝,“早知道这样我就不那么草率地采购了。”

    记者发现,本来绝大部分品牌旗舰店许诺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在“双十一”这天悄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双十一”产品如无质量疑问不退不换,或许是只退不换。对此,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明确规则,“经营者选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法出售产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且无需阐明理由。”这条规则赋予了消费者懊悔的权力。新消法将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下一年“双十一”消费者有望离别“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

    征兆三:促销结束仍狂买

    与大多数人不一样,市民徐女士归于后知后觉型,“我开端并没有想买东西,但一看到身边搭档兄弟都出手,就坐不住了。”“双十一”后的第二天,徐女士狂购了许多东西,但她惊讶地发现,不少网店依然保持的是“双十一”当天的报价,或许康复原价,但并不比“双十一”报价高出多少。“我买到的一条裤子是199元,我搭档‘双十一’买的是169元;另一个搭档买的一件大衣是259元,都过了好几天仍是这个价,一分钱都没涨。”徐女士觉得,商家如此做法有诈骗消费者之嫌。

    晨报记者 肖丹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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